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商)品质量委托 检验 协议书 编号: WZJ/QR5.8-1-2014 委 托 方 填 写 产(商)品名称 钓鱼浮标 型号规格 注册商标 样品等级 合格品 生产单位 委托方提供 样品明示 样品数量 5 只 生产日期 委托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和 邮编 联系电话 检验目的 下结论 不下结论 仲裁检验 型式检验 样品编号 检验依据 委托人同意采用渔具中心使用的方法 委托人要求采用指定的检验方法 : QB/T2927.2-2017 检验项目与要求: 外观 、 外形尺寸 、 标体直度 、 浮力稳定性、浮力及偏差 样品处理意见 试毕取回 委托渔具中心处理 报损 取报告方式 自取 发出 报告份数 :
2、 份 我方保证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 、 实物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必要合作, 保证样品到达同时支付检测 检验费用 , 结论仅对来样负责。 未经检验机构同意,不擅自使用检验结果进行不当宣传。 未提供备样时不予复检。 委托单位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渔 具 中 心 填 写 承检专业检验科室 中心检验室 预计完成时间 收费数量 640 本中心保证检验的公正性,检验数据的诚实性,并对委托单位所提供的实物和技术资料 等 保密。 样品数量仅供本次检验需要,本中心不负责保留样品。 检验技术依据以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为依据或由双方协商。 业务受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样品状态 标记 有 / 承检单位 名称 国家渔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 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科技新城创新路 电话 0631-3859862 邮编 264210 备注 1: 本中心 有能力和资源满足客户要求,双方签字即代表对本协议书如何差异均已解决,其他重大变化需备注栏注明。 备注 2: 注:有 栏目的,请在适宜的 内打“”即可 ,请将 检验项目与要求 栏目 中不检验的项目删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