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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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某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各镇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各单位: 某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17 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在全国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县设施农业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明确各项任务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确保

2、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 2018 年 9 月至 12 月,在全县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的各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促进全县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自查。各镇及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审批备案的养殖场(养殖圈舍)、蔬菜及食用菌种植、临时储存、农机具的停放等设施农业项目用地集中排查,摸清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排

3、查设施农业用地改变用途修建大棚房、普通住宅、别墅(庄园)、餐饮酒店、景观设施、休闲娱乐设施、物流仓储等各类问题。 (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将设施农用地改为非农建设用地,依托农业生产违法违规占地进行非农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将建设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等严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 (三)完善监管。纠正整改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分析提出进一步改进完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及其用地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9 月 1

4、0 日9 月 16 日)。各镇及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及时组织召开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同时按照某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镇、本单位设施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并于 9 月 16 日前将本镇、本单位会议召开情况资料和制定的方案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二)自查阶段(9 月 17 日至 9 月 30 日)。各镇及生态工业园区

5、管委会对辖区内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进行拉网式全面清理,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主要排查已审批备案的养殖场(养殖圈舍)、蔬菜及食用菌种植、临时储存、农机具的停放等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是否存在“大棚房”、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问题;排查擅自或变相将已批准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用于非农建设问题,排查套取农业补贴资金问题。对排查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于 9 月 28 日前将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调查表(附件 2)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委、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机局 (三)汇总梳

6、理阶段(10 月 1 日至 10 月 12 日)。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委、畜牧、农机等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各类数据汇总后,形成清理排查情况报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情况汇总后,填报专项行动各类违法违规情况汇总表(附件 3),并形成全县清理排查情况专项报告(包括清理排查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委、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机局 (四)督查核查阶段(10 月 12 日至 10 月 25 日)。10 月底前,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将对全县清理排查情况进行实地抽

7、查审核,期间,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会同县督查考核局对各镇及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清理不力、排查不彻底的按有关程序进行约谈。 责任单位: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督查考核局 配合单位: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五)查处纠正阶段(10 月 25 日至 12 月 10 日)。10 月 25 日前,各镇及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针对本辖区清理排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分类整治建议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归纳整理后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11 月 15 日前,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和整治政策,研究制定详细

8、的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督促各镇及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组织推进查处和整改纠正。12 月 1 日前,各镇及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查处纠正情况汇总表(附件4)、专项行动阶段性整治情况报告(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及阶段性整治结果)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是查处纠正建设租售“大棚房”问题、查处纠正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问题,纠正违法违规备案设施农用地问题,纠正套取农业补助资金等问题。 责任单位: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总结完善阶段(12 月 10 日至 12 月 20 日)。全面总

9、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提出完善设施农用地监管及构建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长效监管机制的对策建议。 责任单位: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各镇、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的开展部署、问题排查、督促指导和问题整改等工作。 1.各镇及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内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形成台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及整改工作,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意见建议。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 2010 年以来的设施农用地备案台账,并会同县农委、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机局指导各镇及

10、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问题的整改。 3.县农委、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机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指导各镇、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全县设施农用地摸排及问题整改工作,分析本辖区设施农用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4.县督查考核局和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开展督导和抽查核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县上成立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提供专项行动数据技术支撑,加强政策业务指导,推动各镇及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清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履职,动真碰硬。各

11、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日常巡查和卫片检查等手段,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设施农用地的检查和管理;要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和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私自改变批准用途、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等问题及时查处整改;对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顶风作案、弄虚作假及相关部门在清查整治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严肃处理。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大力宣传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目的意义、主要任务等内容,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的意识,对清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保持舆论高压态势,为清理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促进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规范管理。 附件:1.某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名单 2.张掖市某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调查表 3.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类违法违规情况汇总表 4.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查处纠正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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