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统计带来哪些风向?商务部表示, “做好直销行业统计工作,是全面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引导直销企业健康发展,科学制订政策法规的重要基础。 ”调整现行直销政策法规,是直销企业、营销人员共同的期待! 2016 年 2 月 18 日,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直销行业20152016 年统计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扎实做好 2015 年的统计工作,认真开展 2016 年的统计工作。 虽然此前商务部也发布过类似文件,但其内容比较粗略,不及此次详细。该通知末尾附有两大表格2015 年直销企业经营补充统计表 、直销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 ,从表格内容看
2、,商务部要求直销企业上报的数据项目非常繁多,而且要求详实。 商务部指出,此举是根据统计法 、 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表示“做好直销行业统计工作,是全面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引导直销企业健康发展,科学制订政策法规的重要基础。 ” 也就是说,商务部该通知意在全面掌握直销行业发展状况,对发展趋势做研判,而且有可能基于这些数据,对直销行业的现行法律法规做出调整。那么,该通知透露了哪些信息以及未来可能涉及到的方向性调整呢? 全面掌握业绩数据 早在 2012 年,商务部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加强直销业信息报送及统计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称, “绝大多数直销企业认真履行信息报备义务
3、,按时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了每月经营数据。 ” 不过,商务部也看到各大企业送报数据中的问题,在 2013 年 3 月 12日,商务部下发的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2 年度直销企业报备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从 2012 年报送数据情况看,大部分数据较为完整,但也有部分数据不准确或缺失。 ” 为了提高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商务部对直销企业报备信息展开了审核工作,要求直销企业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直销企业对该年每月报送的数据进行复核。 “各直销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数据项目说明要求,重点复核各项数据的来源及统计口径,不得虚报、瞒报数据,不得以部分直销地区、直销员,以及其
4、他业务部门的数据充当直销企业的整体数据,不得将与直销无关的数据充当直销经营数据。 ” 在这些直销企业报备的数据基础之上,随后,商务部于 2013 年 6 月14 日发布了全国直销业发展情况报告 ,该报告汇总了 2012 年直销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并对企业、销售业绩、产品、销售员及其收入等方面进行了简要分析。报告指出, “截至 2012 年底,全国共有直销企业 32 家,除 1 家直销企业的直销销售额为 0 外,其余 31 家直销企业共实现直销销售额 199.37 亿元,直销业共计缴税 51.70 亿元,其中直销企业缴税49.99 亿元,直销员缴税 1.71 亿元。 ” 2014 年,商务继续发布
5、了直销行业发展报告 , “2013 年,37 家直销企业开展了直销经营,4 家直销企业未开展直销经营,全行业共实现直销销售额 215.77 亿元。 ” 事实上,商务部统计的直销销售额远远低于行业真实水平,引来行业一片诧异。据知识经济杂志统计,2012 年中国直销企业总体业绩为 900 亿元,2013 年为 1286 亿元,安利占据行业第一的宝座,这两年的业绩分别为 270 亿元、293 亿元,仅此一家的业绩就已经远远超出了商务部统计的全行业业绩数据。 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差异? 在采访中,有很多业内人士表示,商务部只要求直销企业报备直销相关的数据,如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直销销售额、产
6、品直销额等,但是,绝大多数直销企业的渠道模式除了直销,还有传统、电商等其他渠道,为了降低风险,避免树大招风,于是上报时,直销企业仅呈报了部分数据,甚者有意缩减直销销售额,将其纳入其他渠道。 因此,在2015 年直销企业经营情况补充统计表中,商务部就“企业销售总额构成”进行细化,包含了直销销售额、店铺零售额、互联网零售额、经销商销售额、出口额、其他销售额。同时,还增加了“企业全球直销销售”一栏,分别为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非洲、大洋洲,并具体到某一国家。而在企业经营明细中,商务部要求直销企业上报在全国各个省份的经营状况,包括服务网点、直销员、直销销售额,直销员经营收入,各类产品直销销售额。
7、 商务部在表格注释栏中特别提到:“企业销售总额构成:指企业所有销售产品的方式及金额。 ”可以看出,今后直销企业报备的数据不仅仅局限于直销,而上报的内容包含了所有渠道和业务,对于中国本土企业而言,其销售额并不囿于中国,世界各地只要产生了销售额的地区均需呈报。较之以往,商务部掌握的数据将更加全面,数据的准确性也有望提高。 了解企业战略发展 对于互联网时代下的企业而言,如今没有单一营销渠道的企业,就连安利都玩起了 O2O,开始了电商模式之路。不过,无论是直销,还是店铺,抑或是电商,究竟什么样渠道能独占鳌头,还得以数据说话。 此次商务部在统计表格中设立了直销销售额、店铺零售额、互联网零售额、经销商销售
8、额、出口额以及其他销售额等指标,囊括了企业营销的各大类渠道。 在商务部的解释中, “店铺零售额是指企业通过直营店铺等固定经营场所,以企业名义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不含直销员、经销商)的销售额。互联网零售额是指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不含直销员、经销商)的销售额。经销商销售额是指企业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销售额。出口额是指企业将产品从中国大陆出口到境外销售的销售额。 ” 近些年来, “三网合一”的概念非常盛行,主流的做法就是“电子商务平台+地面服务+直销” 。在 2015 年“互联网+”的风口浪尖下,很多直销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建立电商平台
9、,如三生“有享云商” ,康恩贝“可得网” ,绿之韵“天城网” ,太阳神“赞品城”等,搭载“互联网+”整合社会资源,结合线上线下的优势,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而承载了地面服务重要功能的店铺,作为线下的重要一环,汇集了服务网点、体验店、形象展示、报单中心等众多功能。当然,融聚人脉资源的直销,作为环节中的主体而存在,与电商、店铺等相互衔接,环环紧扣。 不论是什么渠道产品的营业收入,商务部都将其纳入到“销售额” ,商务部并对这一概念也做了定义:“销售额是指通过直销员销售产品的金额,包括直销员向最终消费者销售的产品、直销员自己消费的产品。 ”由此可见,商务部主管部门对于直销模式的运作,以及直销企业渠道经营都
10、非常了解。今后直销企业想逃避或者谎报,估计也无所遁形。 支持公益慈善 在2015 年直销企业经营情况补充统计表中,商务部新增了“公益慈善支出”一栏,并指出, “公益慈善支出:指企业和企业注册的公益慈善机构以实物或非实物形式的公益慈善支出。 ”这一项目的增加,说明主管部门十分肯定直销企业在社会公益事业中所作出的贡献,但同时也要求直销企业对公益慈善支出透明化,也许今后会对该方面作出一些具体的规范引导。 在 2013 年 10 月 22 日,工商总局印发了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的通知,规范引导直销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直销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该通知指出, “直销企业应当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
11、业,自觉履行企业公民义务,努力打造责任企业的良好形象。可通过设立慈善基金、互助基金等形式,开展对困难职工和弱势群体的慈善关怀,参与灾区援建、爱心奉献、志愿服务等活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 2015 年 11 月 4 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召开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 10 周年座谈会,会上,商务部发布直销行业 10 年发展报告, 报告显示,直销企业积极签署自律公约或承诺书,严格自律,守法经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每年带动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的直销员和其他人员超过 500 万人次。 影响范围之大,可见一斑。实际上,直销企业一直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回馈社会,通过品牌化、持续化、系
12、统化的公益慈善活动开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由直销企业主导的很多公益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深远的影响。如安利的“春苗营养计划” ,覆盖全国 22 个省份 301 个县,建成 3835 所春苗营养厨房,累计受益儿童达 194 万人。完美“母亲水窖”项目,十多年来,共捐款 6400 万元,解决了西部干旱地区数万人生活饮水难题。天狮在“感受爱、创造爱、传播爱”的文化感召下,在全球范围内公益爱心捐赠款物超过 15 亿元 政策法规将继续完善 直销立法使得直销行业踏入正轨,保障了直销行业十余年的健康发展,从近两年商务部的一系列举措来看,直销行业政策法规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政策条款已然
13、不适应目前直销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因此,有法律专家痛心地说道:“直销行业目前处于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的境地。 ”事实上也如此。 不过,商务部相关部门人士近两年也频繁视察企业,与企业接触,开展调查研究,推动信息互联互通。要求直销上报经营情况也属于主管部门了解企业及其行业发展的行动之一。 在此基础上,商务部也对其管理行为作出了部分调整。2015 年,商务部发布了直销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并表示“审批时限为商务部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 。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不仅大大缩短申请时间,也无形中为企业减轻了不少负担。2015 年,商务部公示了 23 家企
14、业获得直销经验许可,这也是优化审批程序之后的成果。 2015 年 6 月 3 日,为了完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的管理,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直销员的合法权益,商务部起草了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中国法制信息网、商务部网站、电子邮件、信件等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经发布后,引来众多直销行业人士参与,通过上述方式阐述了自己的意看法,并强烈了作为直销行业一份子的感受和诉求。作为营销渠道之一的直销,虽然因为历史原因,成为被国家“特殊关照”的对象,但身处行业中的企业、营销人员,无不希望政策法规更加适合当前实际发展状况,也只有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才能促进行业健康而快速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