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县 2018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民政办发201822 号 各镇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及省市驻民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民乐县 2018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15 日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张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和民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民政发2017200 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 2018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2、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围绕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专题法律讲座不少于 2 次;落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记录档案、学法情况公示、任职前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督查考核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二)加强行政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题培训力度,县政府每年至少组织 2 次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本系统、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班,
3、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及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证件方可执法;增加行政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比重,加强在职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坚持公务员晋升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考试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三)推进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二、依法
4、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实现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流程效能监管;完成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全面清理,前置环节技术审查、评估、鉴定、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县审改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五)改革市场监管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简易注销、“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双告知”等便利化改革措施,激发市场活力。(牵
5、头单位:县审改办、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固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范围,严格落实重大环境事件、主要环保指标“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加大追责力度;推进环评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实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督查考核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七)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优化购买服务实施流程,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绩效考评和质量
6、监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会事业;加快建设公共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八)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认真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异议申请;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对违法或不当的责令制定机关纠正,拒不纠正的坚决予以撤销并公开通报;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行
7、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成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九)健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确定重大决策清单,实行重大决策目录化、档案化管理,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十)加强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机构
8、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或行政决定;政府各部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十一)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县政府每年至少选取 2 件重大决策,开展实施后效果评估,根据社会评估效果进行适时调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深入梳理、匡定部门职责,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优化执法力量,完善保障机制,提高执法水平;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农林水牧、交通运输、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安全
9、生产、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等领域执法改革,创新执法体制。(牵头单位:县编办、县住建局、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申请与审查、培训考试、证件管理、信息查询等网络化管理,定期确认、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探索由社会力量承担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十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断促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严格规范,保障和监督行
10、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十五)规范具体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科学编制流程图;适时修订、公布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说明裁量基准应用情况和理由,推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例指导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问题通报和纠错、惩错措施;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方式,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确保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十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
11、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平台,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十七)接受全面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府层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12、、各单位) (十八)加大问责力度。完善跟踪问责监督机制,约束和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等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问题调查通报机制,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县监察委;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十九)规范收费和财经行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县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审改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二十)推进重要信息公开。
13、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打造“阳光政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二十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所有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公开公示,借助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与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便民、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查询系统。(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各部
14、门、各单位) (二十二)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完善政务服务网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网上行权”和“一站式”办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八、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二十三)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若干规定,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公开听证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依法做好行政应诉、裁决案件的办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
15、研讨,提升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二十四)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实现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二十五)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依法分流涉法涉诉来访事项,严格实行访诉分离,强化有权处理机关工作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依法逐级表达诉求。(牵头单位: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法
16、制队伍建设 (二十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和考核评价。各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和政府法制部门研究指导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加大分值权重,2018 年所占分值不低于考评总分值 4%。(牵头单位:县督查考核局、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二十七)建设高素质法制队伍。加强各镇、各部门单位法制机构建设,确保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不少于5 人,各镇、社区配备专职法制员;大力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着力提高法制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