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工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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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开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工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机关各股室、各所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开江安办201854 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请严格按方案贯彻执行。 开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6 日 开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工作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严厉打

2、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经我办研究决定,自 2018 年 7 月起至 12 月底在县属国有企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为切实做好我办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开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

3、静县国资办主任 副组长:刘云均县国资办副主任 成员:孙勇开江华润燃气公司总经理 吴伟昌县明月电力公司董事长 邓远成县自来水公司董事长 魏建华县城普(集团)公司董事长 黄锐县农业担保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企业股,办公室主任由刘云均同志兼任。 三、治理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治理时间和工作安排

4、2018 年 7 月开始至 2018 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7 月 30 日前) 研究印发开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治理行动。各企业要依据各自职责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本企业的专项治理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 年 7 月 30 日至年底) 1.加强宣传引导。2018 年 7 月 31 日前,各企业要完成特种作业宣传工作部署,利用网站、媒体等,通过开展广场宣传、主题演讲、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普及特种作业特性、范

5、围以及培训考核正规渠道等知识,并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等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生产性经营单位要教育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2018 年 8 月 5 日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自查自改,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登陆全国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6、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或登陆四川省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 http:/ 100%。发现持有假证的行为要立即整改,参加规范的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依法取证,并主动向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假证来源渠道。对无证操作人员,要立即组织参加规范的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依法取证,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各生产性经营单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 8 月 10 日前报送所在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县国资办。 3.开展专项检查。2018 年 9 月底前,我办将组织开展不少于 2 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查验率。重点对特

7、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同时,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 4.加大查处力度。2018 年 10 月底前,会同县安委办、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相关人员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建立专项行动情况曝光制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假冒特种作业行为。 五、职责分工 (一)县国资办要对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用人员持证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特种作用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严肃处理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

8、冒用特种作用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行为。(二)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机关各股室、各所属企业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 加强与县安委办、公安、网信、工商等部门的协

9、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 (三)畅通举报渠道 我县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热线电话为 12350,社会公众可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四)严格督导检查 机关各股室和各企业要加强对本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五)强化责任追究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企业于 8 月起,每月 15 日前向我办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内容主要包括开展的工作、主要做法、成效(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情况、处罚金额、查处窝点、封堵网站情况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12 月 5 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开江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工作联络表 2.开展打击假冒特种行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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