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市“蚁族”群体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研究【摘 要】文章探讨了现阶段“蚁族”群体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方面所遇到的问题,在理性思考后提出完善该群体需求表达机制的相关对策,为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合理优化提供可行的思路。 【关键词】需求表达机制;“蚁族”群体;公共服务 在和谐社会建设的背景下,政府和社会对公民的需求表达给予了越来越高的关注,相对于农民和农民工来说,城市新兴的“蚁族”群体的生存状态和需求表达方面受到的关注却不够。因此,为保障“蚁族”合法权益,也需要建立一个能反映“蚁族”群体需求的表达机制。 一、需求表达机制的研究现状 国内外对于需求表达机制的研究各有侧
2、重。国外学者主要代表有拉斯维尔、阿尔蒙德、亨廷顿等。拉斯韦尔最早阐述了“精英集团需求表达对其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作用” 。阿尔蒙德提出了需求表达的各种渠道,包括合法的表达渠道和强制性的表达渠道。亨廷顿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层次和方式进行了比较详尽的阐述。卡罗尔佩特曼则指出了公民参与需求表达的重要性以及公民参与表达的方式和途径。哈贝马斯提出拓宽公民需求表达的途径也可以利用对话或辩论等形式。我国胡伟教授基于我国现实国情阐述了在我国政治框架内的需求表达机制,将需求表达机制与我国的政治体制相结合。朱光磊教授对需求表达群体进行了详细划分2并归纳出了不同需求表达群体的特点,同时分析了影响需求表达的综合过程的因素。
3、虽然以上学者对需求表达问题作了较深入的探讨,但目前尚无人在公共服务领域对“蚁族”群体需求表达机制进行专题研究。 二、我国“蚁族”群体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需求表达缺乏制度与法律保障。目前“蚁族”群体的需求表达缺乏制度上与法律法规上的保障,对“蚁族”群体的利益维护并未提升至一个制度和法律的高度。在制度方面,缺乏对需求表达主体的保护机制和对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制约与绩效考评机制,在法律法规方面的缺失体现在相关法律层次较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条款、主客体的权利义务不明确等等问题。 (二)需求表达缺乏组织保障。需求表达的最有效渠道之一是通过组织完成的,组织化程度越高,需求表达就越有力度
4、,越有效。相比较来看,农民群体在这方面的需求表达组织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农民通过这些组织来影响政府政策,实现自己合法利益。但“蚁族”群体缺乏自己的群众组织,缺少自己利益的代言人。 “蚁族”利益的群体性和表达的个体化之间存在着矛盾。整个群体在利益诉求方面缺乏足够的话语权。 (三)需求表达缺乏多样畅通的表达渠道。需求表达渠道的缺失体现在两个方面:需求表达渠道的单一和现有表达渠道的不通畅。形式上看,我国有比较多的需求表达渠道,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能良好发挥作用的表达渠道却很单一,现有的表达渠道不通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公民的需求表达。现有制度内的表达渠道往往单纯依赖于人民代表大3会和政治协商制度,
5、但这两个表达渠道应有的作用却没有得到发挥。特别是对“蚁族”这一新兴群体来说,人大和政协代表中几乎不存在“蚁族”群体的典型代表,致使“蚁族”的声音难以通过人大代表反映给决策机关。 (四)客体需求表达回应程度低。当前,在公共服务领域,各级政府对需求主体呼声的反应与回馈多数是被动的回应,并且过于单一化,缺乏程序化的反馈机制。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往往考虑的是政绩与形象,而对“蚁族”的真正需求关注不够。以郑州市城中村拆迁改造为例,城中村因其价格低廉,成为低收入者的首选居住地,但政府对其进行拆迁的行为并为争得“蚁族”的意见与建议,且未给予“蚁族”相应的意见表达机会,城中村拆迁后“蚁族”群体的居住面临
6、种种问题。三、完善“蚁族”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的对策 (一)健全需求表达制度与法律。要完善“蚁族”的需求表达机制,首先要从根本性的方面入手,即健全需求表达相关的制度与法律,为需求表达提供坚实的后盾。这包括制定健全详细的法律条款、完善需求表达保障机制、建立需求回应的绩效考评机制和加强对执行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建立需求表达组织与机构。 有了制度与法律的保障,接下来要解决的就是需求表达组织化问题。政府应当允许“蚁族”群体依法建立自己的合法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政府应鼓励支持“蚁族”协会的发展,使之成为政府联系“蚁族”的桥梁,4另一方面,政府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
7、, “蚁族”可以通过这种社会组织向当地人大、基层政府等表达自身利益诉求,进行谈判和博弈。政府还应尽可能的给予财政上的补助,使“蚁族”群体的需求表达有物质上的保证。 (三)疏通并拓宽需求表达渠道。一是疏通现有渠道,完善传统需求表达途径。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功能作用,要进一步增强其能动性,让代表者更好地反映选民的需求。二是拓宽需求渠道,建立新型渠道,实现表达渠道的多元化。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蚁族”利用网络获取信息资源和表达自身利益需求的能力,同时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和网络文化建设,将网络平台建设成为“蚁族”需求表达的有效渠道。此外,还可开辟一些较新的网络模式,诸如网站
8、、论坛、微博、邮箱、在线听证会等来实现需求表达渠道的多元化。 (四)加强对主管机关的监督。政府要确立转变理念,创新行政方式,重视需求主体的建议和意见,注重政府与表达主体的沟通,重视需求主体提出的建议,改善表达主体在与政府沟通中的弱势地位。各级政府要通过制度化渠道及时回应主体需求,要把政府回应及其成效纳入单位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以确立政府回应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1 美塞缪尔P享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2 美卡罗尔佩特曼著,陈尧译.参与和民主理论M.上海人民5出版社,2006. 3 朱光磊.当代中国政府过程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 作者简介:范文媛(1990- ) ,女,河北唐山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