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 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018 年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要求,围绕我省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三大任务,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编制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 支持方向 和领域 2018 年度 山西 省科技成果转 化引导专项重点 支持我省战略 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的 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2、。 转化推广的科技成果来源不限, 重点支持 近五年来取得的拥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审定证书、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等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且须在“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或登记备案,并在山西省境内转化推广(科技援疆、援藏、援青和入滇项目除外)。通过成果转移转化,形成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装备(包括首台套、样品、样机等)等,可显著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全面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改善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促进社会发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公共健康水平。 二、 重点支持范围 2 (一) 公共性服务补助 支持科技管理部门、产学研单位成立
3、的或独立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等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 性服务工作。 (二) 奖励性后补助 和协议后补助 重点支持 通过产学研合作, 技术先进且具有转化推广前景,能产生良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示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1、依托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示范企业、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的项 目 。 2、上市或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3、对接 2017 年 5 月 16 日关于开展企业科技创新需求调查的通知(晋科函 2017 44 号)征集遴选的项目。 4、支持列
4、入部省会商和厅市会商议题的相关项目。 5、对接前期省重点研发等计划支持过,并能转化示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支持方式、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 本次计划 通过三种方式予以 支持 。 (一) 公共性服务补助 公共性服务补助主要引导和支持科技管理部门、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等积 极开展科技成果 转化公共性服务工作。 鼓励 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根3 据申报单位开展工作实际绩效和预期目标,择优立项 给予一定资金 补 助,以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主导产业发展。 1、 申报条件和要求 1)科技管理部门申报条件 :
5、内设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有支持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经费;制定了切合本地区或本行业实际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 依托“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立 子平台 ,开展成果转移 转化活动; 支持本地区或本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活动,提供相关服务,成效显著; 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2) 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包括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申报条件: 要求内设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配备提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的专业性人才和 较强
6、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能力 ; 依托“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立 子平台 ,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为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活动提供服务,成效显著; 机构负责人为项 目负责人。 3)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 各类开发区(园区); 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和推进产学研合作的激励措施,具有专业管理机构和人才团队;设有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计划或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具有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为分级管理机构,有专职的管理人4 员;区内企业以科技创新型企业为主导,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7、产业特色鲜明,产业聚集度较高,支柱产业优势明显,经济效益好,科技附加值高,能够发挥示范作用 ,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或行业发展;开发区(园区)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4) 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牵头单位 是指由科技部 或省科技厅认定的 产业技术 创新 战略 联盟 牵头单位。申报条件: 联盟牵头单位须具有 严格的财务管理 和科研管理制度; 为 联盟成员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发展等提供服务, 并取得一定成效; 依托“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立 子平台 ,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支持经费由联盟牵头单位负责管理, 联盟理事长 为项目负责人。 2、申报材料 1) 山西省科技成果
8、转化引导专项申报书(公共性服务补助) ;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图文并茂的 PPT 一份(统一用 WPS 软件制作,带音频,时间 8 分钟以内),以光盘或 u 盘形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4) 科技管理部门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性服务工作和绩效情况;本地区或本行业财政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或计划)经费证明、立项文件、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5) 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性服务工作情况;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合同;相关佐证材料; 5 6)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开展工作和绩效情况;国家级或省级 联盟的认定文件;联盟成
9、立的合作协议;联盟经费筹集与使用的有关制度和情况;联盟成员单位开展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发展成效的佐证材料。 (二) 奖励性后补助 和协议后补助 奖励性后补助 是 对已完成转化推广 , 取得显著经济 、 社会 和生态 效益 ,具有 良好的示范效应 的项目, 通过评估、考察择优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原则上当年下达。 协议后补助 是 针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考察,择优立项,并签订计划任务书,立项时酌情给予一定的引导经费,在项目实施期限内,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酌情拨付后续经费,项目完成后通过结题验收,根据专家评定的任务完成 情况拨付剩余经费。 1、申报条件和要求 1) 申报单位应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
10、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包括中央驻晋科研院所 )。 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奖励性后补助 要求 项目必须已在企业落地转化,申报 协议后补助要求 项目要有产学研合作基础,在企业落地转化。 科技援疆、援藏、援青和入滇项目应与受援地有对接单位; 2)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科研管理制度 ; 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 或硕士以上学历(含硕士) ,并 具 有 3 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 ; 4) 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和转化应用推广能力 ,具有良好的推广体系和推广模式 ; 5) 项目组成员构成应科学合理, 须 涵盖科研、管理、推广、6 生产应用等多方面人员 ;
11、 6) 项目申报单位转化他人科技成果时,应与成果所有人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相关投入、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等事项;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协议后补助项目; 7)协议后补助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 2-3 年,重大项目可延长至 5 年; 8)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且尚未验收结题的项目不予支持,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 在研或申报一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 2、 申报材料 1)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申报书 (奖励性后补助或协议后补助) ; 2)奖励性后补助提供 已完成转化项目总结 ,协议后补助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图文并茂的
12、 PPT 一份(统一用 WPS 软件制作,带音频,时间 8 分钟以内),以光盘或 u 盘形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4) 相关附件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有关资信证明;上年度 财务 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 纳税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和在本单位任职或受聘期限等证明材料;技术转让合同或推广合作协议;成果鉴定 或评价 证书、 科技奖励证书、品种审定证书、专利证书或 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用户试用报告;特殊行业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7 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环评报告或文
13、件等); 项目 转化推广 的 应用证明 等 相关材料。 (三)项目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不能弄虚作假 项目申请后,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专业评审、预算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环节,择优立项。如果预算虚报,超过合理预算的将不予立项。项目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政府资金起引导作用。申请财政资助金额在 80 万(含)以上的须同时填 报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四、申报程序和受理方式 (一)注册登录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根据“山西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山 西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申报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
14、写、提交申报书。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山西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带水印的书面申报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连同 PPT 电子版报送至组织推荐单位,由组织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申报材料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 8 (四)组织推荐单位汇总、审核、报送科技厅 组织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在网上申报日期截止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核,并将项目汇总表(盖章)和纸质项目申报书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材料报送地点:纸质材料、 PPT(由组织推荐单位统一整理汇总 )报送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太原市迎泽大街 366 号省科技厅 917 办公室)。 网络申报受理时间: 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4 月 24 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18 年 4 月 20 日至 5 月 4 日。 (五)业务咨询单位和联系方式: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鸿禄 联系电话: 0351-2023903 15035149985 省科技厅 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处 联 系 人:李武魁 联系电话: 0351-4046610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