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成都理工大学校区主要通道交安设施整治项目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市成华区交通和市政局 日期: 2017 年 8 月 18 日 1 目 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 . 2 第二章、比选须知及比选须知前附表 . 3 一、比选须知前附表 . 3 二、比选须知 . 4 (一)总则 . 4 (二)比选文件 . 5 (三)申请文件的编制 . 6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 7 第三章、评比办法 . 8 一、比选原则 . 8 二、比选办法 . 8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 10 第五章、比选申请书格式 . 11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2 二、比选申请函 . 13 三、比选函 .
2、14 四、比选申请单位组织结构 . 15 五、拟在本项目中任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历表 . 16 六、比选施工方案 . 17 七、工 程量清单报价 . 17 2 成都理工大学校区主要通道交安设施整治项目 比选公告 成都市成华区交通和市政局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 定 成都理工大学校区主要通道交安设施整治项目 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成都理工大学校区主要通道交安设施整治项目 2、 建设地点:成都市。 3.比选人:成都市成华区交通和市政局 4.比选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该项目控制价为 324838.86 元
3、(其中暂列金: 26092.06 元)。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的信用记录;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企业资质要求: 须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4.信誉要求: 近三年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应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需注册在本单位; 6.比选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
4、请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 9:00-17:00 至 2017 年 8月 23 日 9: 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成都市万年路 4 号成都市成华区交通和市政局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现场报名要求提供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8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地址为成都市万年路 4 号成都市成华区交通和市政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 发布 在成华区 门户网站 ( ht
5、tp:/ 六、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文件需包括比选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人员组成及职称证明、承诺书等盖公章密封。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成华区交通和市政局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 83273569 第二章、比选须知及比选须知前附表 一、比选须知前附表 4 序号 内 容 说明要求 1 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 成都理工大学校区主要通道交安设施整治项目 比选人:成都市成华区交通和市政局 工程施工要求工期: 30 个工作日 2 资金来源 自筹 3 资质等级 须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
6、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人员要求 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需注册在本单位 5 承包方式 总承包 6 现场踏勘及答疑 不组织 7 申请文 件份数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9 比选有效期 从比选截止日期起 30 天 10 比选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 招标控制价 施工控制价为 324838.86 元(其中暂列金: 26092.06 元) 。 当投标人的投标价低于施工控制价的 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算术平均值的 95% 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凡评审投标报价内容中任意一项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
7、为废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后续评审。 12 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报价清单应完全满足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与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 二、比选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述: 本工程 主要为成都理工大学校区内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因校区主要通道缺少基本的交通安全设施,再加上车辆乱停乱放,开口支路众多,造成现状处于无序5 的状态。此次方案对一些路口进行优化渠化,沿途增设一些交通安全设施,在教学楼、宿舍楼、交叉口等行人过街密集路口增设行人横道线等,尽量使交通有序化,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 2、比选范围:工程施工 3、资金来源:自筹 4、比选原则: 本比选 方案比
8、选,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5、比选方式:本次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 6、合格的申请人: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无不良履约的信用记录;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7、比选要求: 本比选不允许同一申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实质内容的比选申请文件。 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人对比选申请文件均不退还,且不对此做任何解释。 8、踏勘现场 8.1 申请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获取有利于编制申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申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8.2 比选人向申请人提供的有关 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 比选
9、人 现有的能被 申请 人利用的资料, 比选 人对 申请 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选与否。 (二)比选文件 10、比选文件的组成 10.1 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比选公告; (二)比选须知及比选须知前附表; (三)评比办法 (四)工程量清单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格式; 6 10.2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申请文件。如果申请文件与比选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 符合,则申请人应自行负责。凡是比选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申请文件将作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 10.3 申请人
10、应认真检查比选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11、比选文件的澄清与解答 要求澄清解答的申请人,收到比选文件 24 小时内,以 书面 形式 (包括传真、信函 )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比选代理机构 应在 收到 24 小时内 ,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 比选 文件的 申请人。 (三)申请文件的编制 12、申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 申请文件和与申请文件有关的所有 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 12.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申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申请文件的组成 13.1 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应
11、由比选申请单位资信资料、比选方案、比选报价三部分组成。 13.2 比选申请单位资信资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3.2.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2.2 比选申请函; 13.2.3 比选函; 13.2.4 比选申请单位组织结构(附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 13.2.5 拟在本项目中任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历表(附项目经理 市政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 13.3 比选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可行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工期保证等; 13.4 比选报价:比选申请人按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
12、013)、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14、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 比选申请人向比选人递交申请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14.2 申请文件正本的封面或扉页应标明比选工程名称,申请人全称,并由申请人加7 盖公章。 (四)申请文件的 递交 15、申请 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 志 申请文件应统一用 A4 纸标准(图纸除外),按照申请书、比选方案、比选费用顺序装订成一册,并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褪色的墨水书写,并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加盖比选单位印鉴和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印鉴。 比选申请人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均
13、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加盖印鉴确认。 16、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如申请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申请文件,必须在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比选人。 上述书面通知应按比选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 标明 “ 修改 ” 或 “ 撤回 ” 字样 ,申请人不得在比选截止时间后修改和撤回申请文件。 17、申请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申请文件的密封 申请单位应将申请文件的正、副本装入一个袋中密封。封袋面上加盖申请单位印鉴并标明: ( 1)工程项目名称 ( 2)比选人名称 ( 3)申请单位名称 17.2 迟到的申请文件 比选文件规定的比
14、选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申请文件,比选人将拒绝。 18、评比 18.1 评比会议由 成都市成华区交通和市政局组 织并主持。 18.2 评比时,对申请文件进行检查, 确定它们是否完整,经确认无误后,确定为有效申请文件。 18.3 比选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及相关文件的要求逐一对有效的申请文件进行评比,并将比选结果进行排序,通过资格审查,比选方案评审、有效报价最低的申请人为本工程的中选人。 18.4 比选人将比选结果事先口头通知各申请人,再发出“中选通知书”。 8 第三章、评比办法 一、比选原则 本项目的比选活动,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
15、行。 二、比选办法 ( 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 的最低投标价法。 ( 2)本项目的比选评比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比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为 3 人。评审委员会对比选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比选标准的规定进行详细的评审,详见资格审查标准、比选方案评审标准及商务标报价评审原则。 ( 3)比选评审委员会独立、公正、科学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最后将通过资格审查及比选方案评审、有效报价最低的申请人确定为本工程的中选人。 ( 4)比选人对比选申请单位报送的比选申请书保密,比选人及参与者不得泄露。如果参加竞争的比选单位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评委施加影响,取消其比选资格。 严禁任何单位 个人以任何形式操纵或干扰评比过
16、程和评审结果。 ( 5)评比标准 凡比选标准没有列出的评审内容在评比时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一)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通 过 条 件 1 营业执照 有效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 3 资质证书 须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人员要求 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需注册在本单位 9 5 备注 结 论 评审说明 资质已审查合格必须每项均达到合格要求,其中出现任意一项不合 格本次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二)比选方案评审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原则 “可行”或 “不可行” 1 施工方案 评审方案是否先进
17、、施工方法是否明确、详尽、合理,以此作为评审依据。 2 质量保证 评审关键及重要部分控制措施是否明确、详尽、可行,以此作为评审依据。 3 工期保证 以工期是否满足要求,工期提前是否有保障措施,进度计划与工期安排是否衔接对应作为评审依据。 4 结论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比选方案评审的比选申请单位可进入比选报价的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和比选方案评审的比选申请单位少于三家,但报价具有竞争性时,应继续评审。 (三)商务标报价评审原则 评选专家只对经过比选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的报价进行评审。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四川省 2015 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报价。报价不能超过规定的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评选委员会按报价高低,推荐排名 第一的,即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