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制度问题探析.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1866271 上传时间:2019-03-1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聘任制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制度问题探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聘任制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制度问题探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聘任制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制度问题探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聘任制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制度问题探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聘任制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制度问题探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聘任制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制度问题探析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聘任制检辅人员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但由于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及科学的岗位设置,经常出现人浮于事、插科打诨的现象。如何完善聘任制检辅人员的管理制度,优化岗位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已成为当前检察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本院聘任制检辅人员管理工作,探析如何完善聘任制检辅人员管理制度。 一、何为检察辅助人员 如何准确界定这一概念,对检辅人员的招录、管理、培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检察辅助人员是在检察官的领导下,协助开展检察辅助性工作的人员,除检察官及检察院工勤人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包括书记员

2、、法警、司法会计、法医、财务人员、统计员、档案员、文秘、网络管理员及检察院的行政工作人员等。原则上说,以上检辅人员均可采取聘任制。 二、当前聘任制检辅人员招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专业背景较为单一。明光市人民检察院2010 年以来共招录检察辅助人员 8 人(详见下表) ,其中本科学历 2 人,会计专业 1 人,计算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聘任制检辅人员信息统计表 机专业 1 人;大专学历 6 人,其中法律专业 2 人,计算机专业 3 人,2旅游管理专业 1 人。文化水平不高、专业背景单一,直接影响其工作能力,从而制约检察工作的发展。 (二)岗位配置缺乏科学性。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3、8 名聘任制检察辅助人员中,档案室配置 1 名会计专业人员;4 名计算机专业人员中,研究室配置 1 人,技术科配置 2 人,案管办配置 1 人;2 名法律专业人员中,公诉科配置 1 人,案管办配置 1 人;侦监科配置 1 名旅游管理专业人员。聘任制检辅人员岗位配置专业不对口、不科学,难以承担对应科室的工作职责。 (三)责任心、工作积极性不高。由于没有明确的工作职责,造成很多聘任制检辅人员工作仅仅停留在复制、打印材料,整理、装订卷宗、录入案件层面上,科室人员增加了,但是人均工作量却无丝毫减少。更有甚者整天无所事事,插科打诨、串岗聊天、迟到早退,缺乏工作责任心、积极性,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形象。 (四

4、)考核、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全国检察机关对聘任制检察辅助人员大多实行分散管理,将辅助人员分配到各部门以后,放任不管,管理缺位,考核缺位。而检察机关的教育培训多针对在编检察干警,对聘任制检辅人员教育培训机制的缺失将直接导致其工作能力不足,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薪酬待遇、职位晋升制度不完善。在全国检察机关大力开展聘任制检辅人员工作的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尚未出台相应的薪酬、晋升等待遇制度,聘任制检辅人员缺少相关薪酬待遇增长及岗位晋升发展机制,发展空间有限。同一类别的聘任制辅助人员也存在同酬不同岗的3现象。这些辅助人员虽然拿着相同的薪酬,却由于岗位差别带来的工作责任和专业要求不同,也存在实质

5、上的不平等,造成辅助人员队伍的不稳定。 (六)人员流失严重。绝大多数应聘检辅工作的人员仅仅以此作为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不想长期从事检辅工作,检察院往往成为其备战公务员考试、寻求更好工作的平台,一旦有机会,其便会辞职。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2013 年有 6 名检察辅助人员参加了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有1 名被公安局录用。人员的流失,直接影响到检察工作的稳定。 三、完善聘任制检辅人员管理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标准,按需取才。当前检察机关聘任制检辅人员中法律专业背景所占比例偏低,且学历水平不高,明光市人民检察院聘任制检辅人员中,法律专业背景所占比例为 25%,尚无法学本科学历背景的检辅人员。从某种程

6、度上来说,法律大专,自考法律、函授法律都难以胜任检察业务工作。今后检辅人员招聘应当提高学历标准,要求具备全日制法律本科学历。针对其他需要配备检辅的特定岗位,如书记员、法警、法医、财务人员、统计员、档案员、文秘、网络管理员等应当招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在学历水平上应当适当提高。本着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按需设岗、按需取才。 (二)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机制。为了让聘任制检辅人员掌握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及作用,树立检察职业道德观、程序意思、法治意识,明确检察工作纪律及办案要求,熟悉检察机关工作程序,尽快适应检察工作的需要,应当对检辅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检察机4关教育培训部门应当

7、制定完善检辅人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度至少组织二期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培训应当围绕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及作用;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执法办案纪律;奖惩规定;检察文书制作等方面来开展。可以采取邀请检察专家授课、竞赛、讨论、考试等多种形式。此外,对聘任制检辅人员应当比照在编干警的考核、奖惩模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给予奖惩。比照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明确执法过错责任。各地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最终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统一规定。 (三)建立相对合理的薪酬待遇、职位晋升机制。当前聘任制检辅人员薪酬偏低,造成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流失严重等问题,检察机关应逐

8、步形成在不打破编制内和编制外条件下的按劳取酬机制,并合理设置晋升通道,分别设置不同级别的岗位。如可以设置四个级别,最高级别类似于公务员的副科级待遇,根据个人任职年限、工作表现选拔晋升。并在适当提高薪酬待遇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级别来配置不同的薪酬等级,一级的可设置普通科员级别待遇的 60%,二级设置为 80%,三级设置为100%,四级设置为副科级公务员待遇。 (四)明确工作职责,严格管理制度。为防止出现人浮于事的情况,应当对聘任制检辅人员设置明确的工作职责,形成严格的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人员退出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可根据所在部门的职责特点,以及事务分类的可行性、合理性,进一步完善聘任制检辅人员的类别。如设置不同类别的聘任制检辅人员,一是检察业务类的辅助人员,主要配置在各办案5业务部门,从事书记员的工作;二是综合事务类的辅助人员,主要配置在综合部门,从事档案事务、打字文印、设备管理及其他行政性辅助工作。细化岗位分类之后,应对各类人员职责进行具体规定,如制定岗位说明书、详细列明日常工作内容、应达到的工作标准等,既明确了职责,也为绩效考核提供标准,还有利于评定岗位、设立专业要求,为科学设定薪酬奠定基础。 通过科学合理的岗位管理,严格有序的进出机制,合理配置聘任制检辅人员,为检察工作的稳定开展发挥最大效能,更好地服务法治社会的建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学科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