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是谁“绑架”了亲情?福建省松溪县,年近 70 岁的民营企业家唐水有,难以料想曾经显赫一时的自己,却在人生末年与家人反目成仇,独自脱离家庭走向漂泊记者奔赴该地,通过多日的走访,惊憾这起亲情裂变的背后,隐藏着的个人私欲放纵与责任缺失。 祖籍浙江省绍兴县的唐水有,早年带着妻子儿女到福建省松溪县从事竹笋罐头加工,并创办了松溪蓝剑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溪蓝剑公司) 。唐水有算是白手起家,在妻子的协助下,凭着浙江人特有的机智和敏锐,使得松溪蓝剑公司迅速发展和壮大起来,产品远销海内外。后来,唐水有夫妇不仅实现了财富的聚集,还因他们注重信誉,在松溪也出了名,松溪县政府就给了唐有水政协委员和客商的身份,
2、他的公司也被誉为 A 级诚信企业。 但事业如鱼得水的唐水有,却因婚外情的暴露引发了不可调和的家庭矛盾。1990 年,唐水有和妻子离婚,因育有一儿一女,妻子张爱珍离婚不离家。如今谈起唐水有,不光是张爱珍,就连唐水有的儿子唐金荣和女儿也对他到处贷款养情人的举动表示深恶痛绝。 创办建瓯食品公司 股权引争议 随着松溪蓝剑公司的发展壮大,2002 年初,基于市场利好消息和家庭原因,唐水有决定到与松溪县相邻的建瓯市进行投资,再创办一家食品加工企业。 2唐水有说:“当时也是为了扶持儿子唐金荣和儿媳李利芳创业,2002 年我只身来到建瓯市考察项目,购买了 50 亩土地。次年年初,我带着唐金荣、李利芳在建瓯市以
3、香港客商施能东的名义注册成立建瓯绿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瓯绿剑公司) ,当时算是港资企业。资金来源是我从松溪的蓝剑公司转过去的,也有唐金荣、李利芳夫妇自己的出资和借款,总计人民币 1680 万元。因我长时间在松溪县经营松溪蓝剑公司,建瓯的绿剑公司就全权交给了儿子唐金荣、儿媳李利芳经营。 ” 到了 2007 年 1 月,为了使建瓯绿剑公司更好地发展,唐氏家族一致同意把建瓯绿剑公司由港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香港股东施能东则将股权全部变更交付唐家。当时的股权划分情况是唐金荣占 40%,李利芳和唐水有各占股 30%。 采访中,建瓯绿剑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唐金荣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唐水有写下的承诺书及股权
4、变更协议书 。唐金荣说:“为了便于公司经营,还有一些家庭原因,唐水有在 2007 年 1 月 8 日亲笔签下承诺书 ,确认其在建瓯绿剑食品有限公司没有实际出资,仅作为绿剑公司的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为唐金荣。我(唐金荣)可以根据经营的需要,随时把唐水有名下股份转回自己名下。当时,唐水有对股权转让表示认可,以唐水有名义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文书,他也认可其效力。 ”(目前,唐水有并不再认可这份协议书,为向儿子讨要 30%的股权,至今的他四处求助。 承诺书及股权变更协议书的真伪,地方司法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唐水有的 30%股权也成了其家庭矛盾的焦点。 ) 投资松溪大桥失败 他向儿子索要股权 32008
5、 年初,唐水有在松溪县出资承包建造松溪县大桥。因需要垫付前期数额巨大的工程款,再加上唐水有缺乏做建筑工程的经验,这次投资遭到其前妻张爱珍和儿子唐金荣的强烈反对,但唐水有四处借债执意承包。2010 年,松溪大桥竣工并通车后,唐水有不仅没有挣到钱,还背负了数百万元的债务。 唐金荣对父亲唐水有承揽工程做了这样的描述:“修建松溪大桥,管财务的是其(唐水有)相好,管工程的是其另外一个姘头的哥哥,再加上当时松溪县有一些政府官员贪图高额利息,把钱纷纷借给唐水有,在管理混乱和利益均沾的情况下,工程是必亏无疑啊!” 投资失利,让唐水有背负了巨额债务,此时他想到了已经分居在建瓯市的前妻、儿子和女儿,还有自己在建瓯
6、绿剑公司的 30%股份。 因股权争议引发纠纷,唐水有于 2012 年向建瓯市公安局报案,称唐金荣伪造承诺书 ,侵吞自己 30%股权,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件先后经过了建瓯市公安局、检察院以及南平市工商局和建瓯市工商局的调查, 承诺书也通过建瓯市公安局在 2012 年 9 月份送到了上海司法鉴定中心。经鉴定,确认承诺书是唐水有亲笔所签,而非唐金荣伪造。因唐水有拿不出注册资本金的投资依据,2013 年 6 月 27 日,建瓯市公安局认定唐水有控告不实,做出撤销案件决定。 “高利贷、风流债”蚕食掉了仅存的亲情 现今 70 岁的老人唐水有不仅一无所有,还背负着将近一千余万元的巨额债务(部分为高利贷累
7、计) 。面对债主逼门,唐水有一直寄希望于自己的儿子唐金荣,想让其帮助还债并归还自己 30%的股权。 4唐金荣说:“唐水有独自创办建瓯绿剑食品有限公司这个说法,简直是无稽之谈。在创办公司初期,唐水有的确从松溪蓝剑公司转了一些钱过来,可那个公司的钱是哪里来的,不也是我们整个家庭的共同财产吗?”唐金荣的母亲张爱珍也拿出一本破旧的记账本给记者看,里面记录了当时建厂时的一些细节,她愤怒地说:“这个工厂和唐水有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唐金荣一边向记者展示票据一边说:“从 2004 年到 2010 年,我和我夫人以及我母亲多次打款给唐水有,还帮他偿还过一些债务,这其中包括唐水有为养情人和私生子向亲戚朋友借下的
8、 200 多万。 2010 年,我和我夫人还帮唐水有担保向民间借款 100 万。2011 年 5 月,我又帮唐水有偿还他在松溪县信用联社的贷款 70 万元和利息 15000 元。几年下来,我前后已经抽出 900 多万元帮唐水有还债。可现在,建瓯绿剑公司资金运转不灵,经营困难,我实在也没有能力再去给他填窟窿了。 ” 债主携父索子 家庭演变成利益的角斗场 在建瓯市的唐水有家属反映称:“唐水有的债务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也不清楚他到底借了谁的钱,但这些债务一定与他生活腐化、到处借钱养情人有关。还有就是 2008 年建设松溪大桥,当时整个工程总造价 800 多万,他在松溪的一些朋友,其中包括一些政府
9、官员(现任的松溪县政协副主席张奇融、松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国庆、松溪汽车站副站长金忠舒等) ,为了贪图高额的利息,把钱放给了老唐。试问这些债主,当时把钱借给老唐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一个年近 70 岁老人的偿还能力,有没有考虑到不良后果?2008 年开始建桥时老唐借的 300 多万元,5在不到六年的时间里,居然利滚利,变成了现在的 1600 多万元!” 唐金荣最后说:“我们也曾经把唐水有当作父亲,当作一家之主,可是唐水有确实生活太过腐化,为迫使我帮其还债,还联合债主三番五次伤害我。近些年,他在债主们的蛊惑下,先是去建瓯市检察院和公安局控告我职务侵占,导致建瓯公安局对我刑事立案长达一年多时间,让我蒙受不白之冤,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经济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唐水有还乱写材料到处去告我,债主在背后给他出路费。他的这些行为在当地给我造成了恶劣影响,也使我的公司受到了牵连,导致目前经营困难。 ” 唐金荣最后无奈地表示:“唐水有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诬告陷害,如果他再继续到处告状、胡作非为,本人将拿起法律武器,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请求依法追究唐水有及他背后一些债主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