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单亲母亲现阶段面临的问题及其主要成因【摘 要】核心家庭是当今社会的主要组成形式。从九十年代开始,核心家庭的裂变愈见明显。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增高,单亲家庭数量变的极其可观。而这其中由单亲母亲组成的家庭就占据了单亲家庭的一半以上。不健全的家庭背景加上不平等的社会性别观念,使单亲母亲面临着经济、生活和精神等多方面问题。问题根源于不正确的性别价值观。 因此现通过针对城市单亲母亲群体,展现她们面临的生活困境,探讨困境背后的原因。 【关键词】单亲母亲;面临问题;经济困难;生活压力 自 20 世纪 70 年代末以来,我国的离婚率持续上升,2000 年的离婚数已经达到 121 万对,占当年平均人口数的 096
2、。而在这些离异家庭中,由单亲母亲和子女组成的家庭数量又占据了大多数。这些单亲母亲多数成为了让社会堪忧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城市中单亲母亲家庭。 一般定义的单亲家庭是只有父亲(或母亲)一方与其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年龄在 18 周岁以下或虽然年龄已满 18 周岁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单亲母亲被定义为离婚、丧偶后与未成年孩子共同生活的女性。城市中贫困的单亲母亲是那些拥有城市户籍、生活水平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女性们。 单亲母亲自身和其家庭具有其特殊性。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思考问题,女性在家庭中充当的应该是表意性的角色,而男人应该在家庭中充当工2具型的角色。功能主义理论把社会看成
3、是一个由各种互相关联的地位和角色构成的系统。帕森斯和贝尔斯同时宣称这种和谐的性别角色定位是核心家庭能够运转的基础。男人为他的家庭提供经济支持,女人主要为家庭提供情感支持。而单亲母亲家庭的性别角色定位发生了变化,她不仅提供情感性角色,还要提供工具性角色。这样正统性别功能主义理论在论述单亲母亲家庭时,变的软弱无力,我们将结合最新的性别视角,展现单亲母亲家庭的社会现状,解读单亲母亲家庭的具体问题和问题成因。 一、单亲母亲面临的问题现状及其成因 (一)物质经济困难 单亲母亲群体大部分都面临着经济方面的困难。天津市单亲母亲收入调查数据显示,单亲母亲的收入分布集中在中低收入,超过半数的单亲母亲月均收入不足
4、 500 元,比例达 572%。在自身收入下降生活水平下降的前提下,社会保险福利的缺失无疑是给单亲母亲家庭经济困难雪上加霜。其中的原因来自多方面。首先,单亲母亲家庭已经失去了核心家庭的经济支持的功能,失去的丈夫方的经济辅助。其次,职场上存在仍然存在着功能主义宣传的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层。导致当今社会职场上男性主要从事了决定性、挑战性的工作。而女性主要从事一些二级市场上的服务性的工作,这些工作环境差、薪金低、但是时间灵活性大一些,只有时间上可以满足单亲母亲要承担的亲职职能。再次,性别分工造成的从夫居的家庭组合模式,导致女性的福利从属于男性。加之社会保险采取的是单位投保的形式,那些离开了户主的单亲母亲
5、,离开的单位的3单亲母亲,自身的福利无从获取。 传统的性别角色应该重新定位,经济和技术的发展早已导致性别角色的重新安排,家庭已经不是过去的主要的生产力的中心,单亲母亲能否进入平等的劳动力市场代表了女性和男性在职场上性别不等的消除。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只有真正消除私有制才能实现女性主体地位的平等,我国市场私有制并不占据主体地位,给予女性平等的劳动地位,是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的本质要求。 (二)生活压力问题 单亲母亲面临着众多的生活压力问题。亲职压力。根据北京对单亲母亲调查数据显示单亲母亲的年龄呈现年轻化的趋势,大部分在 40 岁左右。家庭子女的平均年龄在 12 岁左右,其中 90%处于应在学校接
6、受教育阶段。住房压力。济南的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有 15 人(17.9%)居住在自购商品房里;8 人(9.5%)住在单位福利房里;14 人(16.7%)租住他人住房;36 人(42.9%)居住在亲属或他人的住房里。再婚压力。青岛市对 496 个单亲家庭调查中显示 288%的家庭单亲时间在 6 至 10 年;单亲 11 年以上的为 143%。长期的单身生活在不断降低其中一部分人的再婚欲望和再婚能力。 旧有的性别角色观念导致了现行婚姻观念中存在落后的地方。在婚姻房产问题上,根据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的房产应归所有者所有。这样多数的母亲离婚后,没有了住房。社会中男女在选择配偶的时候,择偶梯度的
7、理论也仍然发挥这一定的作用,单亲母亲的年龄失去了再次择偶的优势。单亲母亲的孩子可能给男方带来压力。虽然男性不要求女性4的收入过高,但贫困的单亲母亲被男方视为经济上的负担。 二、问题的解决建议 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加入社会性别视角。我们的政策制定时充分考虑了经济困难、政治排斥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对性别的区分却缺乏考虑。没有针对单亲母亲弱势群体制定的公共政策。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更是缺乏对单亲母亲的社保专项措施。 建立专项基金。建立单亲母亲及其子女的单项救助基金势在必行。这就是要求社会民间团体基金会等在社会扶助、慈善事业上发挥作用。妇联在其中应起到带头和协调的作用,帮助解决单亲母亲的问题。 单亲母亲
8、自我开展自助计划。再强大的外界援助也要有单亲母亲自身的迎合才可以发挥出作用。古话有云,天助自助者。单亲母亲可以自己组成团体,互帮互助,互相鼓励,交流在工作、教育子女、生活、择偶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同时也有助于单亲母亲们摆脱思想上的孤独和寂寞。 参考文献 1 李炜.城市单亲母亲家庭生存状况的调查与思考以青岛市为例J.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7 年第 4 期. 2 陈芳.我国“单亲家庭”研究述评J.西北人口,2008. 3 万敏.城市贫困单亲母亲抚育子女的困难济南市个案研究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 年,第 23 卷,第 4 期. 4 孙艳艳.社会性别的视角:中国单亲特困母亲生活状况研究以山东济南某区为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0 年 2 月,第 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