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景山区 2018 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2018 年安全生产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化三体系双基”总任务和“两个生态”建设,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牵引,注重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下大力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一般事故总量下降,有效防止较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一、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1.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京
2、发201724 号),研究制定我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逐项梳理分解重点任务,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间:2018 年 6 月底 2.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年内完成 1000 家企业投保任务。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投保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住建委、城管委、教委、文委、商务委、旅游委、国资委、卫计委、经信委、安监局、食药监局、体育局、民政局、北京市交通委石景山运管处、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完成时间:2018 年底 3.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社会化
3、机制,聘请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2018 年底 4.推进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北京市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元,依托现有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合理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成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安全生产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2018 年底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5.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研究制定2018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2018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做好对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
4、处量化、差异化、动态化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间:2018 年底 6.贯彻落实北京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主要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完成时间:2018 年底 7.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一步强化区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国资委完成时间:2018 年底 8.开展 2017 年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二督察组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确保督察组指出问题整改率 100%。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18 年 6
5、月底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9.加大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安监系统年度人均检查量达到 18 件,人均处罚量达到 3 件,行政处罚职权履行率不低于 6%。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2018 年底 10.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区住建委处罚量不低于 10 件,区城管委(水务)、商务、旅游、文化、体育部门处罚量均不低于 2 件。责任单位:住建委、城管委、商务委、旅游委、文化委、体育局完成时间:2018 年底 11.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工作,完成市级相关行业部门下达的任务。责任单位:住建委、城管委、商务委、旅游委、文化委、经信委、体育局、园林局、质监局、规
6、划分局、北京市交通委石景山运管处完成时间:2018年底四、推进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2.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北京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安全风险源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出台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安全风险云服务系统填报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城管委、住建委、商务委、文化委、旅游委、体育局、安监局、交通支队、北京市交通委石景山运管处,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2018 年底1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编制试点,组织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帮助指导 50 家试点企业编制任务。责任单位:商务委、旅游委、经信委完成时间:2018 年 10 月
7、底 14.强化人员密集等火灾高危场所火灾防控,推动老年人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工作,加强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消防水站及水源建设,提升应对火灾能力。指导督促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消防支队完成时间:2018 年底 15.加强存在职业危害企业安全监管,完成 450 家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责任单位: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2018 年底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6.实施城市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巩固 2017 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在重点领域开展安
8、全隐患三年专项行动,年度挂账隐患整改率达到 90%以上。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20 年底 17.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按照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完成安全风险辨识和等级评定,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绘制电子分布图,制定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管控。责任单位:安监局、教委、卫计委、交通支队、北京市交通委石景山运管处完成时间:2018 年底 18.开展非经营性加油站专项整治,对全区所有非经营性加油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加油站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规范现场安全
9、条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非经营性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2018 年底 19.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全面提升电器产品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和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责任单位:消防支队、商务委、住建委完成时间:2018 年底 20.强化工业企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巩固工业企业重点领域隐患治理工作成效,深入开展涉爆粉尘、涉危使用、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事故隐患专项治理。责任单位:经信委、安监局完成时间:2018 年底 21.突出进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强化对首钢迁安矿
10、山的安全监管,重点治理尾矿库安全事故隐患,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加强汛期安全检查,有效防止非煤矿山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2018 年底22.深化有限空间综合治理,强化有限空间承发包管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压减有限空间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2018 年底 23.狠抓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检查,加强施工消防安全、临时用电安全和汛期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委完成时间:2018 年底 24.强化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北京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
11、-2020年),深化汽车修理、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责任单位:安监局、住建委、北京市交通委石景山运管处完成时间:2018 年底 25.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以“两客一危”和货运行业安全监管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专项整治。开展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形成路面严查严管高压态势,严查非法违法运输和进京大货车违法行为。以客运安全为重点,扎实开展铁路安全生产和沿线环境秩序专项整治,严查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
12、法经营等问题。责任单位:北京市交通委石景山运管处、交通支队、综治办完成时间:2018 年底 26.加强高风险电梯安全隐患治理。对辖区内老旧住宅及交通、商场、医院、学校等高风险电梯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质监局、住建委、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2018 年底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27.严格安全生产检查队伍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 70%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队规范化建设达标。完善专职安全员检查信息系统,开展街道优秀安全生产检查队评选工作。组织专职安全员业务培训及社区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示范培训。责任单位:国资委、住建委、城管委、商务
13、委、教委、经信委、旅游委、文委、卫计委、集经办、交通支队、民防局、民政局、食药局、体育局、园林局、质监局、城管局、安监局、北京市交通委石景山运管处,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2018 年底 28.加快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措施的落实,建立本区联合奖惩实施方案,将联合奖惩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做好信用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工商分局完成时间:2018 年底 29.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增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重点领域隐患治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预防控制机制建立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年内
14、完成 400 家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2018 年底 3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组织2100 名生产经营单位(区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建立安全培训考核档案,促进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的“双提升”。责任单位:教委、商务委、旅游委、住建委、城管委、经信委、卫计委、文委、安监局、民政局、体育局、食药监局、园林局,首钢集团完成时间:2018 年 10 月底 31.继续开展街道和区行业部门分管领导业务培训,年度培训不少于 40 学时,加强对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和专职安全员业务培训,年度培训不少于 40 学时。责任单
15、位:安监局完成时间:2018年底 32.持续深入开展“双百工程”,继续在全区范围开展“百名安全监管干部与万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和“百名安全生产专家服务万家企业”活动,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欠缺、隐患排查水平不足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间:2018 年底 33.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区级媒体设立安全生产专栏,营造全社会安全发展氛围。突出抓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监之星北京榜样”和“寻找最美安监巾帼”等活动。将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
16、职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区总工会、教委完成时间:2018 年底 34.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的工作要求,至少完成 1 个“七进”试点(街道)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八角街道完成时间:2018 年底 35.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网上行政审批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2018 年底 36.加快推进执法检查装备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执法装备配备率达到 50%以上。责任单位:国资委、住建委、城管委、商务委、教委、经信委、旅游委、文委、卫计委、集经办、交通支队、民防局、民政局、食药局、体育局、园林局、质监局、城管局
17、、安监局、北京市交通委石景山运管处,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2018 年底 37.开展重点行业和属地生产经营单位条件普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建立和管理,全年无故核销率低于 10%,审核率达到 80%以上。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2018 年底 38.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管理,提高各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开展相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依托重点企业建立行业和区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队伍标准化建设水平,开展应急队伍常态化技能培训,探索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市场化服务。加强行业、区域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管理,优化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结构与布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政府应急办完成时间:2018 年底 39.全力压减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工矿商贸、铁路交通、生产经营性火灾、农业机械和特种设备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总人数同比下降 5%。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2018 年底 40.严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安监局、监察委、总工会、公安分局、人保局完成时间:2018 年底 41.强化安全生产督察考核。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监察委、政府办督查室完成时间:2018 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