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度工作总结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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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保局 2018 年度工作总结 7 篇【篇一】 一、2018 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对环保部、省厅督察组交办我县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至今 xx 共接到环保部督查组交办问题共 178 件。对178 件交办环境问题现已逐一落实,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划定整改时限并责任到人。现已整改完成 175 个,按要求正在整改 3 个;省级督察交办问题 42 个,已整改完成 36 个,正在整改 6 个。 2、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采暖季错峰停产企业36 家,停产后可每天减少烟粉尘排放2096.4kg、so230.89kg、氮氧化物16.2kg、voc758.5kg。黄色预警及

2、以上预警企业 85 家,停产后可每天减少烟粉尘排放 6224.6kg、so2498.5kg、氮氧化物 180.3kg、voc19.1kg。轮流停产第一批次企业88 家,停产后可每天减少烟粉尘排放242.3kg、so272.0kg、氮氧化物 82.9kg、voc479.1kg。轮流停产第二批次企业 91 家,停产后可每天减少烟粉尘排放 77.6kg、so234.3kg、氮氧化物12.5kg、voc51.5kg。减限产企业 2 家,橙色预警期间每天减少烟粉尘排放 73.1kg、so2195.5kg、氮氧化物191.6kg、voc96.2kg。红色预警期间每天减少烟粉尘排放 109.6kg、so22

3、93.2kg、氮氧化物287.3kg、voc144.3kg。沧州大化 tdi 公司、河北冀春化工公司、益康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实施 24 小时在线监控;对沧州天龙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 3 家省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进行治理,并通过了局的验收。其中河北永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因场原因已长期停产,复产时再做治理。按照沧环办201858 号文件的要求,对 15 家 vocs企业下达了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的通知要求,现除一家长期停产外其余已全部提前完成安装治理。并通过了环保局验收。 3、热点网格试点工作。划定我县 13 个热点网格,涉及 8 个乡镇

4、、1 个园区(汪家铺乡、纸房头乡、李天木乡、风化店乡、大官厅乡、捷地乡、杜生镇、旧州镇、沧东经济开发区),目前按照“五定”要求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已明确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及各村委会在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职责、工作任务等,其中县环保局建立了由局长亲自挂帅的工作机构;各乡镇政府明确了一名分管乡级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全部建立了环保所;全县 511 个行政村均明确了村委会环境监管职责,并每村明确两名环保信息员。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已初步完成并开展有效运行,运行以来对网格内 249 个大气排放源进行定位排查,实施分类整治。 4、“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经排查统计全县存在“散乱污

5、”企业共 775 家,其中经分类列为关停取缔的企业 374 家,已完成关停取缔 374 家;列为整合搬迁的企业 33 家,已完成搬迁 33 家;列为整治改造的企业368 家,已完成整治改造 368 家。通过上述三项措施整改 775 家,已完成比例为 100%。 5、继续加大违规项目清理力度,依法完善环保手续。今年 9 月份以来,我局根据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的相 7 关规定;符合环境管理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符合逐年改善的约束性要求的违规企业依法完善手续,依法有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大致分为4 个步骤: (1)、立案处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环

6、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立案处罚。 (2)、环境评价。环评科委托专家对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分类分批开展技术评估,出具环评备案意见,专项登记造册,作为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依据之一。 (3)、环境监测。违建项目按照现状环评的技术评估意见整改完毕后委托监测站或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机构给予监测并出具报告。 (4)、验收发证。环评科组织相关股室共同对违建项目进行验收出具意见备案。总量科对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和颁证条件的,发放排污许可证。 截止目前已经对 124 家违规企业进行备案,对 30 多家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其余还有 50 多家企业正在整改办理当中。 5、受污染坑塘治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

7、织开展全省渗坑污染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共排查坑塘 267 个,经监测受污染渗坑 6 处分别是,崔尔庄镇李韩店东坑、周村南坑、大官厅乡白贾村村北坑、鸿源洪饭店后坑、兴济镇王家沟子、铁路边沟。崔尔庄镇李韩店东坑、周村南坑、大官厅乡白贾村村北坑、鸿源洪饭店后坑已完成治理。兴济镇王家沟子、铁路边沟已制定治理方案,正在按方案要求正在治理修复中。 6、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为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今年 xx 利用省环保厅、财政厅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1000 万元专项资金,对 12 个乡镇开展垃圾中转站建设。该 12 个乡镇垃圾中转站进入调试运营,加之先前已建成的 7 个乡镇收集站

8、,全县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全覆盖。 7、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反弹生产的 7 家木炭窑、9 家片碱厂联合乡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取缔。累计对 200 多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处罚决定;其中对沧州和新制刷有限公司超标排放行为进行了 5 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 10 天行政拘留,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二)主要举措 1、开展“利剑斩污”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重点组织开展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和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此次环保专项行动均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

9、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一是加强同 xx 公安局环安大队的沟通衔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密切工作联系,确保对污染环境犯罪及时发现,严肃处理;二是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作用,乡镇政府包村干部和各村环保网格员对每个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三是县环保局坚持环境执法行动日督查和周调度机制,调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步工作;四是结合本县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和任务,重点涉及化工、镀锌、线路板、枣加工、再生橡胶、兽药等污染行业。 2、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1)、狠抓监测点周边环境整治。加强 xx 监测点周边区域整治,对周边道路、县直部门大院、及背街小

10、巷每天洒水不少于 6 次;对 xx 管辖的餐饮单位、政府机关、居民小区加强管控,严禁单位、居民燃放鞭炮,焚烧垃圾,并由县环保局抽调专人进行巡查。对中心城区属我县监管的 5 台锅炉进行巡查,其中 1 台改用清洁能源,另 4 台安排专人盯守,确保严格按程序操作,达标排放。 (2)、持续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经目前摸排统计,全县燃煤锅炉共计 1017 台锅炉(其中 2018 年任务806 台,2019 年任务 211 台)现共完成 1002 台。其中806 台燃煤锅炉目前已全部完成燃煤锅炉的淘汰和改造工作。高速合围区内燃煤锅炉共计 88 台,均属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具体情况为:杜林乡 6 台

11、、纸房头乡23 台、捷地乡 21 台、汪家铺乡 19 台、风化店乡 15 台、姚官屯乡 4 台,并且已按上级要求,制定了燃煤锅炉分布图。该 88 台锅炉中,35 蒸吨锅炉 3 台(均属沧州大化 tdi 公司,目前已制定了两个整改方案,正在进行研究论证),10 蒸吨及以下锅炉 85 台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工业燃煤锅炉 53 台;生活燃煤供暖锅炉32 台(乡政府 3 家、小区 5 家、学校幼儿园 9 家、卫生院 3 家,其他 12 家)。 (3)、保持秸秆禁烧污染防控常态化。全县 19 个乡镇政府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均建立了巡查工作队伍,加强人员巡查防控,确保不出现秸秆、垃圾禁烧

12、问题,2018 年以来对发现的 3 处小面积烧荒草火点及时采取扑灭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 3、推行热点网格工作,促进精准执法。 沧州 121 个热点网格中我县有 13 个网格,涉及 8 个乡镇、1 个园区(汪家铺乡、纸房头乡、李天木乡、风化店乡、大官厅乡、捷地乡、杜生镇、旧州镇、沧东经济开发区)。现已对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的 249 个排放源进行了定位排查,确定了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当地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联合对该 249 个排放源制定计划进行分类处理。对“小散乱污”以及不能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并稳定排放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通过整改可以达标排放并能够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的企业,要求其停止

13、排污进行整改;对环保手续齐全的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对店铺、门、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冬季取暖的家庭燃煤用户,我县将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其采用清洁能源进行替代。 4、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 xx 已于 5 月 15 日印发了xx 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依托xx“散乱污”企业动态清单、污染源企业台账、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等,进一步摸清“散乱污”企业底数,并明确每一家企业的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时限,分类施治,通过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改造等措施,到 9 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实现环保违法违规企业清零。至目前,经

14、排查统计全县存在“散乱污”企业共 775 家,现已经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完成比例为 100%。 5、加强河流环境治理,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按照国家、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配合县水务局进一步修订完善xx 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着力构建水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重点加强了北排河、沧浪渠、廖家洼排水渠、黑龙港河、南运河为重点的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县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开展 1 次监督性监测,今年上半年未发生河流断面超标被扣缴生态补偿金问题。另外,积极推进沧东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兴济镇污水处理站提标工程建设,力争 12 月份前建成

15、并实现联网自动在线监控。 6、加强减排、宣教、监测等工作,提高环境管理基础支持保障能力。 (1)污染减排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2018 年计划实施水结构减排项目 3 个,养殖减排项目 5 个,大气结构减排项目 17 个,燃煤替代项目 172 个。预计减排总量 cod:163.7 吨;氨氮:9.385 吨;so2:199.66 吨;nox:79.3 吨。加强涉污企业管理,今年以来共审核受理县级排污许可证 282 家,现已经办结 268 家。其中神狮水泥完成网上申报,并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对 6 家跨区域总量交易企业通过确认进行了交易。 (2)环境统计工作。今年 3 月份开展了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经核

16、实上一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源涉及重点企业 68 家;农业源重点企业 3 家;集中式污染治理企业 4 家,其中污水处理厂 2 家,危废集中处理企业 2家。 (3)环境宣传教育。重点在“65”世环日到来之即我局精心策划了宣教方案,积极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和当前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主要街道和交通干线两侧悬挂宣传标语,宣传发放环保宣传材料,营造良好的环境宣传氛围。 (4)环境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完成了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共计 35 余家企业。积极按时完成常规性、临时性、突发性事件的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共计 3 家企业。每月一

17、次沧浪渠李寨桥、廖家洼、吕郭庄桥等地表水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10 份。每季度重金属企业水质的监测工作和每季度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有效性审核工作,并出具在线监测比对监测报告 10 余份。石油噪声监测共计 29 份。完成送检样水质监测和小朱庄地下水监测工作,并出具监测报告 17 余份。全年共出具 104 余份监测报告,有效监测数据 2500 余个,确保了数据的准确及时上报,为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了科学依据。 (5)环保信访接办工作。我局不断加强信访工作软硬件建设,完善信访接办处理工作制度,确保 12369 环保热线 24 小时值班制度。共收到环保部、省环保厅、沧州环保局及信访局交办件 190 件,全部办结。群众信访结案率、反馈率均为 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 (6)排污费征收。按照规范程序、从严执法、足额征收的原则,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严把排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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