1、国外职业地质师行业组织治理研究【摘要】 19 世纪 50 年代,一些国家先后建立起地球科学家职业组织,20 世纪 90 年代职业地质师立法制度进一步完善,21 世纪国外一些国家(地区)职业地质师组织形成国际性专业组织,职业地质师资格在各国间互认、流通制度进一步提升了职业地质师的执业空间。本文循着职业地质师的发展,重点对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南非的职业地质师行业组织治理结构、组织治理特点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职业地质师行业组织治理中采取行业自律和政府干预有机结合模式从而达到最优化的治理效果的建议。 【关键词】 组织治理 职业地质师 行业自律 一、引言 国外职业地质师行业治理的模式主要采取
2、行业自律监管模式、政府监管模式以及独立监管模式。但是,多数是采用行业自律模式,在这种监管模式下,职业地质师行业由民间组织自律管理,政府干预较少,其特点就在于,行业监管事务均由其职业组织来实施,这包括职业地质师执业资格的认定、执业技术规则与职业道德准则的制定,并由职业地质师职业组织监督职业地质师是否遵守这些规章,对违反规章的职业地质师依据相关的法规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罚。 二、社会组织治理概念 国内外学者非常重视非营利组织治理的概念、治理内容等方面的研究,对此作出了大量研究。 Gies. Ott&Shafrite(1990)指出,治理是一种监督与管理的功能,当一群人为了非营利的目的,共同筹组合法之法
3、人团体时,治理的功能便已产生。 美国著名学者 Yoiing.D.R(1993)在其著作非营利组织的治理、领导与管理:来自研究与实践的新洞察中指出, “组织的治理己成为非营利组织能否有效运作的首要课题” 。 Miria.M.Wood(1994)将社会组织治理的内容扩展为高级管理层、理事会、各利益相关者的协同治理。 美国学者 Laist.M.Salamon(1995)在其著作公共服务中的伙伴:现代福利国家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中指出, “非营利组织治理的概念强调了公共和私人机构之间大量的责任共享,以及公共部门和私人作用的大量混合” 。 张洪武(2005)认为,构筑在政府控制秩序之外的自主治理秩序
4、,引进现代董事会制度是社会组织防止志愿失灵,达到善治的关键。 概言之,非营利组织治理是建立在政府与第三方进行合作基础之上,以第三方组织为主社会各方为公众提供更加广泛、公平服务的协同治理。三、职业地质师行业组织治理结构 1、政府不直接进行管理,由专业/行业协会管理 国外对职业地质师的管理表现为,政府一般不直接进行管理和控制,而是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由专业/行业协会进行自律性管理,且往往一业多会,但以其中一个为主。 美国职业地质师主要由美国全国各州地质委员会联合会(ASBOG)负责管理,具体事务由职业地质师委员会负责。 加拿大职业地球科学家主要由加拿大职业地球科学家协会(CCPG)负责管理,具体事
5、务由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职业工程师与地质学家协会(APEGBC)负责。 欧洲联盟是当前世界上主要的经济实体之一,现有 27 个成员国,欧洲地质师由欧洲地质师联盟(EFG)负责管理,具体事务由登记管理机构负责。 欧洲地质师联盟法规 (EFG,第 2 版,2012 年 5 月)规定:登记管理机构应就欧洲地质师的证书授予和维护工作提供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服务。 澳大利亚职业地质师主要由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协会(AusImm)负责管理,具体事务由特许专业委员会负责。 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协会内部章程与道德规范守则 (AusImm)规定:特许专业委员会是由公认的特许专业机构决定,以及公认的成员组成。那些公认的特许
6、专业人员的登记册将由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协会建立和维护。特许专业委员会由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协会负责。 南非职业地质师主要由南非地质师协会(GSSA)负责管理。 南非地质师协会章程 (GSSA)规定:在南非境内担任职业地质师的法律要求是通过南非自然科学职业协会(South African Coucil for Natural Scientific Profession,简称 SACNASP)认证。 2、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国外对职业地质师的管理一般分为各个行业协会或者学会分总会和分会两级,各自有比较明确的职责与权利。 美国全国各州地质委员会联合会(ASBOG)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地质师制度相应法规及相
7、关规定、并予以进行指导与监督,各州地质委员会负责职业地质师资格认证和资格证书颁发等。 加拿大职业地质师的管理主要由加拿大职业地球科学家协会(CCPG)负责管理(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职业工程师和地球科学家协会合署办公) ;多数省对职业地球科学家和职业工程师实行统一管理(资格注册有职业地质学家(PG)和职业工程师(PE)之分) ,少数省(如魁北克、安大略和新斯科舍等)是分开管理的。 欧洲联盟对职业地质师的管理分为联盟和成员国两级。欧洲联盟由欧洲地质师联盟(EFG)负责管理;各成员国由成员国国家行业组织、国家行业登记机构或其他国家级组织负责管理。此外,在各成员国内,各省/州或地区主要由国家行业组织、国
8、家行业登记机构或其他国家级组织的分会或分支机构负责管理。 澳大利亚职业地质师主要由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协会(AusImm)负责管理;各州主要由州 AusImm 分支机构负责管理。AusImm 在澳大利亚拥有 15 个分支机构,2 个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新西兰和香港各 1 个。 南非对职业地质师的管理主要由南非地质师协会(GSSA)各地区分会负责管理。 3、对职业地质师实行协会会员、职业地质师双重管理 由于国外职业地质师首先应是相应专业/行业协会的会员(一般是最高等级的会员) ,故相应专业/行业协会一般对其实行协会会员、职业地质师双重管理,即职业地质师除了享受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外,还享有相应专业/
9、行业协会会员的权利、履行相应专业/行业协会会员的义务。 美国职业地质学家协会(AIPG)的会员类别:包括认证职业地质师(CPG) 、专业会员、青年专业会员、非执业会员、退休会员以及荣誉会员;准会员类别:包括学生、准会员;团体会员:包括企业会员。其中,认证职业地质师(CPG)是 AIPG 内级别最高的个人会员。 加拿大职业地球科学家协会(CCPG)的会员类别:包括执业会员、临时会员、受限证书会员、非执业会员等。职业地球科学家是 CCPG 内级别最高的会员。 欧洲地质师联盟(EFG)的成员类型:包括正式会员、准会员和观察员成员。欧洲职业地质师是作为 EFG 的正式会员或准会员的国家级协会中的符合申
10、请授予欧洲地质师职称证书的个人会员。 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协会(AusImm)的成员由不同等级的会员组成:包括名誉会员、团体会员、公司会员、会员、准会员、研究生、大学生以及访问会员。对专业能力的奖赏可通过 AusImm 给予那些在其特定的专业领域拥有特许专业认证的会员。所需的标准和行政程序将由特许专业委员会设定。特许专业从业人员是 AusImm 中专业能力最强的会员。 南非地质师协会(GSSA)的会员类别:包括学生会员、准会员、会员、双会员、理事会员、退休会员、终身会员等。职业地质师是 GSSA 内的正式会员。 四、职业地质师行业组织治理的特点 国外职业地质师行业组织治理虽各有特色,但却具有以下
11、几个共同特点。 1、自主性和自律性 国外负责管理职业地质师的专业/行业协会,是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遵循非营利性会员组织的治理结构进行的,具有高度自主性和自律性,接受政府指导和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地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 美国全国各州地质委员会联合会(ASBOG)协会事务由执行董事/委员会负责人或会长(主席)进行管理。对于执行董事/委员会负责人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注册职业地质师示范法 (ASBOG,修订,2011 年)中规定:在委员会的权限范围内管理和监督指导委员会的所有行政、技术和调查活动;经委员会授权,发布、修改和撤销任何命令;接受、管理和负责委员会收到的所有资金;向立法机构和州长
12、递交每年的年度报告;等等。 加拿大职业地球科学家协会(CCPG)协会事务由理事会进行管理。加拿大职业地球科学家协会章程 (CCPG)规定:省和领地政府委托代表参与协会管理;理事会由会员选举和政府任命共同产生;会员须每年缴纳会费;工作人员由专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组成;等等。 欧洲地质师联盟(EFG)联盟治理事务由理事会进行管理。 欧洲地质师联盟法规 (EFG,第 2 版,2012 年 5 月)规定:理事会应作为委员会的执行机构,执行 EFG 的已获批准的各项事务,执行委员会的政策决定以及提供政策建议和意见;按照条例规定理事会可召开会议商谈 EFG各项事务的进展情况;等等。 澳大利亚采
13、矿和冶金协会(AusImm)对协会业务的管理与控制由董事会负责。 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协会内部章程与道德规范守则(AusImm)中规定:董事会要服从所有内部章程规定,行政总裁应在董事会指导下对协会进行管理;尽一切可能促进协会利益最大化;可以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时期和目的任命委员会和专责小组;应按规定指派审计和监察委员会并确定其职责;等等。 南非地质师协会(GSSA)协会事务由理事会进行管理。理事会主要包括 GSSA 委员会、管理委员会(MANCO) 、执行办公室、投诉委员会和职业道德委员会。 2、协调性与合作性 协调性与合作性主要体现为:负责职业地质师管理的专业/行业协会协调和支持各州/省或地区分会
14、或分支机构开展活动;与国内有关专业/行业协会进行合作或保持紧密联系;与国外相关专业/行业协会保持国际合作伙伴关系。 美国全国各州地质委员会联合会(ASBOG)是美国各州地质委员会的协调机构,它的各个成员(即各州地质委员会)会采取一致行动、集体商议以确保更好地履行他们所承担的职责。ASBOG 非常重视同行之间开展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职业地质学家协会(AIPG) 、美国石油地质学家协会(AAPG)等保持密切合作;与加拿大职业地球科学家协会(CCPG) 、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协会(AusIMM) 、欧洲地质师联盟(EFG) 、爱尔兰地质学家协会(IGR)等建立了比较好的合作关系,并签署了职业地
15、质师互认协议。 加拿大职业地球科学家协会(CCPG)为了保障和增进加拿大地质职业当前和未来的利益、建立和维护加拿大各省和地区协会之间的联系及职业地球科学家的合作。主要通过全国性活动中心对其成员协会的活动予以协助。 欧洲地质师联盟(EFG)协调和支持各成员国国家行业组织、国家行业登记机构或其他国家级组织开展活动,与欧盟内部有关组织保持密切合作,与国外相关专业/行业协会或国际性组织保持国际合作伙伴关系。 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协会(AusImm)协调和支持各州分支机构开展活动,与国内有关专业/行业协会保持密切合作,与国外相关专业/行业协会或国际性组织保持国际合作伙伴关系。 南非地质师协会(GSSA)主
16、要通过提供论坛和活动,供职业地质师和相关领域会员交流、共享观点、讨论科学进展、新兴技术等促进地球科学研究并维护地球科学家的利益。 3、指导性和监督性 国外负责职业地质师管理的专业/行业协会,一般通过制定并执行相应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法律和调查协助、提供咨询和支持、创建监督机构、对违规进行调查等方法、手段或途径对各州/省或地区分会或分支机构开展的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美国全国各州地质委员会联合会(ASBOG)制定并颁发了职业地质师示范法 (2011 年修订) ,旨在为各州现有的职业地质师许可条例提供指导。在法律和调查协助方面,经(司法管辖区)检察长或其他适当的法律官员批准,委员会有权保留外部法律顾
17、问,以执行该法案的规定;委员会也可要求司法管辖区的检察长或其他适当的法律官员担任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并在委员会有要求时提供此类协助。 欧洲地质师联盟(EFG)向成员国家协会提供咨询和支持,特别是保护职业地质师头衔方面,为了保证职业地质师能安全开展工作,各个国家立法机构为其提供了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协会(AusImm)内部组成的各个分会、委员会、专责小组、社团的事务均在董事会的指导下,按照内部章程的要求进行管理。董事会有权对受到指控或有明显违规的分会进行调查。经过调查董事会证实违反法规、内部章程的真实性,同时把结果告知违规机构,或解散该分会或委任另外的委员会履行职责。 五、结论
18、国外的职业资格制度主要采取政府以政令、法规对职业资格制度进行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负责监管,具体负责职业资格考试、认证、核查;等等。尽管对于职业制度体系的建立各国是根据本国的文化背景情况并结合各国实践情况制定的,但是对于职业制度标准中的职业能力要素及其相关的监管,越来越多的国家具有趋同性。具体到地质行业的职业地质师的监管体现在政府和行业协会合作治理,即政府指导下的行业协会治理模式。在职业地质师行业组织治理中,单纯的行业自律或政府干预都是不完善的,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达到相对最优的治理效果。 【参考文献】 1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考察团:美国、加拿大职业地质师制度考察报告R.内部资料,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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