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刍议财务会计与论法务会计的关系摘要:法务会计是会计的一个分支,它将法律知识、会计溶于一体,这是一种新型的会计却又同传统的财务会计有着紧密的关系,然而,他们不同的属性决定了它们在报告、职业规范、内容、职能、目的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别。只有将它们的关系明确了,才能充分地运用与认识法务会计,推动会计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财务会计;法务会计;关系;运用 随着我国法制体系越来越完善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经济案例也开始频繁发生,而且手段更为隐蔽、情况逐渐复杂、门类日益繁多。在处理具体的纠纷或者案件等法律事项的时侯,要一起解决法律与事实这两方面问题,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因为受到其业务手段、技术方法、专业知
2、识的限制,只能处理一些简单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相关学者认为,法务会计是相关主体运用调查技术、审计技术、财务知识与会计知识,对于经济纠纷案件,提出专家性意见在法庭上作证或作为法律鉴定的行业。传统财务会计与法务会计有很多共同的地方,关系较为密切,可是因为法务会计业务以及服务领域的特殊性,又使得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 财务会计和法务会计的联系 (一)法务会计产生的基础和前提是财务会计 法务会计服务于法律工作者所进行的法律事项的处理,而财务会计2服务于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所以它们都是会计服务活动,各项经济活动给最终成果提供了事实材料。可是财务会计业务往往是由会计活动和会计事项组成的,法务会计活动
3、是对会计活动或会计事项进行鉴定、验证和检查,并由此来作判断。所以,产生法务会计的基础和前提是财务会计。 (二)财务会计和法务会计都是应用会计学 会计学可以分成应用会计学和理论会计学,其中应用会计学主要包含成本会计、法务会计、国际会计、管理会计及财务会计等;理论会计学主要包含会计史、会计理论等,由此可见,作为会计学的分支法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一样都是应用会计学。 财务会计与法务会计的区别 (一)报告不同 法务会计工作人员依据有关的卷宗材料、财务会计资料以及相关的会计资料等,对纠纷或案件等涉及到的财务问题进行说明、解释,并且作专业的判断而形成的结论性书面文件即为法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同法务会计报告
4、的区别十分显著: (1) 反映范围不同。受“会计主体假设”的限制,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情况只是局限在与会计主体有关的经济业务;但法务会计报告却不受“会计主体”限制,它以法律事项为依据来划分空间活动的范围,所有与法律事项相关的会计事实都要并向委托人报告并核实、查清。可以看出,法务会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事实范围存在较大差异。 (2) 使用者和用途不同。财务会计报告主要是给政府机构、社会3公众、投资者等利益相关的人员提供相关会计信息帮助其进行经济决策;而法务会计报告更合在诉讼实践中使用,给法律事项当事人、承办人等提供专家证据。 (二)工作方法和程序不同 在会计工作程序方面,财务会计拥有一套比较定
5、型的、统一的、科学的处理程序。其工作程序主要有七个环节,分别为:编制财务报告;结账;试算平衡;对账;结账前账项调整与结账分录;过账;编制记账凭证,审核原始凭证。每个环节都有继起性和连续性,而且编报程序、内容、报告的格式、账簿、凭证与要求大多是国家统一规定的。而法务会计则没有会计期间的继起性和连续性。通常来将,其主要的工作程序有:报告;分析、计算;获得证据材料;制定计划,包括实施的方案、步骤、策略等;调查,收集资料;进行风险预测和风险评估;明确责任。在工作方法方面,财务会计大量的运用了会计分析方法和核算方法。而法务除了使用会计方法以外,还大量的使用了收集证据的方法、统计的方法及审计的方法等。比较
6、常见的主要有:综合计算法、分析比较法、实物勘察法、座谈询问法、关联核对法、审阅查验法等。 (三)内容不同 用财务会计的方法和理论进行报告、记录、计量和确认的会计事项是财务会计的内容,具体分为利润、所有者权益、费用、收入、负债和资产这六大要素。而法务会计的内容则是由各国法规、法律对财产资源、经济行为、经济活动等规定详细程度以及法律体系完善程度而决定,所4以,在不同的时期,同一个国家和不同的国家对于法务会计的内容都是不相同的。目前我国对法务会计内容有统一的认识,主要有如下几方面:(1)社会保障会计;(2)司法会计;(3)基金会计;(4)物价会计;(5)保险赔偿理算会计;(6)债务、债权理算会计;(
7、7)税收理算会计;(8)社会公正会计。 (四)职能不同 在经济管理中会计所具备的功能就是所谓的会计职能。监督、核算这两项只能是财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核算职能主要是描述事实,对特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记录、计量和确认,并报告结果。监督职能主要是对偏差进行纠正,根据一定的要求和标准,审查相关会计核算和特定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来达到预期的目标。这两项职能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会计监督的基础是会计核算;而会计核算质量又有会计监督作为保障。而法务会计的职能除了报告、记录、计量和确认,还有收集会计数据为诉讼提供支持、加强会计控制职能、解释财务问题、惩戒和保护会计职业人士等。 (五)主体不同 财务
8、会计是给特定的会计实体提供服务,要对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等的经济结果和过程进行报告、计量、确认和记录。而法务会计的主体却非常广泛,凡经济诉讼、纠纷案件中有关会计事项的判别、认定,都同法务会计有关,其空间范围有三个领域:一是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公安、检察机关等)以及政府纪检部门、审计部门;二是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三是事业、行政、企5业单位。 参考文献: 1 班青;法务会计在控制舞弊方面的研究分析D;同济大学;2007 年 2 谢玉爽;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之区别探讨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3 年 02 期 3 王保平,陈红英;论我国现阶段法务会计框架的构建J;财经科学;2001 年 S2 期 杨杰来,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