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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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2018 年市政工程 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WL-ZFCG2018-037 招 标 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机构: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 八 年 二 月 2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3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2018 年市政工程 施工图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 WL-ZFCG2018-037 3、 项目内容: 五莲县平度路(富强路 -文登路)工程、五莲县山西路北段(日照路 -新修山西路)工程、五莲县宏图路(日照

2、路 -潍坊路)工程、五莲县成都路(富强路 -山东路)工程、五莲县 重庆路 (幸福路 -山东路) 工程 、五莲县 山阳驻地道路工程 、五莲县造纸厂北侧排水改造 工程、五莲县钢珠北厂北侧排水改造工程、五莲县建设路人行天桥工程 九 项市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等。针对以上工程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进行招标。 4、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后 15个 日历天。 5、资金 来 源:政府投资 6、采购预算: 115万元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参加政府采

3、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同时具有道路、给水、排水、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所对应专业(包含道路、给水、排水、桥梁)的高级职称资格。 4、投标人 被人民法院 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 开标时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 ,申请查 询资料见附件 2)。 5、投标人 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供应商规定的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2月 23日至 2018年 2月 28日 (上午

4、 8: 30 11:30时,下午 14: 00 17: 00)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近 六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等 资料到五莲县莲山工程 招标有限公司(五莲县城富强路 66 号, 疾控中心对过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每份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应携带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原件查验、复4 印件留存备案报名。 (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四、 投标文件的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

5、地址 1、 递交时间: 2018年 3月 16日 14时 30分起至 15时 00分止; 2、 截止时间: 2018年 3月 16日 15时 00分; 3、 递交地点: 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第 一 开标室 (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 逾期递交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 同时 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 日照政务 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五莲县水务大厦 A座 联 系 人:王金 电 话: 0633-7957909 2. 代理机构: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6、址: 五莲县城富强路 66号 联 系 人: 房克娟 电 话: 0633-2258617 电子邮箱: 附件 1: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 参与工程 (办公设备 )招投标 (采购 )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 (个人 )、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 授权委托书、5 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单位:

7、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 0633-3011558) 附件 2: 申请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在开标 会议开始前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申请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 1、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书(包括投标项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2、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8、内容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2018年市政工程 施工图设计项目 2 招标人 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 招标代理机构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4 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等,及本地区规划整体要求。 2、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3、设计深度满足现场精准施工要求。 5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 15个 日历天 6 采购预算 115万 元 7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8 投标人资格要 求 1、 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同时具有道路、给水、排水、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所对应专业(包含道路、给水、排水、桥梁)的高级职称资格。 3、

9、未被人民法院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投标人 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供应商规定的 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与招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2年内担任供应 商与招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2年内是供应商与招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供应商与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9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2 万元整 7 6

10、踏勘现场及答 疑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答疑及踏勘现场,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如有疑问请于 2018 年 3 月 1 日 15 时 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通知,同时将 word版一并发送。 邮箱:(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在日照政府采购网( )、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上 系统中统一进行答复,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答疑信息回复并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答疑回复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踏勘现场具体地址: 五莲县城区 联系电话: 0633-7957909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四份 8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时间 投标

11、文件 递交地点: 五莲县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 年 3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至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9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10 开标时间及地 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3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 1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且方案设计

12、通过后 , 支付合同价的 20%作为定金;施工图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设计费(无息)。 12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代理费及公证费:由中标人承担。 13 评标办法 见“第五章” 8 一、 总则 1、项目说明 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 1.2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设计单 位。 2、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资格要求 3.1为履行本项目

13、合同,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以下称“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提供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原件资料。投标人须在 开标前将下列原件 单独 提交 ,接受投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后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2.1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格式参考附件 4)、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原件 及其社保证明 原件 (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下同);法定代表人身份

14、证明书 原件 (格式参考附件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3.2.2 投标人营业执照 原件 、税务登记证 原件 (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原件,下同 );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 ; 3.2.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六个月以来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3.2.4 投标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提供由财政部

15、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原件 。 3.2.5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一年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或9 税务主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材料) 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或税务主管部门开具自公司 成立以来的完税证明材料) 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2.6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资料,【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16、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逐年 /季度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 /上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司成 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7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 3.2.8 人民法院出具的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的证明。(申请材料见

17、招标公告附件 2) 3.2.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1.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 (国税、地税 )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以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 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应 单独装袋 并附上目录,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其中身份

18、证原件可现场提交),所有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按要求提供且真实可靠;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 ,应当将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资料,翻译人员应当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否则,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中的相应项目不得分。其中第 3.2.1-3.2.8 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否则评标委员10 会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3、以上证件如果正在办理年审的,则需办证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须同时附在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借用他人资格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其保证金;有违 法所得的,没

19、收其违法所得,并取消投标人及借出资格单位三年内在五莲县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4.3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国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行为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 534号)执行,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 中标人 支付。 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4.4公证费 若产生公证费,公证费收费标准为合同金额的 1,其中低于 500元的按 500元收取,高于 20000元的按 20000元收取。由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前到五莲县 公证处交纳 (联系电话: 0633-2259507、 13863366399),并持公证费发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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