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公布, 2014 年主席第 13 号令修正)第六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会议通过)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安全评价、培训、咨 询、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证书
2、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2 号公布, 2013 年国家安监总局第 63 号令修正, 2015 年国家安监总局第 80 号令修正)第四条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根据其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确定各自的业务范围;甲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 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
3、发证书。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根据桂政发 2016 76 号文件规定: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 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2 号公布, 2013 年国家安监总局第 63 号令修正, 2015 年国家安监总局第 80 号令修正)第九条的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 300 万元以
4、上,固定资产 200 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四)有 16 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 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 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 30%的比例 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五)法定代表人通过二级资质以上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 ,并考试合格 ; (六)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
5、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申请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的单位。 六、申请材料 (一)初次申请、延期换证 1.申请材料目录; 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 3.申请机构 法人证书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4.原有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5.固定资产评估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申请机构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房产证,租赁协议等); 7.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信息识别卡彩色扫描件; 8.专职安全评价师法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四险”缴费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 9.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证明
6、材料彩色扫描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证彩色扫描件; 10.法 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任命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11.法定代表人参加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12.专职技术负责人、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简历,专职技术负责人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13.技术专家聘用协议及其他技术支撑条件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14.本机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及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原件、非受控版本); 15.包含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内容的电子版。 (二)增加业务范围 1.申请材料目
7、录; 2.安全评价机构增加业务范围申请表; 3.原有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4.与所申请增加业务范围相关的专职安全评价师法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四险”缴费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等)、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证彩色扫描件; 5.与所申请增加业务范围相关的专职技术负责人简历、专业能力证明材料、任命文件等彩色扫描件; 6.新增添的专用装备购置发票和固定资产台账彩色扫描件; 7.与所申请增加业务范围相关的技术专家聘用协议及其他技术支撑条 件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8.与所申请增加业务
8、范围相关的作业指导书; 9.包含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内容的电子版。 七、审查方式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2 号公布, 2013 年国家安监总局第 63 号令修正, 2015 年国家安监总局第 80 号令修正)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审批时,可以采用形式审查、现场审查、综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形式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进行的审查。现场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的现场核 查。综合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及其真实性的综合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需要对申请材
9、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所需时间不计入资质审核、审批期限。 八、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 九、行政审批数量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2 号公布, 2013 年国家安监总局第 63 号令修正, 2015 年国家安监总局第 80 号令修正)第五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安 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 自治区根据各时期安全生产评价工作需要实行总量控制。 十、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一、咨询、投诉电
10、话 咨询电话: 0771-5659167 5595543 投诉电话: 0771-55958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 法规科技处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核查提出审查意见(限 5 个工作日) 分管局领导审核 (限 2 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作 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服务窗口制作证书或决定文件 (限 2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或决定文件 (限 5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局负责人(根据行政审批会)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3 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
11、于本局职权范围的 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处理 除煤矿以外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 ( 甲级乙级 新申请 延期 ) (空白) 申请机构:(盖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填 报 要 求 1.内容不应有缺项,数字及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公历填写。 2.采用计算机打印填表,签字之处应由签字人本人签名,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光盘二张。 3.申请业务范围按“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分类”编号填写。 4.安全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中 Email 地址须填写本单位电子邮箱地址。 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分
12、类 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22 号公布, 2013 年国家安监总局第 63 号令修正, 2015 年国家安监总局第 80 号令修 正)附件一划分安全评价业务范围。 第一类 : 1. a 煤炭开采业 b 煤炭洗选业 2.a 金属矿采选业 b 非金属矿采选业 c 其他矿采选业 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4.a 石油加工业 b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c 燃气生产及供应业 d 炼焦业 5.a 烟花爆竹制造业 b 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 第二类 : 6.尾矿库 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8.管道运输业 9.仓储业 10.a 水利业 b 水电工程业 11.a 火力发电业 b 热力生
13、产和供应业 12.a 风力发电业 b 太阳能发电业 c 再生能源发电业 13.核工业设施 14.a 黑色、有色金 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b 金属制品业 c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5.a 铁路运输业 b 城市轨道交通及辅助设施 16.公路 17.港口码头 18.a 机械设备制造业 b 电器制造业 19.a 轻工业 b 纺织业 c 烟草加工制造业 安全评价机构承诺声明 本机构自愿申请安全评价甲(乙)级资质,并做如下承诺: 一、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二、本机构及所有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所提交的
14、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本机构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于资质申报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准备,达到了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申报条件,愿意接受并积极配合对本机构申报条件的审查。 四、本机构如能获准资质,将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开展安全评价活动,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评价机构基本情况 表一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单位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人执照 (证书 )编号 固定资产总值 (万元) 原有资质证书编号 办公场地面积 安全评价师人数 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 申请的业务 范围(编号) 第一类 : 第二类 : 机构简况: (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