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理顺党政关系的理论思考摘要:如何处理好党政在我国的学术研究界一直属于比较敏感的政治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党政不分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样不仅会阻碍我国民主法治社会的发展,还会影响执政党职能的有效发挥。理顺党政关系是我们实现“中国梦”的首要前提,必须贯彻民主、科学、依法执政的执政要求,理顺党政关系,划清职权,形成科学民主的执政体制。本文从理顺党政关系的重要性入手,在民主、法治和科学执政这三方面上对如何理顺党政关系进行探讨。 关键词:执政党 政权 政权关系 党政关系有两个层面,从较宽泛的层面上讲,指的是执政党同国家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政府只是国家政权机关的一部分,国家政权机关实质上包含国家权利机关
2、、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从较窄的层面上讲,也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党政关系,不仅要处理好政党同政府之间的关系,还要将政党同国家权力机关直接的关系处理好。理顺党政关系要求党脱身国家权利机关的具体事务,站在一定的高度,将统领全局的职能充分发挥出来,从实际出发,为人民服务,贯彻落实以人民实际需求为方向的政策。党政关系是我国当代影响力最大、重要性最强的政治关系,不仅会影响我国的政治生活,还会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外交等各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理顺政党关系对于我国至关重要,下面笔者对如何理顺政党关系进行阐述。 21 建立法治化党政关系 党政关系的职权必须依法界定,因此在现实中,必须明确执政党同国家政权各自承
3、担着怎样的职能,再确立两者的权力关联,最后利用宪法来规制。使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各个环节、方式都有法可依,从而建立其完善的党政关系法制系统,为和谐的党政关系提供基本保障。 首先,如果法律上仅有政党关系的相关理论,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那么就无法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比如,某些条例太过宽泛,相关部分在执行时根本无从下手,可以根据我国党政关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律,例如制定相关的政策可以保证自己的意见能够有法可依最终成为具有执行力的国家规定,还可以制定向人大推荐政府领导的候选人必须走的相关程序,也可以制定人大开展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等等。其次,要明确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异同之处。党的政策只对所有党员起到
4、管辖作用,但是法律却面向全体公民。党要努力将自己的意愿提交给人大,继而将其转变对全体公民都有限制力的法律,这样才能使党政关系法治化。最后,要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法治化党政关系的前提是加强监督职能。在法治社会,更要加强对宪法的监督,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另外,还要对党政关系列入监督行列,对其及时进行调整并规制;此外,还要对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所有职权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 2 实现党政执政民主化 民主化的呐喊声不断加大,党政执政的民主化是必然选择,是理顺党政关系的关键。首先,实行民主化选举。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中,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经之路,只有通过民主化选举,才能真正使党政执政3深得民心。执政党就需
5、要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将人才输送到各级政权,从根本上改变国家原有的并不完善的法律政策。其次,实行民主化决策。党在进行重大决策时,要通过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将人民的实际需求集中起来,根据民意进行决策,使决策民主化;再者,实行民主化管理。党在管理党内或国家的具体事务时,不能以强制性的指令来管理,要充分发挥党的社会组织能力和人民的参与与监督能力,将执政党同人民联合起来,民主管理;最后,实行民主化监督。党要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进行监督,同时,国家政权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也要对党进行监督,形成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的时候,要引导民主党派加强监督,使其成为民主监督队伍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 3 科学
6、界定职权 权责的界定不能仅从权利的性质进行分离,而要依据我国的政党执政情况以及党政宪法,从我国党政关系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划分执政党与国家政权机关的各项职能。执政党的职能主要是政治职能,其作用旨在引领政治参与、制定政策方针、协调工作关系、引导社会政治生活等。而人大作为国家政权机关的核心机关,其主要职能就是依法行使其立法监督权;司法机关主要行使审判权;政府不仅可以行使政治职权、还能管辖经济、文化、社会、外交等方面,可见政府的巨大作用。在党政的职权界定完毕后,党依照规定的办事程序,统领政策方针的制定和人事的选拔提拔等政权机关工作,例如,依据人大的立法,从国家和人民的双重利益出发制定政策,再通过人大的
7、选举活动将候选人推荐至政府,继而政府在相对独立的环境下负责全国范围的各项工作。党政各司其职,4相互协作相互促进。 4 总结 尽管党在我国的地位十分重要,但是党并非由全体公民进行民主选举继而形成的,因此党并不具有直接管辖人民群众的职能;国家政权机关恰恰相反,由人民选举产生、具有管制国家经济、文化、立法、监督、社会等各方面活动的职能。执政党对国家政权进行领导属于政治上的威信力量,人民自愿服从它的管辖,因此,党在领导国家政权时,必须明确自身和国家政权机关的职能,通过法定的程序、以民主的方式将自身的意志转变为国家意志,促进党政和谐共存。 参考文献: 1李志军.理顺党政关系的对策分析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03). 2简政,孟英.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的理论思考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5(02). 3李庄.关于理顺党政关系的理论思考J.求实,2009(09). 4苗红培.中国党政关系规范化及其路径选择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报,2010(03). 作者简介:王建利(1956-) ,男,河北保定人,现任租赁站站长,机关支部委员,政工师,研究方向:企业党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