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学习计划 学 院 学 号 姓 名 学科专业 指导教师审查签章 学院院长审查签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制表 1 说 明 1、 学习计划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结合学科专业课程设置、研究方向来制定。 2、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 2个学期左右。 3、 博士研究生学习计划应在入学后两周内制定完毕,并经学院院长审查。 4、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导师,一份自存,另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 5、 学习计 划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变更,须经导师同意后报学院院长审批。变更应在三份计划上同时记载。 2 一、学习计划总说明 (包括培养目标及课程学习、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实践活动的安排) 3 二、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试成绩 任课教师 变更 记载 学 位 课 程 第一外国语 108 3 一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54 2 一 非 学 位 课 程 第二外国语 108 2 二 教 学 环 节 博导讲座及学术活动 科学研究 文献阅读综述报告 同等学历博士补 修 硕 士 课 程 4 三、教学、科研实践活动 内 容 学年 学期 总时数 目 的 与 要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