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10 2020 年) 调 整 方 案 采桑镇 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 十一 月 I 目 录 前 言 . 1 1 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 2 1.1 区域概况 . 2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 3 2 规划目标 . 5 3 土地利用结构 调整 . 7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 7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7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 8 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 9 4.1 耕地保护 . 9 4.2 基本农田保护 . 9 4.3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 10 4.4 有条件建设区 . 11 5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 12 6 土地整治任务
2、. 13 7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14 7.1 土地用途分区 . 14 7.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14 8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 16 9 村土地利用控制 . 17 II 10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18 10.1 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 18 10.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 18 10.3 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 18 10.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 19 10.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 19 11 附表 . 20 前 言 1 前 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 2014 1237 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的通知(豫政办 2015 41 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实际, 林州市 人民政府 对 采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 采桑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 2020 年) 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 2014 年,着重对 2015 2020 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 采桑镇 行政 区域内 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 8634.21 公顷。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 1 区 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 区 域概况 1.1.
4、1 自然条件 采桑镇位于林州市东南 12 公里处,东临东姚镇,西靠城郊乡 、合涧镇 ,南接桂林镇,北连横水镇 。 采桑镇 属 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 四季分明, 冷热季和干湿季区别明显。春季多风少雨,夏季炎热,降水集中,秋季旱涝不均,冬季既干又冷。 全镇平均海拔 320 米,属浅山丘陵区,地 势层状分布,地形较为复杂,地质表面为红粘土,深层为石灰岩构成。地表缺水,但地下水储量丰富。 1.1.2 社会经济状况 全镇总面积 8634.21 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 4.19%。下辖 28 个行政村, 28个自然村。 区域内交通便捷,“ 226”省道穿镇而过,集镇至林南高速公路 3 公里,集镇至各
5、行政村的公路路面水泥硬化改造已全部完成。 2014 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为 6.16 亿元,人均纯收入 7535 元,实现财政收入 710 万元。 1.1.3 土地利用情况 2014 年, 采桑镇 土地总面积 8634.21 公顷,其中农用地 5751.79 公顷、建设用地 844.83 公顷、其他土地 2037.5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 66.62%、9.78%和 23.6%。 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3 农用地中,耕地、 园地、 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 3522.32 公顷、 145.36公顷 、 1449.17 公顷 和 634.9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 40
6、.79%、 1.68%、16.78%和 7.35%。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分别为 793.83 公顷、 5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 9.19%和 59%。 其他土地中,水域、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 3.26 公顷、 2034.3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 0.04%、 23.56%。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耕地 和基本农田 得到良好保护 。 2014 年全镇耕地面积 3522.32 公顷,比上级下达的规划目标 3532.2 公顷 少9.88 公顷, 耕地保护率 99.72%,有效保护了耕地 。 现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3187.4 公顷 , 2014
7、年基本农田面积 3187.49,比现行规划目标多出 0.09公顷 , 基本农田得到良好保护 。 建设用地规模需进一步严格控制。 截止 2014 年底, 全镇 建设用地总规模 844.83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793.83公顷,均突破了控制规模( 772.96 公顷和 707.61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的增加和农村居民点未按预期减少是建设用地突破的主要原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需加快推进。 现行规划期内, 采桑镇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任务 81.65 公顷 。 2010-2014 年间,完成补充耕地 88.69 公顷,其中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14.97 顷,通过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1.37
8、 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 72.33 公顷。 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认真贯彻落实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2008 3 号)文件精神,通过严格规划、计划、预审和审批管理,逐步提 高建设项目用地门槛,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体系与评估、考核办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以来,全镇单位 GDP 建设用地消耗均有所下降,单位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4 建设用地 GDP、二三产业产值与 2009 年相比均有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规划空间布局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 根据 采桑镇 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未来 6 年建设用地
9、刚性需求仍将持续增长,空间受限问题 可能 突出。为适应 采桑镇 新的形势发展需求、做好后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适时修改、调整规划空间布局。 规划目标 5 2 规划目标 根据 安阳市 人民政府 对林州市下达的 规划 控制指标和现行规划执行情况,结合 “十三五 ”采桑镇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现行规划总体目标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2.1 有效保护耕地 和基本农田 。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依据耕地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 加 强耕地数量质量保护。规划至 2020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由原规划的 3532.2 公顷调整为 3690.8 公顷,比调整
10、前 增加 了 158.6 公顷 ; 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有所提高。调整完善后, 采桑镇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 3187.4公顷调整为 3235.99公顷,比调整前 增加 了 48.59 公顷。 2.2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 。 2014 年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25.14 /人, 规划到 2020 年,人 均城镇工矿用地 117.73 /人,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3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2020 年, 全镇 建设用
11、地总规模 控制在 640.81 公顷 之内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89.75 公顷之内,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控制在 88.74 公顷 之内 ,农村居民 点用地规模 控制在 501.02 公顷 之内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模控制在 51.06 公顷 之内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2.25 公顷之内 。 2.4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 。 积极推进农 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占补平衡。 2015 2020 全镇 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 义务量 101.79 公顷 。 2.5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与环境保护 。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
12、制对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 ,对裸地、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 据规划统筹安排;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规划目标 6 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 , 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土地污染防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农用地结构调整以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为前提,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引导农
13、业结构调整向有利 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 。 规划至 2020 年, 全镇农用地面积5994.4 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9.43%, 与 2014 年 相比,面积 增加 242.61 公顷,比重 增加 2.73%。 3.1.1 耕地 规划至 2020 年耕地面积为 3765.6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3.61%。与 2014年相比,面积 增加 243.3 公顷,比重 增加 2.75%。 3.1.2 园地 规划至 2020 年园地面积为 153.4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8%。与 2014 年相比,面积 增加 8.06 公顷 ,比重 增加 0.10%。 3.1.3 林地 规划至 2020 年林地面积为 1446.46 公顷, 与 2014 年相比,面积减少 2.71 公顷 ,比重降低 0.03%。 3.1.4 其他农用地 规划至 2020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 为 628.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28%。与 2014年相比,面积 增加 242.61 公顷,比重降低 2.81%。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