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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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摘要】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发展很快。根据金融控股公司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国家应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以有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金融控股公司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措施。 【关键词】金融 控股公司 监管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 (一)不公平竞争风险 利用在金融系统中的地位与影响力,金融控股公司有可能将目标定位于垄断收益,而将配置资源效率忽视了,使经济发展水平降低,从而积极影响了在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服务中整个金融系统的作用。在现实中,有两种不公平的竞争行为有可能在金融控股公司出现,一种是相关企业有可能被其中的金融机

2、构实施信贷倾斜,金融控股公司的这种行为会进一步影响实体经济在竞争中的公平性。另一种是,利用搭售方法,对相关企业产生的服务,金融控股公司可能会强迫客户购买,这种行为会损害客户的利益。1 (二)资本重复计算风险 在实际过程中,有两种情况可能会导致资本金的重复计算,一种是资本金在由总公司向子公司拨付的过程中,如果是来自于集团之外的初期注入,那么必然会在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同时体现,这样资本金就会被重复计算了。而且作为子公司,如果投资集团内部的其他公司时依旧利用这项资本,那这笔资本金就会被多次重复计算。另一种资本金重复计算的情况是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互相持股。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金会因为资本的重复计算而

3、虚增,这样就不容易发现资本充足率不足,这种风险就会被隐藏,特别是整体资本金被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要求在当前国内分业监管制度下十分模糊。 (三)透明度风险 第一集团的法人治理机构较为复杂,这与其很多的业务条线机构以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分不开,从而导致了公司内部的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就没办法及时的沟通,如此一来,事前预警风险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就难以实行。同样,第二集团的内部管理也很复杂,这与其扩大规模和跨国经营是分不开的,从而造成了监管者无法有效掌控金融控股公司的结构组织和业务情况,当然各个有关利益主体也没有办法有效掌控。 二、金融控股公司在监管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监管对象不够清晰 目前金

4、融控股公司越来越多,种类繁杂。例如作为商业银行的大股东,一些银行控股公司影响与控制着银行的决策,同时,基金、保险等公司他们一般也会设置,这样他们的经营局面不但跨行业也跨市场。借助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他们就可以直接或者间接的控股。虽然这样,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去管辖,更别说明确指出对不同种类的金融控股公司区别监管了。 (二)立法监管制度落后 我国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很少,所以在其生存发展的过程中的立法监督更是少之又少。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由于实际的需求和所颁布的法律严重脱节,所以与之相对应的立法至今都很缺少。混业经营可以说是我国金融业目前的发展现状,金融监管的理念

5、还没有形成。 (三)监管手段不够完善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我国包含了包括准入制度、破产过程以及风险监控等很多内容,但是我国并没有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完善做出详细的规范。同时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需要外部监察制度以及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功能,而我国职能部门却没有,所以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三、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的一些有效措施 (一)需要制定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规定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我国在目前既没有明文的法律规定也没有哪一个法律严格禁止。基于这样的情况,金融控股公司法的编制尤为必要,根据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情况和金融要求,对其法律位置进行明确。除了进一步将金融控股公司的

6、成立方式、业务模式以及监管措施等作详细规定之外,还要不断完善各项法规的实施制度,使得金融法规定性与定量明确,可操作性大大提升。对于金融管理人员,我们也要利用法律方式来监管,同时对各个影响金融监管的外部因素也要积极约束。 (二)需要构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要想准确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那就需要一个科学的监管系统,它可以将市场约束和政府的监管机制有效结合起来。同时市场的约束机制因信息披露的科学性而最大程度的发挥。金融控股公司在目前这种混业经营的方式下,将内部关联交易业务逐步扩大,而对于公司的经营水平,监管的外部人员很难做到充分理解,使得透明度降低。所以科学的信息披露机制的构建需要将

7、现实情况和我国通用的信息披露惯例结合起来,对信息披露的准则和内容等进行严格规定,使公司经营的透明程度得以加强。 (三)需要指定防火墙机制,以免多米诺效应的产生 防火墙是为了避免风险的传递,积极限制持股和管理人员业务等,在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设置屏障。同时将资金与业务比例约束进行明确规定,有效限制它们的一体化程度。资本金,会计准则以及财物核算机制和管理团队等,每个子公司都必须单独拥有,这样多米诺效应的传播风险就会避免。 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最终选择,同时它也是混业经营下金融的产物,所以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加强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的监管手段很有必要,有效的监管会使金融危机避免产生,金融系统可以稳定的经营。 参考文献: 1赵海宽,孙维廉.构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系J.中国金融,2003, (1). 2郭锦洲.当前金融监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J.中国金融 2003, (9). 3蒋难,唐造时,张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及其监管J.中国金融. 2003, (10). 4罗杰?W?弗格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强化风险管理的范例J.中国金融. 2003, (13). 5徐涛,吴晓灵.尽快把金融控股公司立法提上日程N.上海证券报. 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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