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doc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856710 上传时间:2019-03-1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检察机关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检察机关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检察机关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检察机关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检察机关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检察机关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摘 要 随着反腐败工作往纵深推进,检察机关办案任务日益繁重,办案安全随着社会舆情的变化在反贪办案中日益重要,可以说千分之一的案件出现疏漏,在社会舆情上造成的负面影响,比没有出现办案风险的九百九十九个案件造成的正面影响还要大。为避免办案风险的实际发生,有必要在初查、立案以及办案整个过程中对办案风险进行评估,及时预警,本文拟从这个视角切入,结合多年办案实际,提些粗浅认识,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办案风险评估 反腐工作 作者简介:邵兵,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干警。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7-206-

2、02 一、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内涵 根据权威解释, “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定义中强调了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随之而来的损失的不确定性。随着人类社会的漫长发展,风险又有重复发生的特性,我们人类对风险的认知也在积累,经过统计学等学科的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对风险能够进行预判,继而采取及时有效的防范措施,将风险所可能带来损失将降到最低,甚至风险会变成机遇,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就需要我们对风险进行评估,根据风险点进行管理。 目前中央反腐工作正往纵深发展,力度和深度空前,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承担办案的重任,工作任务也是空前繁重,而人们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待也是空前高涨,案件不仅要经

3、受住历史和群众的检验,还要保证办案安全,而在执法办案中,检察机关面对的社会舆情随着网络等媒体的兴起变得错综复杂,稍有不慎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指反贪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于存在引发涉检上访、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行为以及社会舆论负面评价等风险隐患的案件或办案活动,进行评估、预警、防范并制定处置预案,把办案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的一种超前防范措施。 二、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价值 1.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多样性、复杂性,人民群众利益诉求也多元化,不仅追求实体公正,而且追求程序公正。检察机关在承担反腐败重任的同时,也要承担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防止引发涉检涉诉上访。在反贪办案中引进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能够对风险提前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反贪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保证办案安全,提升办案质量。当前经济发展迅速,我国又出处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市场经济不够成熟,经济规则不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目前反贪办理管理机制比较落后, 部分干警的素质有待提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不考虑办案的社会效果,办案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引入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利于全面评估办案风险,防止上访风险发生的同时,也是保障了办案安全,提升了办案质量。 3.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5、、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化发展。目前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任务繁重,外部形势严峻。一方面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规范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反贪部门的期望越来越高。随着网络等媒体工具兴起,可以说反贪部门办案完全在透明的监督环境下,这就要求对反贪办案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保障办案质量,还要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风险评估预警,架起了检察机关与涉案当事人沟通的桥梁,将说理释法贯穿于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客观上促进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取得群众的支持,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实现检察业务科学化管理,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化发展。 三、反贪办案中引发办案风险的因素 1.立案不当引发的办案风险。拟做出的不立案

6、或者撤案决定是否会引起举报人、控告人等相关当事人上访,对不应对立案而立案的当事人,侦查机关是否为其及时消除了负面影响,有无导致当事人采取诸如自杀、伤残等极端方式抗议。 2.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手段不当而引发的办案风险。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心理承受能力和拟采取的人身强制措施是否相适应,办案人员态度是否粗暴,有无刑讯逼供的行为,导致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上访、自杀、伤残等。是否违规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等,以上极易引起群众不满,引发涉检等风险发生,激发社会矛盾。 3.取证不规范而引发的办案风险。有些办案人员对案件的整体把握能力欠缺,不能对案件所有的证据综合进行客观全面的评判,不能准确把握、灵活运用宽严相

7、济刑事政策,找证人取证掌握不了度,态度简单粗暴,致使证人不配合、躲避,甚至给证人造成办案不公的错觉,引起人们群众的误解、怨恨,甚至引起证人及相关人员作出过激的行为。 4.出现办案安全出现事故所引发的办案风险。办案人员在传唤相关涉案人员或者在询问、讯问、押解、就医过程中,如果存在安全隐患被当事人利用,出现当事人逃跑、自杀、自残等情况,一旦处置不当,引起当事人家属情绪失控,采取过激行为,进而引发社会舆论的关注、散播,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反腐败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检务公开不够、沟通不到位引发的办案风险。现实中,因法律无明确规定,传唤当事人没有及时告知当事人家属或者其案发单位,其家属怀疑

8、当事人被绑架或者出现其他意外情况,引起其家属恐慌或者家属找到案发单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扰乱案发单位正常经营或者正常工作运转。办案过程中,未做好释理说法工作或者未及时向案发单位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未做好必要的沟通协调,也会造成当事人家属或者案发单位恐慌,对检察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该上缴的赃款不予上缴;对家属中老弱病残不管不顾,导致意外发生;该出具的证据隐匿不出具,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该正常的经营活动因办案恐慌暂停,引起工人群众的不满或者抗议。以上因沟通不到位引起的意外事件同时也必然会影响侦查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构建 (一)反贪工作风险评估预警的原则 风险评估预

9、警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事前机制,虽不能完全杜绝风险的发生,但运用得当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为强化预警实效,风险评估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必须明确责任主体。为确保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达到实效,必须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侦查办案的规律和实际,案件的具体承办人确定为直接责任人,反贪局领导为风险评估预警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检察长负责领导责任,即实行三级负责制,谁办案,谁评估,谁决定,谁负责,实现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与办案主体一致性。 2.客观全面,分级预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各种不稳定因素也在增加,新的风险也在不断涌现,而且各种风险交织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反贪办案面临的风险也跟经济社会

10、的发展紧密相连,因此,反贪部门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过程中,必须在当前经济社会大局中去进行风险评估,全面考察和量化统计,尽量统计风险点,根据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处置预案。 3.及时性、动态性原则。风险评估的目的是为了预防风险的实际发生,这就要求在反贪办案中,要及时发现风险,及时进行评估,超前预防。人的思想认识会受外界信息的刺激而改变,所以风险评估必须贯穿反贪办案的每个环节,一次评估并不能一劳永逸,风险评估要根据办案阶段以及要处理事项的内容,及时跟进,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的涉诉上访和其它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制定措施超前防范,使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4.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原则

11、。反贪部门对于发现的上访、伤残等风险隐患,要及时与检察机关控申、法警等部门沟通,做到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工作,同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把涉检信访等风险化解掉。 (二)反贪办案风险预警评估的内容 根据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以及上述风险因素的分析,应该重点对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预警。1.对被调查对象、犯罪嫌疑人及证人身份的评估,其是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有涉外、军方背景、涉藏、涉疆、涉台的案件,地级市检察机关还有评估其是否为县处级干部。 2.身体健康风险。拟采取的人身强制措施与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及心理状况是否相适应,是否是病情危重,不宜关押或者怀孕哺乳期的妇女以

12、及其他引发健康风险的情形。犯罪嫌疑人是否是社会名人。是否会发生自杀、自残的行为。 3.案件性质的评估。是否是上级院督办的案件或者省市级领导机关关注的案件。犯罪金额不大的案件。犯罪性质在法律、政策上存在争议,立案或者不立案是否会引起举报人等相关人员上访或者作出过激反应。立即立案侦查可能影响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案件牵涉到社会弱势群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影响恶劣,造成积极严重的公共民生案件。 4.采取扣押财物是否属于当事人维持最低生活所必须的保障,是否会影响相关单位的正常的生产经营,引起工人群众的罢工、上访等。 5.是否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无定性量刑畸轻畸重,说法释理是

13、否贯穿整个案件全过程。 6.其它有可能造成办案风险的情形等。 (三)反贪办案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以上可能造成办案风险的情形,一般将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 1.重大风险:案件已经被国内媒体或者境外媒体高度关注、传播,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能组织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涉案当事人有自杀、自残、逃跑、死亡或者近亲属有自杀、自残等行为。有进京上访或者敏感时期聚众上访、闹事的。立即立案侦查可能影响当前大局等。 2.较大风险:是否构成犯罪在法律与政策上存在争议的案件。案件、受到社会舆论一定的关注,但没有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涉案人数多的案件。案情复杂,办案时间较长的案件等。 3.一般风险:涉案人员身体、心理健康状况

14、不佳,但关押不存在问题;涉案人员家属存在老弱病残需要涉案人照顾的。立案金额较小的案件等。 (四)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审批流程 案件承办人审查案件进行风险评估预警时,应对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具体案件中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充分进行评测,如有符合上述所列风险等级情况的,提出风险等级评估建议,并填写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审批表 ,一般风险等级由部门负责人审查;较大风险等级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审查;重大风险等级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或检察长审查。 (五)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应对预案 经过评估,案件如果存在风险,案件承办人应当制作反贪办案风险预警评估应对

15、预案 ,内容一般包括:涉案人员情况、案件事实、可能引发的办案风险、风险等级、应对措施、需要与本院其他部门及其他机关部门协调的问题等,上报领导审批,案件承办人按照应对预案具体实施,领导负责督促检查。根据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 ,风险化解措施包括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教育稳控、协调联络、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等。 (六)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责任落实 为使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落到实处,促进深入、持续开展,应建立责任机制,按照“谁承办、谁评估、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执法办案和评估预警的统一。 首先,检察机关应当将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案件评比的重要依据。 其次,对不开展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或者走过场,应付了事的,因此导致出现涉检信访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后果,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