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刍议当前企业职工薪酬的内涵及财税差异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系统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佣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明确了企业使用各种人力资源所付出的全部代价,对于企业和企业的职工都有着重要影响。本文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对企业职工薪酬的内涵、核算的必要性以及财税方面的差异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应付职工薪酬 内涵 必要性 财税差异 随着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职工薪酬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企业成本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而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以及多部法规的健全和修订,使得企业职工薪酬涵盖的内容及财税
2、差异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这对于全面反映成本信息,有效监督和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工费用支出,以及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新会计准则下职工薪酬的内涵 1、企业职工薪酬的概念:企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在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之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和提供给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这里的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2监事会人员) ;与企业未订立劳动合同、未被企业任命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的
3、人员等。 2、企业职工薪酬的形式及范围:新会计准则从职工薪酬的本质出发,规定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所给予或付出的所有代价(对价) ,均构成职工薪酬,多方位、多角度地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内容。企业职工薪酬不仅有直接的,还有间接的;有货币性的,还有非货币性的;有显性的,还有隐性的,囊括了几乎所有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费用。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各种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其他与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等。 3、企业职工薪酬的
4、核算:新会计准则对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规定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应由产品和在建工程负担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费用。企业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总账户,进行总分类核算。在总账户下分别设置“工资” 、 “职工福利费” 、 “社会保险费” 、 “工会经费” 、 “职工教育经费” 、“住房公积金” 、 “非货币性福利” 、 “辞退福利(经济补偿金) ”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二、新会计准则下职工薪酬核算的必要性 1、单一的会计科目是人
5、工成本核算更完整的保障 3新准则对职工薪酬内容和范围的界定更加明确,且内涵大为扩展。无论货币性薪酬还是非货币性薪酬,在职还是离职之后的薪酬,支付给职工本人还是支付给职工家属子女及其他赡养人的福利,都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在核算应付给职工的所有薪酬时,均要采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如此一来,企业职工薪酬核算就比较集中、统一,使以前分散在各个科目的人工成本信息得到全面反映,企业的实际人工成本更加透明?真正反映出企业实际承担的的人工耗费水平。 2、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以利于报表使用者理解 新会计准则系统规范了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全面规范了我国的现行实务,使得企业该类业务的会
6、计处理有依有据,使人工成本的核算更加科学、合理、可靠,增强了企业之间人工成本的可比性,人工成本等相关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更高,提高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同时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职工薪酬进行披露,以利于报表使用者对职工薪酬成本支出的理解,更有助于有效监督和控制企业职工薪酬的支出。 3、对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地位的提高非常有利 新会计准则下的职工薪酬,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有关内容,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对职工薪酬所表达的内涵。全面体现了企业支付的人工成本与费用,减少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这是我国会计制度向国际惯例趋同的重大举措,增强了我国人工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同时也为我国实施走出去的国际化
7、战略,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经济地位提供了有利条件。 4三、新会计准则下职工薪酬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主要差异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而税法对于职工薪酬遵循的是实际发生原则,一般不以提取数,而以实际发放、实际支出数为基数,职工薪酬采取不超过规定比例原则和实际支付原则在税前列支,企业计提但尚未发放的职工薪酬不允许税前扣除。在税法允许的扣除标准以内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对于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其处理原则为: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确认、计量标准与税
8、法不一致的,不得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企业在计算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时,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法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具体规定如下: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在税务处理上,不能简单地把职工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应把会计上的职工薪酬分解为税法对应的费用支出,根据税法规定确定能否在税前扣除。人员工资薪金能否作税前扣除,关键是看是否是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是否是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对工资薪金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从雇员实际提供的服务与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否配比合理进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雇员实
9、际提供了服务,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凡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而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2、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实际发生额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以5内准予扣除。即低于 14%按实际扣除,高于 14%的部分,年终汇算时要进行纳税调整。 3、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会计核算中计提的工会经费能否在税前扣除,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是否将提取的工会经费拨缴给工会组织;第二,是否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对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而在税前扣除的,税务部门
10、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并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5、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家基本保障性质的保险,且国家有明文规定的,税收上应给予支持,可以据实扣除。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可视之为职工薪酬制度中一种补充的保障性福
11、利计划,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金额较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在低于三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其他商业保险费,是一种个人费用,不应在企业成本费用中扣除。 66、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而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不应计入当期损益,当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应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结语 企业职工薪酬的核算既影响着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还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规范了对职工酬薪的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使我国经济长远、健康发展,更可以让每一个社会成员分享社会进步的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2010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