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江县民政局关于社会保障扶贫“十三五规划” 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开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2+3”个扶贫专项 2018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江委办201827 号)要求,开江县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落实我县社会保障扶贫兜底任务,现将 2018 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2018 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全面落实精准脱贫任务 开江县民政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任务,在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制度合力上下功夫,切实做好了“政策衔接、对
2、象衔接、标准衔接和管理衔接”四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 1、贯彻落实按户施保、按标补差政策。通过 2017年的 133+“低保评定不公专项整治”,我县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全面纠正了过去“以人施保”的做法,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整户纳入了低保保障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进行了补助。为进一步加强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2018 年我县再次对分类施保政策进行了再完善,最大限度减少了因两项制度不一而出现问题的现象发生,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兜底脱贫。同时,我县建立健全了主动发现机制,加强了动态管理,并通过适时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确保民政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前,我县有
3、 8771 户 15603 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救助。 2、提高低保保障标准,达到两线合一。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要求,我县逐年提高低保标准。2018 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由 2017 年的年人均收入 3480 元,提高到年人均收入 3960 元,从 2017 年 10 月执行,并补发补差资金1693.18 万元,确保了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使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二)切实关注重点弱势群体,加大困难残疾人扶助力度 1、将重度残疾人患者单独施保。为实现“救助一人,温暖全家,稳定全局”的目标,有效防止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现象发生,我县完善了低保制度
4、,对于入户调查时量化评分达不到标准的重度残疾人以及重特大疾病患者,实行单独核算收入,单独施保。 2、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18 年,我县提高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 2018 年 1 月起,由每月70 元提高至 80 元。目前,为全县残疾低保对象 27756人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 496.832 万元,全面保障了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3、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切实解决重度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长期照护支出困难,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我县加大了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力量,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目前,为48416 人次重度
5、残疾人发放残疾护理补贴金 424.156 万元。 4、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为认真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落实“率先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的政策。我县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纳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且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贫困残疾人,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该项工作 12 底前全面落实到位。 (三)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扶贫,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支
6、持和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由政府出资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费(每年 100 元/人),目前已为符合条件的 32770 人缴纳保险费用 327.7 万元,切实解决贫困户的养老保障问题,助力精准脱贫。 (四)加快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深入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致富 1、切实加强深度贫困村残疾人的帮扶力度。深度贫困村残疾人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大,是打赢我县脱贫攻坚战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针对全县三个深度贫困村,县民政局认真部署、协调任务落实,抓好了深度贫困村残疾人脱贫攻
7、坚的指导,对三个深度贫困村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 23 户 30 人全部纳入兜底保障,确保他们按期脱贫。 2、切实提高深度贫困村低保对象保障水平。我县加大对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2018 年,我县对深度贫困村的低保对象在原有保障水平基础上,按照不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 10%提高救助水平,并于 6 月底前随同低保资金发放到位。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扶贫兜底任务,筑牢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开江县民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
8、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责,细化工作举措,为有效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做实工作方案,确保推进有序。以省、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对照贫困户“六个一批”帮扶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社会保障机制,拟定了2018 年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计划,按照 2018 年实施民政兜底脱贫攻坚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原则,兜住了底线,织密筑牢了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我县 2018 年脱贫摘帽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兜底合力。县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密切联系县财政局、
9、县扶贫移民局、县残联、县人社局相关责任单位,多次召开联系会议,深化思想认识,集中优势资源,多方联动、资源互享、发挥整体力量,形成了强大帮扶合力。 (四)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对象精准。2018 年,我县全面启动了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了“低保+n”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惩治乡(镇)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目前,通知“低保+n”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已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 43.2 万元,对 5 位村(社)干部
10、因侵占低保资金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打造了我县阳光低保,使对象更加精准,群众更加满意。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消极思想。部分贫困户存在着“评上贫困有本事,一让脱贫就不干”的思想,有人不仅等靠要,还不愿脱贫摘帽,为了“不摘帽”,一些贫困户不惜隐瞒扶贫成果。有第三方评估来村里调查脱贫成果时,村民故意不说实话,隐瞒收入,怕一旦脱了贫无法再继续享受政策。 (二)部分干部对社会救助政策理解不透,工作作风不实,宣传不到位,造成错保、漏保现象时有发生,群众满意度不高。 四、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我县将继续巩固目前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加大民生
11、保障力度,为确保我县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对党的路线、方针、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贫困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怨天尤人、消极悲观、等靠依赖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快信息平台建设。目前我县还没有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救助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影响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功能全面发挥。成立以“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类制度间的有效衔接和各类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依托全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各类救助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设家庭经
12、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通过户籍管理、车船管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务、不动产登记等单位和金融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救助对象的申请、委托,查询、核对其有关财产、收入状况的信息,准确核算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确保对象识别精准,有效防止错保漏保现象发生,真正实现公平公正。 (三)持续提高低保标准。继续巩固“两线合一”工作,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稳定实现“两线合一”。同时,根据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逐年提高低保补助水平。 (四)强化低保动态管理。按照农村低保制度分类施保及动态管理要求,继续落实好年审登记工作。县民政局加强指导各乡(镇)及时进行低保的清理排查,对已脱贫的低保对象要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已返贫且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落实参保代缴任务。有力有序推进扶贫代缴工作的全面落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代缴条件贫困人员的代缴工作。 (六)加大残疾人扶助力度。组织实施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及时做好新增残疾人扶贫对象纳入工作。2019 年,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的 80 元/人/月提高到 90 元/人/月。 开江县民政局 2018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