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安庆市 2017 年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评审办法 为规范安庆市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评审工作,依据安庆市2017 年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第 2 条,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立足首位产业、主导产业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人才创新项目 30 个,以后补助形式,按研发投入 30%比例配套,单个企业不超过 20 万元。 第二条 项目后补助范围仅包括研发项目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 /文献 /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及技术培训费七类经费支出。 第三条 申请单位为规模以上工 业企业的, 2017 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 2
2、%。 第四条 每个企业每年只能申报 1 个项目。项目应是企业已先行自行立项,在 2017 年底前已结题,且在 2017 年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已申报。申报地点与方式按安庆市 2017 年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第五条 申请材料包括: 1、安庆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申请表(附件 1); 2、安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总结(附件 2); 3、申请单位自行立项证明及项目入库证明; 4、经费支出发票复印件; 5、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经济效益证明; 2 6、产学研合作协议; 7、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材料及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第六条 市科技局制定安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评分标准(附件 3)和安庆市科技
3、计划项目后补助经费确定规则(附件 4)。并根据当年项目受理情况,会商市财政局后提出评审专家名单建议。 第七条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组织项目评审。评审专家根据安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评分标准(一)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分。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根据安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评分标准(二)对每个项目进行核查、汇总评分;并对每个项目提交的经费支出票据复印件进行查验、汇总项目研发经费。 第八条 市科技局根据本评审办法评审的结果,会商市财政局 提出配套意见。 配套意见纳入当年科技创新政策兑现程序,同步公示、审定、兑现。 第九条 后补助经费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研发项目的直接支出,并接受事中事后
4、监管。 第十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由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3 附件 1: 安庆市 2017 年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请表 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项目类别 1、主导产 业重大科技项目 2、科技人才创新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年 月 年 月 已投入研发经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法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以 上 由 申 请 单 位 填 写 , 以 下 由 县 ( 市 )、 区 审 核 人 员 填 写 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意见: 企业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
5、。项目已完成并已取得实效。项目已投入研发经费 万元。同意申报。 审核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财 政部门意见: 同意申报。 审核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政府意见: 审核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以 下 由 市 审 核 人 员 填 写 核定研发经费 万元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审核人员确认签字: (联审会牵头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排名 配套金额 万元 联审会确认金额 万元 备注:本表请至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安庆市 2017 年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所附 02-3 表,请申报单位按属地选填。 4 附件 2: 安庆市科技计划项 目 实
6、施总结 项目名称 项目 研究内容 1、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5 2、技术创新点 3、产业化应用情况,以及 对产业的拉动、促进作用 6 项目已取得的成果 专利 (项) 实审 发明专利 授权 发明专利 授权 实用新型专利 技术标准 (项) 企业标准 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 其他成果 软件著作权 动、植物新品种 新药 新产品 新工艺 新装置 人才引进 培养情况 经济效益 (万元) 产值 销售 收入 上缴 税收 项目组参加人员 项目主持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学历 技术职称 1、院士工作站在站工作院士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工作博士后 3、千人计划人才 4、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人才 5、省级各类人才计划人才 6
7、、企业自聘年薪 30 万以上研发人才 项目组人数 总人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产学研 合作 单位 1 合作 形式 1、技术转让 2、技术入股 3、联合研发 4、合办企业 5、 合作 经费 单位 2 合作 形式 1、技术转让 2、技术入股 3、联合研发 4、合办企业 5、 合作 经费 7 项目经费实际支出经费 支出项目 支出 合计 其中 说明 2016 年 2017 年 设备费 项目期内,本项目购置仪器设备的费用。 材料费 项目期内,本项目购置原、辅助材料的费用。 占支出合计的比重不得超出 60%。 测试化验加工费 项目期内,本项目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设计、化验、加工、分析等费用。 燃料动
8、力费 项目期内,本项目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占支出合计的比重不得超出 20%。 出版 /文献 /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 项目期内,本项目支付的 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 合作与交流费 项目期内,本项目开展技术合作支付给合作单位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及技术培训费 项目期内,本项目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咨询费用,以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费用。 支出合计 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四项合计占支出合计的比重不得超出 60%。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基 本情况 1、高 新技术企业 2、 创新型(试点)
9、企业 3、知识产权优势(试点、示范)企业 4、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内设研发 机构名称 1、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4、省级其他平台 5、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6、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7、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8 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材料真实、合法。 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单位: ( 盖章 )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 联系 电话 项目负责人(签字 ) 联系 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 电话 9 申 请 材 料 目 录 一、安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申请表(附件 1) 本表请至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安庆市 2017 年推进科技创新
10、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所附 02-3 表,请申报单位按属地选填。 二、安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总结(附件 2) 三、申请单位自行立项计划文件、市科技局项目入库证明。 四、申请单位为规上工业企业的,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在线打印 2017 年 107-1 表 .研发项目情况、 107-2 表 .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B203 财务状况表; 要求:立项文件、项目情况表中,项目名称必须一致; 107-2 表研发经费内部支出 (9)和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支出 (20)合计占 B203 表主营业务收入 (302)比例不低于 2%。 五、经费支出票据(清单及票据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凡支出日期、名称、规格、数
11、量、金额、公章等票面信息不清晰的一律无效。) 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 /文献 /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及技术培训费。 六、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证明(清单、证书复印件) 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发明专利实审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等; 技术标准、软件著作权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药等; 新产品、新工艺、新装置 及(中试)生产线 等; 人才引进、培育情况证明; 七、项目取得经济效益证明 申请单位为规上工业企业的,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在线打印 2017 年 B204-1 表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销售合同复印件(至少
12、 3 份)、销售票据复印件(至少 3 份,加盖公章); 税务部门出具的 2017 年纳税证明; 八、产学研合作协 议 九、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试点、示范)企业、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证书等相关证明。 10 经 费 支 出 发 票 清 单 及 复 印 件 一、设备费清单 序号 开票日期 发票号码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价税合计 其中 金额 税额 台套 元 元 元 1 2 3 二、材料费清单 序号 开票日期 发票号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价税合计 其中 金额 税额 元 元 元 1 2 3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清单 序号 开票日期 发票号码 支出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价税合计 其中 金额 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