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 2018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民政局 2018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上半年,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深化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着力保障民生,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有效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一、2018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分类施策,救助救灾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一是开展城乡低保一体化调标。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农村低保标准从 651 元/月提高到 804 元/月,城镇低保标准由 765 元/月提高到 804 元/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截至目前,全区已有低保对象 1235 户 1996 人,共计发放低
2、保资金 454.1 万元。二是加大困境儿童关爱力度。积极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完成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工作,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养育提标至 1213 元。开展特殊儿童“添翼计划”对象排摸,组织 9 位困境儿童参加康复行动筛查,3 人顺利通过筛查。三是实现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全覆盖。在 17 个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考核任务基础上自我加压,全面开展全区 83 个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提升,着力实现避灾安置场所从“能安置”到“安置好”转变。 (二)全面覆盖,养老服务品质显著优化。一是全力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配合市局做好社会福利养老院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时提请区政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供地问题。目前,项目已在市发
3、改局立项,即将进入方案设计和招投标程序,预计年前可开工建设。启动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确定灵昆、大门、东屏三个项目选址并开展方案设计,明确资金补助标准和办法。二是逐步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通过村居自建食堂、中央厨房配送、邻里互助等形式加大老年人助餐服务供给,重点保障高龄、失能、失智、空巢、独居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新建“一元食堂”2 家,助餐服务覆盖 25 个村居,提前完成省、市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一元食堂”工作,上半年累计募集老年食堂助餐善款 20 余万元。三是不断拓展养老服务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对象范围,将患者重病、85 周岁以上空巢独居等老
4、人纳入保障范围,范围对象从 400 余人增加到 600 余人。加大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上半年累计为 35 名老年人赔付意外伤害费用 10 余万元。四是深化探索医养融合工作。对接卫生部门,探索在公办医疗机构中利用闲置床位改造为护理型养老机构,实行“医中有养”。五是严抓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工作部署,先后多次召开养老机构安全专题会议,明确部门、街道(乡镇)和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夯实主体管理责任。制定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以奖代补方案,注重加大对养老机构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完成 5 家民办养老机构智慧用电系统的安装。1-6 月份,全区养老机构安全事故零发生。 (三)精心组织,基层
5、社会治理持续创新。一是规范建设基层政权阵地。完成全区村(居)民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向 102 个村(居)民委会发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展基层减负工作,重新确定村社组织办事服务事项 21项,同比减少 14 项;清理整合标识牌,同比减少 27 类;清理和规范村办公场所功能室牌,统一设置为 10 类,同比减少 68 类;清理和规范上墙制度,统一设置为 6 项,同比减少 106 类。二是全面推进社工人才建设。2018 年共 459 人报名参加国家级社工考试,其中初级 341 人,中级 118 人,人数同比去年增加 1.25 倍,再创历史新高。探索社工岗位开发模
6、式,会同区人社等部门推行社工岗位编外人员持证上岗,上半年新增社工岗位 7 个。将社工培育纳入到 2018 年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点,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出台加强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培育“党员+社工”的党务型社工人才。三是实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向社会公布 214 家社会组织信息,随机抽查 45 家社会组织。开展社工周活动,举办公益创投推荐会,推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民政)6 个,公益创投项目资金 20 万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社会组织结对村工作,7 个社会团体与 7 个村居结对共建
7、。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约 50 次,落实为民办事 30 件。 (四)统筹兼顾,殡葬改革成果不断深化。一是加大私坟“禁新改旧”整治力度。按照市级制定的私坟“禁新”、“四边三化”青山白化整治工作要求,建立区、街道(乡镇)、村居三级防控机制,确保私坟治理工作成效。截止 6 月底,共整治私坟 52 座,全部实行生态化改造,治理率达 100%。二是强化殡仪活动巡查管控。根据我区殡仪活动“新八不准”整治工作部署,依托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三级巡查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上半年 435 例殡仪活动规范开展,并对两起党员干部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通报。三是有序指导大门
8、遗体火化工作。制定任务清单,倒排时间进度表,指导大门镇平稳有序做好遗体火化工作。自 6月 1 日全面施行以来,已顺利完成 8 例遗体火化工作。四是持续加大殡葬服务改革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服务流程繁琐、手续复杂等问题,主动牵头协调,联合公安、卫计等部门专题研究,通过“七事合一”“多表归一”“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群众殡葬服务“最多跑一次”。五是加快殡仪服务中心建设。专程赴杭州、舟山等地考察取经,学习殡仪服务建设、管理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优化,科学高效推动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区殡仪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额 x 万元,完成投资总额的 x%。预计今年 12 月底前
9、可完成全部建设。 (五)均衡有序,双拥优抚安置协调推进。一是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和困难退役士兵 585 人次,向驻岛官兵及各类优抚对象、退伍军人累计发放新春慰问金 x 万元。向全区 12 位随军家属发放未就业生活补助金 x 万元,投入 16 万元为驻岛部队修建阳光晾衣房等办实事项目。二是积极做好各类抚恤优待工作。及时调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贴。做好残疾军人、60 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的资格审核,组织部分残疾军人开展外出疗养、健康检查,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联合区财政及各街道(乡镇)向 96 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 x万元,组织全区 14
10、 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广泛开展政府购买优抚服务。委托专业社工机构,通过开展“暖冬行动-新春送祝福”“让爱流动幸福相伴新春联谊会”“清明忆英烈-走访烈士家属”“退伍军人以心养生沙龙心里团辅”“健康宣传上门”等各类主题活动,对 147 名优抚对象展开关爱。四是扎实做好涉军 ww 工作。及时摸排梳理各类涉军人员,并将每位重点涉军人员登记造册,通过属地街道(乡镇)领导包案,定期走访评估,实现精准帮扶。截至目前,成功化解两名退役军人的历史遗留问题。 (六)以人为本,专项事务服务稳步提升。一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开展婚姻登记贴心服务,推出婚姻登记免费拍照打印服务,证件所需的照片由工作人员现场免费
11、照、免费制,避免办事群众因照片未带、规格不符等问题跑多次。自 6 月 1 日实施以来,共为 91 对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了免费拍照打印服务。二是完善地名管理水平。以营商环境优化为契机,开展问题大讨论,及时对全区未命名道路梳理命名工作,解决企业不能及时办理证照的问题。在第一批洞头区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评选公布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评审工作。开展对城区范围内损坏、缺失、破旧的路牌、门牌维护更新,目前已更新门牌 x 块,路牌 5 块。三是加强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开展路面巡查,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积极主动救助。上半年,接待和劝导各类社会求助人员 97 人次,收纳 5 名无法查明身份精神
12、病人入院治疗,并成功帮助 2 名精神病救助对象寻获亲人。四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完成慈善总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慈善总会领导班子,扎实开展“慈善一日捐”、现场募捐等活动,累计筹集善款 x 万元。上半年,共发放各类慰问金 x 万元,惠及 x 户家庭,支出临时困难救助资金 x 万元,救助 76 人次。 (七)管控风险,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强化。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制定洞头区民政局 2018 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季度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坚持“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责,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共组织召开党风廉
13、政专题会议 6 次。同时,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逐一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个性化的党风廉政责任书。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借助“周一夜学”形式,每半个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学习贯彻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将学习教育常态化,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感。充分利用微信群、qq 群等渠道,定期发布廉政文化知识和信息动态,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深入作风排查。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大讨论,收集存在的问题,对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印发洞头区民政局开展“铁腕除弊重拳治怠促进服务作风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了“四风”问题大治理行动、“民政为民”服务提升行动、“重
14、拳治怠政”行动和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行动等。 二、2018 年下半年民政工作思路 (一)筑牢救助救灾保障底线。一是夯实低保工作基础。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在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标准和要求上,通过制定政策、适度降低认定门槛,探索建立综合认定指标体系等方式,扩大保障对象的范围,提高困难对象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不及时,低保对象动态调整不到位,骗保惩戒力度不够等机制问题。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工作机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实现途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救
15、助服务水平和效率。三是做好避灾场所检测。按照避灾安置场所安全监测满三年重检的原则,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第三方技术检测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功能设施的完善,查漏补缺提升服务保障工作,提前做好避灾安置场所内应急物资的盘点补充。 (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推进镇街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的过程指导和监控,确保11 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结合社区建设工作,加大对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的培育,在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的基础上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机构运行保障能力。二是撬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好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工作,重点保障高龄、失能、失智、空巢、独居、
16、困难等老年人,通过爱心捐赠、冠名捐赠、单位结对等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三是健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理顺医院和老年人护理中心的关系,明确“医中有养”的实施方式和方法,真正发挥医养结合作用,形成长期护理老人家庭费用支出减少、医院压床问题有效解决、社保压力减轻的三赢局面。 (三)创新“三社”管理。一是基层政权建设有新突破。制定村居自治管理和服务事项分类制度,完善村居事务准入制度,开展村居“三多”清理和基层减负巡查。强化村级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实施“村民说事”制度,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协商中的主体作用,打造具有洞头特色的村居乡贤理事会、道德评判团,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
17、度化发展。二是社会组织建设有新进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完善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服务机制,深化“社工服务+志愿服务”模式,开展社区孵化社工机构试点,带动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全方位社区服务。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三是社工人才建设有新台阶。跟踪掌握报考人员参考情况,确保社工增量任务的完成率。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推动社工岗位开发,提高社会力量参加社工考试的主动性。扩大机构培育面,引导今年考取社工资格证书的基层无职党员建立党务型社工机构,在社工人数达到社工机构设立要求的社会团体增加专业社工服务项目并逐步向专业社工机构转型。 (四)深化殡葬改革。一是推行节点生态葬法。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深入实施洞头区殡仪活动新“八不准”规定,鼓励壁葬、树葬、海葬等生态殡葬。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节地生态葬模式,对新扩建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葬数量实行指标控制,要求节地生态葬比例不低于10%。二是统筹殡仪设施建设。加强洞头区殡仪服务中心、后寮生态陵园(骨灰楼)两大工程建设,确保按计划投入使用,并加强对殡仪活动整治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