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对三苏祠的保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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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民国时期对三苏祠的保护农历癸巳(公元 2013 年)正月初一清晨,我在旭光家中翻阅眉山县志 (民国 12 年版) ,读到关于三苏祠的来历,是从元代改宅为祠,后历代官员为三苏祠修整扩建,达到新中国前的规模;后又翻阅了公元1988 年和 1992 年的两版县志,也了解到三苏祠从古至今的一些史实。 从读史的过程中,我忽然想到在我做眉山市委常委兼市委宣传部部长和市委秘书长十年间,陪同党和国家的许多领导人以及海内外宾朋到三苏祠参观考察时,见过三通石碑,其记载了 1936 年 6 月至 8 月的国民政府、四川省政府和眉山专署颁布的保护三苏祠的布告。可眉山县志中没有记载。 (仅在 1992 年县志中有一句

2、话说明,而且文略,没有时间和内容的记载,更没有国民政府的记载。 )我询问现在的三苏祠博物馆馆长陈仲文先生。他向我说明,这几块石碑是在 2000 年三苏祠维修时新发现的,地方文献资料均无记载。在陈馆长的协助下,我获得了这三通布告碑文的传真件。我仔细阅读并认真思考,以为当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给眉山县志补上这一史实。 从三通石碑布告的内容看,先是时任四川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余安民的一个公告,并上报给四川省政府;时隔一月后,四川省政府亦发布公告,同时又上报给当时的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仅隔了一个月,国民政府又发布公告,保护三苏祠,并严令“仰军政各界人等,一体凛遵。务须加意爱护,毋得籍词借驻。为要。 ”

3、之后,原驻在三苏祠的国民革命2军 17 师(在民国 31 年至 34 年)从三苏祠迁出。后来的情况,在眉山县志1992 年版第 929 页中记载为:“部队撤走后,民国 37 年三苏公园再度向西扩至近城墙处。 ”只是为何迁出,县志并没有记载。按常理推想,当时定是遵循三通布告之作为。现按时间顺序将这三通石碑所刻公告内容抄录于下: 第一通“四川善后督办刘为布告碑” 民国 25 年(1936 年)刻石。碑文所录如下: 事案据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余安民呈称 眉山为三苏故里,城内旧有祠堂一所,内供文安、文忠、文定三公遗像。上年官绅集议,广为公园。颜曰:三苏。仰恳赐予保护布告,以维名胜。 等情,前来查,苏公父

4、子崛起岷峨,独得山水之清奇,蔚为蜀学之大师。文章、道法、经济、事功、彪炳当时,垂范来。地方人士景仰,芳型重新祠宇,拓为公园,以资观感。允宜力加保护,用垂久远。俾后之来者得所矜式,斯亦作育人才之一道。凡属公园以内,不准军队驻扎,或机关借用。庶园林台榭,历久常新。先哲典型,永远勿替。除指令照准外,合行布告。为此,告仰军民人等,一体遵照,勿违。切切,此告。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四川善后督办关印 第二通:“四川省政府布告碑” 二十五年民字第一六三五七号 3民国 25 年(1936 年)刻石。碑文所录如下: 案据四川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余安民呈称 窃维式闾封墓,周推锡类之仁;表里旌门,汉重乡贤之

5、礼。故义或取乎观感,而事无间于古今。所以矜式邦人,楷模多士也。眉山为三苏故里,城内旧有祠堂一所,内塑文安、文忠、文定三公遗像。林园幽胜,台榭清虚。历有名流,时多题咏。上年官绅集议,广为公园。颜之曰:三苏存其寔也。专员以钧行营,迭有明令,保存胜迹,仰见尊崇先哲,钦佩莫名。苏氏在宋一代,父子兄弟之间,人品文章之盛,稽有史之篇籍。前无古人,慨日下之江河,后无来者。即此崇祠旧址,岿然尚存。千年旧树,犹有荔枝。数里新衢,宛然纱縠。较之武乡遗庙、工部草堂,殆有过之无不及也。此不独吾川观摩所系也,且为全国景仰所关。况复拓为公园,籍供游览。倘疏护持之责,何觇文化之。仰恳钧行营,赐予保护布告,以免军队驻扎,机关

6、借用,以维名胜。一俟奉到,领下署,即便勒诸石碑,垂之久远。庶几甘棠荫地,留已往遗爱之思,老柏摩天,启后来希贤之念。 等情,据此查,三苏父子,宋代先贤,品学文章,千载宗仰。关兹祠宇即属纱縠旧居,现既改作公园,胜地名贤,亟应崇护。据呈前情,除指令外,合行布告。仰军民人等,一体遵照,毋得擅行驻扎、借用。维名胜,切切。 专告 中华民国四川省政府印 二十五年七月日 主席刘湘 民政厅长王又庸 4第三通:“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布告碑” 总良字第 1316 号 民国 25 年(1936 年)刻石。魏碑体楷书镌刻。碑高 1.84 米,宽0.95 米。碑文所录如下: 案据四川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余安民呈称

7、 窃维式闾封墓,周推锡类之仁;表里旌门,汉重乡贤之礼。故义或取乎观感,而事无间于古今。所以矜式邦人,楷模多士也。眉山为三苏故里,城内旧有祠堂一所,内塑文安、文忠、文定三公遗像。林园幽胜,台榭清虚。历有名流,时多题咏。上年官绅集议,广为公园。颜之曰:三苏存其寔也。专员以钧行营,迭有明令,保存胜迹,仰见尊崇先哲,钦佩莫名。苏氏在宋一代,父子兄弟之间,人品文章之盛,稽有史之篇籍。前无古人,慨日下之江河,后无来者。即此崇祠旧址,岿然尚存。千年旧树,犹有荔枝。数里新衢,宛然纱縠。较之武乡遗庙、工部草堂,殆有过之无不及也。此不独吾川观摩所系也,且为全国景仰所关。况复拓为公园,籍供游览。倘疏护持之责,何觇文

8、化之。仰恳钧行营,赐予保护布告,以免军队驻扎,机关借用,以维名胜。一俟奉到,领下署,即便勒诸石碑,垂之久远。庶几甘棠荫地,留已往遗爱之思,老柏摩天,启后来希贤之念。 等情,查三苏公园,乃眉山古迹。就乡贤之崇祠,辟登临之胜地。直为景仰之思。自应特准布告,切寔保护,用示崇敬,而垂久远。据呈前情,除指令外,合行布告。仰军政各界人等,一体凛遵。务须加意爱护,毋得籍词借驻。为要。 5此布 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八月日 委员长蒋中正 (文中为字迹风化损落,无法辨认,特以标出,以备后续考,特注。 ) 以上的三通布告碑,是当时的国民政府以中央政府、省政府到地方政府保护三苏祠的一段真实史实。应当说,当时的东坡老家为有三苏祠而骄傲,也是那个时代的“国保”单位。正因为有了这三个布告,才使得国民革命军第 17 师撤出了三苏祠,才有了后于“民国 37 年三苏公园再度向西扩至近城墙处” 。 作者:眉山市政协主席、眉山市文联主席、 眉山市作家协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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