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门市建设工程规划业务申请表 收件时间: 2018年 01月 10日 编号: 建设单位 (个人、身份证号) 张三 机构代码 或统一社会信用编号 4407* 项目名称 江门市堤东路 129号规划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定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李四 项目地点 江门市堤东路 129号 联系人 张三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是否属市级以上 重点、督办项目 是 建设规模 1 幢 1 层 500m2 项目类别 工业 其中:商业 m2 工 业 500m2 住宅 m2 架空层 m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申办事项 建筑设计方案审定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含修改设计图,扩、改建,改变使用功能) (在 内打 ) 申办性质 新建 扩建 修改 补办 延期(在内打) 设计单位 设计证书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变更许可证填写内容 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原单位 盖章 原单位名称 原项目名称 原地点名称 原建筑面积 m2 其中:商业 m2 工 业 m2 住宅 m2 架空层 m2 申请内容及理由 (内容较多的可另附说明) 张三申请在 江门市堤东路 129号的江门市堤东路 129号规划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定。 申请方 本申请方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一式 多份图纸的一致性及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若有任何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申
3、请方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申请方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附图的,由于本次变更引致的经济、法律责任概由申请方承担,与审批机关无关。 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方,可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 申请方或代办人(签章): 张三 2018年 01月 10日 属地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规划业务申报所需资料 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审定阶段) 1、申请表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 (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1 份; 4、规划条件影印件 1 份,修建性详细规划
4、图原件及其批复文件的影印件 1 份; 5、发改部门的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外经贸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核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 1 份,核原件); 7、属居住小区内的项目,需提供已批准的管线综合图、绿化园林小品布置图、道 路竖向规划图原件(办理后退回); 8、由地理信息中心发出的建筑单体电子报批技术复核意见书原件 1 份; 9、非首轮报送方案审定的,需提交上一轮的复函; 10、设计方案图: ( 1)临 30m 以上道路的建筑物需报送至少两套不同的方案图,每套方案图一式 3 份及彩色透视图; ( 2)大型或重要的公建、构筑物需报送至少两套不同的方案图,每套方
5、案图一式 17 份及彩色透视图或建筑模型; ( 3)以上 (1)、 (2)以外的建筑物报送一式 3 份方案图;(村镇项目需一式五份) ( 4)设计方案图的 CAD 及 JPG 格式电子文件(需提供彩色透视图的含彩 色透视图的电子文件)。 二、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许可证阶段) 1、申请表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 (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1 份; 4、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执收单位联原件及缴费通知书原件 (村镇项目除外 )。 三、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一)通用材料 ( 1)申请表 1 份; (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6、件 1 份 (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1 份; (二 )分项材料 1、变更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或建设位置名称: ( 1)已更名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或更名依据文件(复印件 1 份,核原件); ( 2)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不涉及修改建筑设计方案的变更建设规模: (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竣工测量报告原件 1 份或单体电子报批技术复核意见书原件 1 份;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变更建筑设计图(在建项目): ( 1)修改设计申请书 1 份; ( 2)对于已预售或销售的建筑工程项目应提供相关买受人的书面意见; ( 3)已批规划图原件
7、 1 份(办理后退回); ( 4)建筑物原设计图 2 份; ( 5)建筑物修改设计图一式 3 份(必须明确标示修改范围); ( 6)建筑物修改设计图的电子文件 1 份; ( 7)建筑单体电子报批技术复核意见书原件 1 份。 4、扩、改建及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规划审查(已确权项目) ( 1)修改设计申请书各 1 份; ( 2)房地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1 份(核原件); ( 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复印件 1 份(核原件); ( 4)四至方位图 1 份; ( 5)建筑物原设计图 2 份; ( 6)建筑物修改设计图一式 3 份(临街建筑须附彩色透视图); ( 7)相关法规确定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书面意见的
8、公证文件; ( 8)建筑物修改设计图的电子文件 1 份; ( 9)建筑物四方位实景照片 1 份( 适用危房重建)。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 ( 1)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注: 1、以上所指电子文件是指 CAD 及由设计图 CAD 文件转换的 JPG 格式文件各 1 份; 2、市级以上重点、督办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属地意见是指所在镇或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门的意见。 ) 修改设计申请书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蓬江分局: 为了 ,特向你局申请修改 项目的建筑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1、 本申请方承诺本次修改仅限以上内容,如若设计图纸修改超出以上内容的为无效修改,并承担隐瞒事实所产生的所有
9、责任。 请予审批为盼。 修改内容属实。 设计单位(签章): 申请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修改设计申请书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高新(江海)分局: 为了 ,特向你局申请修改 项目的建筑设计, 具体内容如下: 1、 本申请方承诺本次修改仅限以上内容,如若设计图纸修改超出以上内容的为无效修改,并承担隐瞒事实所产生的所有责任。 请予审批为盼。 修改内容属实。 设计单位(签章): 申请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修改设计申请书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新会分局: 为了 ,特向你局申请修改 项目的建筑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1、 本申请方承诺本次修改仅限以上内容,如若设计图纸修改超出以上内容的为无效修改,并承担隐瞒事实所产生的所有责任。 请予审批为盼。 修改内容属实。 设计单位(签章): 申请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