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蚌埠市 “十 三 五 ”住房保障规划 1 蚌埠市“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规划目标及工作任务 . 6 第三章 住房需求预测及年度供应计划 . 14 第四章 保障性住房资金需求预测、安排及筹措 . 16 第五章 棚户区改造及安置点空间布局指引 . 20 第六章 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保障措施 与建议 . 22 第七章 附则 . 23 附 1:各分区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项目库 . 24 附 2:各分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内容一览表 . 35 附图 1 蚌埠市公租房和需改造棚户区 用地布局示意 图 附图 2 蚌埠市“十三五”期间 竣工 公租房布局示意图 附图 3 蚌埠市“十
2、三五”期间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度任务分解示意图 附图 4 蚌埠市“十三五”期间棚户区改造安置用地布局示意图 蚌埠市 “十 三 五 ”住房保障规划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 目的 住房保障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为有效改善城镇困难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依据相关政策法 规,结合 蚌埠市 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 二 条 规划范围 、 对象 及保障类型 2.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蚌埠市市辖区范围,包括龙子湖区、淮上区、蚌山区、禹会区四个行政辖区,经开区、高新区两个功能分区,规划范围辖区用地 956.93 平
3、方公里。 “十三五”期末规划范围内城镇常住人口分为四部分,包括蚌埠市中心城区人口、曹老集城镇、沫河口城镇、马城镇城镇常住人口, 依据蚌埠市总体规划 和各城镇总体规划 , 2020 年底 蚌埠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165 万人,各镇区常住人口共计 14.5 万人,则本次规划范围内城镇人口规模为 179.5 万人 。 2.2 规划对象 及保障类型 规划对象: 本次“十三五”保障性住房规划对象为规划范围内所有城镇保障性住房。 住房保障类型 : 保障性安居工程分为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两大类型,根据蚌埠市实际保障情况, 公租房分为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类公共租赁住房两类子项,棚户区改造分为棚户区改造
4、、城中村 , 危旧房改造三类子项。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形式 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棚户区改造 保障形式 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 第 三 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实施期 限为 2016 年至 2020 年。 蚌埠市 “十 三 五 ”住房保障规划 3 第 四 条 规划依据 4.1 省级以上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皖政办 2011 13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1 45 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保障性住房分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蚌房保字 2012 4 号) 公共租
5、赁住房管理办法( 2012 年住建部令第 11 号)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质 2013 4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 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4 36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5 37 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 省住房 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皖政办秘 2015 175 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2 个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 2015 105 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进公共租
6、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指导意见 ( 建保 2015 251 号 )。 4.2 蚌埠市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蚌埠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蚌房字 2009 27 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廉租住房入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 2011 52 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蚌政 2011 63 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蚌埠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 2011 129 号) 蚌埠市 “十 三 五 ”住房保障规划 4 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秘 2011 234号)
7、关于印发安徽省保障 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 201297 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办 2013 13 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 2014 年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秘 2014 96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政秘 2014125 号) 关于做好 2014 年度及今后扩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的通知(建政秘 2014 151 号) 关于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出售价格参考标准的通知(建政秘 2014 341 号) 4.3 蚌埠市其他相关文件。 第 五 条 指导思想
8、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城镇困难人群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 第 六 条 基本原则 和总体思路 6.1 基本原则 广覆盖,保基 本 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受益面,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合理确定住房保障申请条件,满足住房保障人群的基本住房条件。 分类别,多形
9、式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人群,可以承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以在市场上自行承租;棚户区改造可以采用实物安置,也可以采用货币化安置。 蚌埠市 “十 三 五 ”住房保障规划 5 重公平,促稳定 建立收入、住房、财产等信息查询比对系统,及时公示配租房源信息,制定严格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6.2 总体思路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适应住房市场 新变化,根据城镇新增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近期与长远、保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着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促进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相衔接,实现新增保障房源由建设为主向市场筹集为主转变,保障方
10、式由实物为主向货币和实物并举转变。抓竣工促入住,积极推进房源筹集和运营管理的市场化,提高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基本形成符合 蚌埠市 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 蚌埠市 “十 三 五 ”住房保障规划 6 第 二 章 规划目标 及工作任务 第 七 条 规划目标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幸福和谐的美丽蚌埠”这一中心 目标 , 至 2020 年底,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多渠道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进一步 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 7.1 扩大保障范围; 到 2020 年末,将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在 20 以下 (不含 2
11、0 )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常住人口保障房覆盖率 不低于 23%。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解决城市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7.2 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 ; 续推进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将部分城市危旧房纳入改造范围, 2017 年完成棚户区改造,至 2020 年完成 计划内 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 。 提升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比例,由近年来的 10%左右的货币安置量提高到 40% 50%的拆迁户数予以货币安置 7.3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 ; 为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紧张的矛盾,提高建筑空间健康、改善人居环境,应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 自 2015 年起,新建设保障性住房
12、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7.4 进一步巩固和稳定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构成 ; 确保土地出让金净收益 10%和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结余部分用于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同时合理、效益最大化的利用好保障性住 房的各类专项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审批。 7.5 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技术支撑体系 ; 依法强化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责任,健全组织机构、政策、技术支撑体系,实施住房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到 2020 年末, 进一步 完善全市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蚌埠市 “十 三 五 ”住房保障规划 7 第 八 条 “十三五”的工作任务 8.1 公租房的工作任务 扩宽保障范围,
13、合理配置存量公租房。 结合蚌埠市被保障人口的实际增长情况考虑 适当 拓宽保障范围,将存量公租房合理的 用于被保障人口,避免闲置。 打通公租房和商品房的通道 推进公租房房源筹集由新建向 市场长期租赁、收购方式转变。推进公租房房源筹集由新建向市场长期租赁、收购方式转变。在人口增长和保障面拓宽过程中的增量缺口,主要通过在市场长期租赁和购买方式筹集。 鼓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实现住房保障方式从实物配租为主向包括货币补贴在内的多种方式转变。合理测算确定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建立起随市场租金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面积每户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内。 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 进一步简化公租房审核
14、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公租房审核效率。积极推进租补分离,构建灵活的退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投 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并按市场化方式进行运营和管理。 深化公租房投资运营机制改革, 切实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效率。 规范公租房出售和共有产权 按照 相关 规定, 坚持先租后售、租售并举,严格规范公租房出售行为,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出售范围、出售比例、出售对象、出售价格、共有产权和使用监督管理等规定。公租房出售收入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8.2 棚户区改造的工作任务 棚户区改造安置任务 “十三五”期间 将 逐步 提升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比例,由近年来的 10%左右的货币安置量提高到 40 50%的 拆迁
15、户数予以货币安置 。 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 蚌埠市 2016 2020 年期间需改造 总项目个数 104 个,总户数 54958 户, 其中棚户区 25 个,改造项目 12886 户,城中村项目 71 个,改造户数 36333 户,危旧房项目 8个,改造项目 5739 户 。 具体 各分区棚户区改造任务见表 1 表 6。 全面推进 保障房 绿色建筑行动 蚌埠市 “十 三 五 ”住房保障规划 8 棚户区安置 住房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 走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8.3 基础设施配套任务 为实现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互相协调、综合配套,针
16、对蚌埠市近年来拆迁安置 但配套设施不完善的现状,对现状已安置 53 个保障房建设项目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合完善,另外对规划 56 个未来安置项目提出基础设施配套要求,以实现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8.4 保障性住房融资任务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继续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过桥贷款以及中长期贷款支持 ; 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通过发行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 对于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发行债券融资给予一定支持 ; 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方 式,研究探索通过特许经营等 PPP 模式,对棚户区改造以及相关的
17、城市基础设施进行融资; 采取配建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积极争取国开行及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支持; 城中村改造任务重的地区,积极争取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支持,拓展一切可能的融资渠道,破解资金瓶颈。 表 1:蚌埠市 2016 2020 年期间棚户区改造任务一览表 分区 棚户区 城中村 分区合计 项目个数 改造户数 用地面积(亩) 项目个数 改造户数 用地面积(亩) 项目个数 改造户数 用地面积(亩) 龙子湖区 12 7361 1757.5 8 4741 2465.8 20 12102 4223.3 蚌山区 4 2504 626.17 10 5596 1983.8 14 8100 2609.97 禹会区
18、15 7356 891.9 14 7521 1980 29 14877 2871.9 淮上区 24 6911 7013.1 24 6911 7013.1 高新区 1 1300 500 6 2710 1860 7 4010 2360 经开区 1 104 11 9 8854 7446.5 10 8958 7457.5 总合计 33 18625 3786.57 71 36333 22749.2 104 54958 26535.77 蚌埠市 “十 三 五 ”住房保障规划 9 表 2:龙子湖区 2016 2020 年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占地面积(亩) 征收户数(户) 计划征收
19、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棚 户 区 老冰箱厂地块(与徽商物流打捆实施) 152 269 26262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2 船厂宿舍危旧房棚户区 5 64 488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3 席梦思厂宿舍周边棚户区 85 457 597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4 原军分区和老粮校宿舍棚户区 62 373 34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5 血站北侧棚户区 80 648 63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6 八一花园棚户区(剩余区域) 110 677 64309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7 建国巷棚户区 35 155 7156 “ 十二五 ” 结转 项
20、目 8 滨河花园危旧房 450 316 300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9 胜利路北侧危旧房 193.2 2374 1951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10 石油站宿舍周边危旧房 146.3 535 6482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11 龙子湖北岸危旧房 378 433 697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12 治淮新村危旧房 61 1060 726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小计 1757.5 7361 961527 1 城 中 村 老山城中村(老山安置房二期) 300 708 1356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2 黄巷城中村 270 446 686
21、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3 小黄庄城中村 51 465 120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4 韩葛城中村 370 661 150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5 大卢城中村(大卢庄、西朱庄、 金家岗) 420 706 10633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6 造纸厂宿舍周边城中村 (安置点 ) 311.4 606 61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7 舟桥花园城中村 263.4 750 984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8 李楼城中村 480 399 11914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小计 2465.8 4741 859070 合计 4223.3
22、 12102 1820597 蚌埠市 “十 三 五 ”住房保障规划 10 表 3:蚌山区 2016 2020 年棚户区改 造工作任务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占地面积(亩) 征收户数(户) 计划征收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棚 户 区 奋勇街南段 9.87 188 1308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2 雅郢居委会周边棚户区 220 500 100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3 燕山路北侧棚户区改造 ( 1 号、 2 号地块) 234.3 538 45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4 南湖路东侧改造项目 162 1278 127800 “ 十 三 五 ” 新增项目 小计 626
23、.17 2504 285880 1 城 中 村 雅郢城中 村 120 750 84375 “ 十三五 ” 新增项目 2 洼刘村城中村 87 350 39375 “ 十三五 ” 新增项目 3 李巷城中村 25 66 5950 “ 十三五 ” 新增项目 4 姜桥城中村 275 460 80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5 大葛村城中村 320 1000 112250 “ 十 三 五 ” 新增项目 6 小王庄城中村 42.5 420 29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7 机场新村城中村 59.3 250 20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8 南庙村城中村 345 440 40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9 岗北村城中村 335 400 3600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10 定庵城中村 375 1460 125320 “ 十二五 ” 结转 项目 小计 1983.8 5596 572270 合计 2609.97 8100 85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