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有 哪 几层 含义 ?四个 2.法的特征有哪些 ?四个 3.法律关系的要素 有哪些 ?三个 4.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有哪些 ?三个 5.法律关系的内容 有哪些 ?两个 6.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对吗 ? 7.法律关系的客体 有哪些 ?三个 8.法律事实 是 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对吗 ? 9.法律事实 可以 划分为哪两大类 ?分类标准是什么? 10.法律事件 有哪些 ? 11.法律行为的分类 ?六个 拾得遗 失 物属于什么行为 ?遗嘱属于什么行为 ? 12.我国法的 主要 形式有
2、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是否属于法的形式 ? 13.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根本法和普通法 3.实体法和程序法 4.一般法和特别法 5.国际法和国内法 6.公法和私法 的 分类 依据 ? 14.解决经济纠纷,除通过 民事 诉讼“打官司”外还有其他形式吗 ? 15.仲裁与民事诉讼都适用于哪些主体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适用于哪些主体 ? 16.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行政复议应当书面还是口头 ? 17.仲裁的适用范围有哪 些 ?不适用 仲裁法 的有 哪些 ?不能提请仲裁的有哪些? 18.仲裁的基本原则 有哪些 ?四 点 19.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组织 吗 ?是否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3、仲裁委员会之间有没有隶属关系 ? 20.仲裁委员会的专家比例 ? 21.仲裁意见 能 形成多数意见时,按什么作出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什么作出 ? 22.仲裁员有哪些情形,必须回避 ? 23.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 24.诉讼管辖最重要、最常用的是哪两个管辖 ? 25.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 什么原则 ?特殊地域管辖一般是以什么为标准确定管辖法院 ? 26.合同诉讼、保险合同诉讼、票据诉讼、运输合同诉讼、侵权行为诉讼的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 ?专属管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共同管辖的 具体 规定是什么 ? 27.诉讼时效期限届满,权利人丧失 的是 什么权 ?什么没消灭 ? 28.普通诉讼时效
4、 期间 是几年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是几年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 几年 ? 29.哪些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 ? 30.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什么 ? 31.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什么 ? 32.哪些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 33.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 34.行政复议期间 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四个 35.仲裁何时生效 ?行政复议何时生效 ?行政诉讼何时生效 ? 36.行政诉讼可以调解吗 ?赔偿诉讼可以调解吗 ? 37.行政责任包括哪两类 ?每一类 包括哪些主要形式 ? 38.刑事责任包括哪两类 ?每一类 包括哪些主要形式 ? 39.一人犯数罪,如何量刑 ?(数罪并罚) 40.附加刑可以附加于主刑之后作为主刑的补充,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对 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