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体责任清单 表 1: 主体责任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重大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 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
2、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 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
3、五)负责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 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
4、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 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对国家、省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
5、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2 (十)负责对全市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 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二)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
6、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 (十三)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 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 (站 ),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相邻市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
7、化经营、境外投 资及兼并重组。 (十六)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边界 (一)电力管理职责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电力“上大压小”、节能发电调度和直购电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上大压小”的统筹协调及项目申报和管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落实小火电机组关停和直购电试点工作 。 2-1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责任主体 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和应提交材料、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8、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节约能源等规定,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3 止出现垄断、提升能效水平等方面,对书面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材料 )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核准(备案)或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决定;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3.决定责任:作 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会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建立项
9、目核准(备案)监管机制,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和审查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0826) 2332163 2-2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 责任主体 无线电监督管理科
10、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和应提交材料、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和技术审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无线电监测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无线电台站,防止无线电干扰。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
11、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0826) 2332163 4 2-3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 责任主体 电力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和应提交材料、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
12、管理制度,开 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按照行政审批下放有关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已将此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市县、园区经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监督指导,各区市县经信局,广安经开区、协兴园区经发局,枣山园区科工局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四川省行政审 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0826) 2
13、332163 2-4 序号 4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责任主体 经济运行科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非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
14、罚听证告知书。 5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
15、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0826) 2332163 2-5 序号 5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违反节约能源管理有关规定 的处罚 责任主体 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条例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
1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 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实施处罚,或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行 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
17、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0826) 2332163 6 2-6 序号 6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违反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处罚 责任主体 电力科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 辩解。 3.审查责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
18、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 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
19、追究办法、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0826) 2332163 2-7 序号 7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称 对非法设置无线电台(站)的处罚 责任主体 无线电监督管理科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非法设置无线电台站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7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
20、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 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
21、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 省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0826) 2332163 2-8 序号 8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权力项目称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征收 责任主体 无线电监督管理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告知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的依据,收费标准、征收方式、免缴及减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条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2.审核责任:审核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核查频率使用者的无线电系统技术体系等情况 ,确定频率占用费的征收金额,审查免缴、减缴频率占用费的理由,确定减缴
22、幅度及金额等。 3.决定责任:做出审核决定,填写频率占用费计征表,确定频率使用者频率占用费收费明细和应征数额,制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通知书,开具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发票。 4.事后监管责任:督促频率使用者按照时限和确定的数额及时缴纳频率占用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例、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0826) 2332163 8 2-
23、9 序号 9 权力类型 行政强制 权力项目称 对违反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的强制 责任主体 无线电监督管理科 责任事项 1.催告责任:负有无线电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非法使用、安装及生产经营的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下达通知书,履行催告义务。 2.决定责任:负有无线电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非法使用 、安装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作出没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 3.执行责任:负有无线电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整改。 4.事
24、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0826) 2332163 2-10 序号 10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和反窃电行为的奖励 责任主体 电力科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根据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成效情况
25、,决定是否开展年度表彰奖励。制定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推荐责任:按照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开展组织推荐工作, 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9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报经批准后予以公示。评审实行回避制度。 4.表彰责任: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 0826) 233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