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学本科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改革点滴谈摘要:以法律文书课程为例所进行的集中实践教学改革,通过典型案例研判、学生撰写相应法律文书直至组成不同模拟演练的全过程,既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为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增添了活力,也为深化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法学 实践教学改革 认识 法学本科专业集中实践环节中,社会实践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通过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对社会实践性的认识,用所学理论与实践想结合,培养学
2、生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就法学本科专业集中实践环节中社会实践改革在教学中的具体做法谈点体会和看法。 法学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实践教学环节十分重要,社会实践的教学环节是对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实践检验的过程。以往,集中实践环节的做法是让学生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我们发现,这一时间活动往往会流于形式。学生们为了应付交差,提交了各种内容的调查报告,没有进行实地调查,而是在网上下载、抄袭别人的作品,这就完全失去了社会实践的意义。针对这种情况,青海电大法学本科专业从 2008 年秋季在全省开放教育学院对社会实践的教学进行了改革试点。至今,已推广到全省电2大。 1 改革的具体做法 我们以法律文书课程教学实践为例
3、,进行了法学本科集中社会实践的改革。 法律文书课程是一门专门讲授适用于各项法律工作所必需的法律文书写作知识,有助于提高同学们写作能力的法律实务课。简而言之,它是一门应用写作课,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应用写作课。它既要以写作的基本规则和知识为依据,又要具备按照法律工作对文书写作的特定要求制作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但是,它在课程中单纯的去讲授一般的写作知识,也不是专门的讲授哪一门法律专业知识,而是在不违背写作规律知识的基础上,结合法律对各种文书的特定要求予以制作。其目的在于帮助同学们具体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要领,逐步提高写作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讲,该课程既是一门写作知识课,也是一
4、门写作技能的训练课。因此,本课程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而且还要切切实实提高实际的写作技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本课程预期的教学目的和根本的教学任务。社会实践的目的也就是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实践性的认识,用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法学专业的课程实践教学方法,大多采用的是案例教学法。我们把法律文书课程时间的教学引申到社会实践当中,以课程实践教学过程带动社会实践改革,以社会实践检验课程教学的效果。这种改革的创新,达到了课程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效果相统一的目的,其示范性的效果显而易见。具体做法:一是在教学计划中讲法律文书课程的开设3时间整到最后一学
5、期,与该专业社会实践在时间上相一致。在法律文书课程授课过程中,授课教师在网上发布典型的审判案例,按照案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角色,为学生讲解各类文书制作的要求、格式以及写作技巧,这些教学案例的精选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通过案例教学,给学生介绍个梳理,生有一个全面了解案情、审判过程几所运用的法律条文、法理理论及其逻辑思路。二是按所学法律知识撰写与实践角色相适应的法律文书。学生在理清案情脉络、全面理解案情,分析案件中各角色在本案中的性质、地位、位置后,选择自己所愿意担当的角色,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所学的法律知识,撰写与该角色相适应的法律文书(不少于 2000 字) 。三是根据综合实践评定成绩。学生所撰
6、写的法律文书定稿后,按小组组成模拟式法庭,按角色和法律文书的内容进行叙述和辩论,评委老师当成点评和指导,合议并评定出应得的成绩。 2 改革取得的初步效果 2.1 有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教师发布的案例(包括案情介绍、审理过程、判决结果、争议焦点、法理分析及防范提醒) 。学生可以全面的了解整个审判过程及所运用的法律条文、法理理论及逻辑思路。学生在理清案情脉络、全面理解案情,分析案件中个角色在本案中的位置、地位,选择自己所愿意担当的角色,根据角色在本案中的性质,运用所学知识撰写相应法律文书,既深了学生对法学理论的掌握,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写作能力。 学生在掌握案情的
7、时候,把自己置身于案件当中,提高了了解案情,4弄清案件审理过程中个角色的主张、观点的兴趣,在写作过程中可以按自己的观点从角色所拥有的权利出发整理思路,认清事实、发现有力证据,寻找能够支撑自己观点和权利的法律依据。这话做法,非常有利于学生进一步温习已学过的法律知识,并运用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还锻炼了学生的写作能力。 2.2 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和学习效果。 学生的法律文书定稿后,在教师指导下,按小组组成模拟法庭进行模拟演练。并由学生按自己在法律文书中的角色,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角色,对自己所撰写的法律文书进行当庭表述或辩论。其优点是:学生成了学习的主体。在模拟法
8、庭的演练过程中,学生必须考虑所处角色的利益,全力以赴的争取最佳效果。教师在其中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即挑选或编写适当的案例教材、提供一般性指导、评价学生的观点和表现等。学生不仅要处理法律理论问题,而且必须处理法律事实问题。当学生接触案件时,首先需要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构建,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法律意见。这时,学生的学习是主动的,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学习过程。学生要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的陈述及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充分理解,而且依赖于对各种相关学科知识的了解与应用。比如,对于其他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
9、、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例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因此,模拟法庭的演练能够为学生提供一种综合素质训练和培养的最佳5途径。模拟法庭的演练不仅仅局限于法庭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地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学生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的一个环节,或者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的演练,由每个小组参与,一般都有三到四个小组,也就有三到四个不同的案例在进行演练。学生必须从所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施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合的法律规范、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陈述、辩论、宣判等环节,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通过亲身参与
10、,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 总之,法学的实践教学是教学方法改革的主要目标。无论是课程实践还是社会实践,其目的都是是学生能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案例的技能。这种以课程教学带动社会实践的方法,更具有实践性、统一性、组织性、公开性、知识性、综合性、具体性、形象性和观赏性的特点。这样有组织,有目的,有效果的教学实践,虽然相对缩小了实践的范围,但的确也提高了集中实践的效果。法学本科集中实践环节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尚需认真总结,不断提高、不断完善。参考文献: 1宁致远.法律文书参考资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0 年.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2012 年. 3青海广播点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方6案.20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