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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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 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经营活动、 兼营、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经营活动、兼营、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 二、单位名称: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12 52 号)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 69 73 项。印刷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66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 第八条: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

2、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第十条: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第十二条: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四、 法定实施主体: 保定市文化 广电新闻出版局 五、审批权限: 市本级 六、项目申请人种类: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七、审批时限: 17 个工作日 八、申请条件: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 (国

3、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66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第九条,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企业的名称、章程;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有适应业2 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审批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申请,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 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此外根据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 3 号, 2015 年 8 月 28 日)的规定,设立各类印刷企业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一) 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

4、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5、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 2 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 )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 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

5、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5、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 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6、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 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5、有必要的排版、制版、装

6、订设备,具备 2 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印前或印后加工设备;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 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3 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 经营复印、打印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5、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 (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

7、设备 );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 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制度。 九、申报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河北省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 (包含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的五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5、场地证明; 6、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7、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十、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批准证件及有效期: 印刷经营许可证,三年 十三、年检时限及时间、地点: 每年度 3 月 20 日前完成(

8、按省局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 )、地点在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十四、办理地点: 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十五、咨询电话: 3355015 十六、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 3355002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5906387 4 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宗教内容除外)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内容除外)审批 二、单位名称: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设定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66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 第十 九 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

9、出版广电总局令第 2 号,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条、 第十条、 第二十五条。 四、法定实施主体: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五、审批权限: 市本级 六、项目申请人种类:党政 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 七、审批时限: 5 个工作日 八、申请条件: 1、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2、编印目的及发送范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凡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和发送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以下简称内部资料 ),是指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 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内部资

10、料分为一次性内部资料和连续性内部资料。)的规定,编印内容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 3、稿件内容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第十三条:内部资料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5 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 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

11、内容的。) 4、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 九、申报材料: 1、编印内部资料性印刷品申请表一份; 2、承印单位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需加盖承印单位公章); 3、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出版物打印稿一份。 十、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批准证件及有效期: 内 部资料性印刷品准印证,一次性有效 十三、年检时限及时间、地点: 无 十四、办理地点: 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十五、咨询电话: 3355015 十六、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 3355002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5906387 6 设立出版物

12、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审核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审核 二、单位名称: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设定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 第10 号, 2016 年 5 月 31 日 )第三条、第八 条 四、法定实施主体: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五、审批权限: 市级审核省级审批 六、项目申请人种类: 企业、公民个人 七、审批时限: 2 个工作日 八、申请条件: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三)有与出

13、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 50 平方米;(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 ,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住所。 九、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二)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三)企业章程;(四)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五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十、审批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批准证件及有效期: 无 十三、年检时限及时间、地点: 无 7 十四、办理地点

14、: 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十五、咨询电话: 3355015 十六、监督部门及投诉 电话: 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 3355002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5906387 8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 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备案 二、单位名称: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设定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 第10 号, 2016 年 5 月 31 日 )第十条 四、法定实施主体: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五、审批权限: 市本级 六、项目申请人种类: 县

15、(市、区)文广新局 七、审批时限: 即办 八、申请条件: 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 5000 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九、申报材料: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备案表 十 、审批流程: 受理备案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批准证件及有效期: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

16、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备案表,一次性 十三、年检时限及时间、地点: 无 十四、办理地点: 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十五、咨询电话: 3355015 十六、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 3355002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5906387 9 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 经营者变更主要登记事项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经营者变 更主要登记事项备案 二、单位名称: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设定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66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

17、) 第十 二 条 四、法定实施主体: 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五、审批权限: 市本级 六、项目申请人种类 :印刷业经营者 七、审批时限: 5 个工作日 八、申请条件: 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企业变更主要登记事项应当符合设立该印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 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 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5、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 2 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6

18、、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 )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 经营其他印刷品印 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5、有适应业务10 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6、有健全

19、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 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 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5、有必要的排版、制版、装订设备,具备 2 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印前或印后加工设备;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

20、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 经营复印、打印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5、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 (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 );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九、申报材料: 印刷业经营者应书面报告列明申请变更的事项和理由: 1、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交申请书、保定市印刷经营企业变更事项备案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印刷 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申请书、保定市印刷经营企业变更事项备案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拟任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法人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3、变更经营场所,需提交申请书、保定市印刷经营企业变更事项备案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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