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315 线贞丰县纳翁至白层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公 2017 46 号批准, S315 线贞丰县纳翁至白层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S315 线贞丰县纳翁至白层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二)项目地点:贞丰县 (三)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公路交通工程 (四 )资金来源及项目投 资额:政府投资 48600.68 万元。 (五)计划工期:计划施工工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2、 个月,施工监理服务期 36 个月 (六) 建设规模 : S315 线贞丰县纳翁至白层公路改扩建工程主线起于 S315 线镇宁县与贞丰交界处纳翁,途经六力、坡帽、落锅寨、里外、新寨、鲁容,止于白层镇,顺接 G354 坝草至贞丰县城段公路,全长 29.192 公里;为进一步完善鲁容极贫乡干线公路网,设置的鲁容支线起于主线桩号 K26+800 处,经新寨、孔索、鲁容、孔名,终点接沙坝大桥桥头,全长 7.033 公里,本项目总规模 37.142 公里。 全线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 40 公里 /小时,路基度宽 8.5 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汽车荷载等级:新建桥涵为公路 -
3、级,利用桥涵为公路 -II 级;设计洪水频率为大、中桥 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 1/50;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特殊路段困难路段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1.0.8 条第 2 款,可在强化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的前提下,按 照路段划清,论证充分、依据明确、补救到位的原则适当降低平纵指标。 二、招标范围 (一)标段划分: 标段 1: 标段名称 : S315 线贞丰县纳翁至白层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编号 : S5200000000013549001001;标段类型 : 监理 (二)招标范围
4、: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管网设施等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 ,且允许中 1 个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 5.1 财务 ( 1) 2016 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1; ( 2)近 3 年( 2014 年 -2016 年)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5、 万元。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从业单位在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上从事经营活动时,应优先 适 用省 交通运输厅 新 发布的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引用评价结果(排序在前的优先): (一)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公布的评价结果; (二)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 (三)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四)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 (五)交通运输部以及从业单位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均没有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贵州省公路局文件黔路发【 2013】 6 号确定。 投标人最新
6、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级、 A 级、 B 级 、 C 级可参与投标, D 级不能参与投标。 5.4 投标人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自 2014 年起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可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01 月 3 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下载。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7、00.00 元,参考资料(仅限公路交通工程)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1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 00 秒。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贵州省公路局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贞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 贞丰县珉谷镇永丰大道联系人 :卢勇 电话 : 0859-6610032 八、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
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 128 号 D 栋 9 层 8 号 联系人:王玲玲 电话: 13195199577 日期: 2017 年 12 月 25 日评标办法 S315 线贞丰县纳翁至白层公路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 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1 年第 12 号令)、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2015 年第 24 号令)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
9、、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 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 1 人和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 4 人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及其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
10、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 实的内容; (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 3)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 1)第一信封初 步评审; ( 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4)第一信封澄清(如有); ( 5)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 6)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 7)第二信封澄清(如有); ( 8)第二信封得分计算; ( 9)推荐中标候选人; ( 10)编写评标报告。 4.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才能进行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组
12、成齐全 、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文件有效期,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投标人公章; b. 投标书附录的数据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各种表格齐全完整,内容清晰可辨; d.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e. 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回 单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
13、额; b. 投标保证金采用 电汇或转账 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名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 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 (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14、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5.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 审查要求的,否决其投标。 6.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当评标委员会人数
15、大于 5 时,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中的评分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取算术平均值,否则直接取算术平均值),满分 100 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 40分、 50 分、 10 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 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2)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
16、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即为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 6.2 技术评审 ( 40 分)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监理大( 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监理的工作方法、流程 15 分 根据投标人的监理工作方法、流程是否可行,能否充分满足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的要求进行评定,得 915 分。 监理措施 10 分 根据工程质量监理、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各项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定
17、,得 610 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0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工程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程度及所提出的相应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 和有效性进行评定,得610 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 分 5 分 对投标人所提建议的合理性、可实施性、项目针对性进行评分,得 35 分。 合 计 40 分 6.3 商务评审 ( 50 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20 分 总监理工程师 15 分 15 分 1、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 9 分 。 2、每承担过 1 个二级及其以上公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经历,加 1.5 分,最多加 6 分; 监理机
18、构设置 5 分 5 分 根据办公室设立地点的选择 是否符合本工程实际,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是否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进行评定,得 35 分。 监理业绩与信誉 30 分 30 分 1、 近五年( 2012 年 1 月至今)内独立完成过 1 条 25Km 以上(含 25Km)二级或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监理 业绩 , 1 个 业绩加 5 分,超过 5 个 业绩 的最高得 27 分; 2、 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 2012 267号) 确定的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为 AA 级的,得 3 分;评价为 A 级的,得 2
19、 分;评价为B 级的, 得 0 分;评价为 C 级的,减 1.5 分。 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投标人通过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内容完整、页码连续,无缺页、错页; ( 2)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 ( 3)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 4)按照财务建议书要求填报了单价和总价; ( 5)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否决其投标 。 8.第二信封算术 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
20、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修正合价;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给予修正; (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 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财务得分的计算。 9. 第二信封得分计算 ( 1)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1、。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2)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EDDDFF 100/ 11式中: 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 F = 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 D1 D,则 E=1.5;若 D1D,则 E=1。财务得分最低为 0 分。 10.投标文件的澄清 (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
22、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 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11.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 与财务评分 之和(各阶段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12.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只选取相应数量)。 综合得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条件排序: a. 商务得分高的优先; b. 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c. 财务报价得分高的优先; d. 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 e. 递交投标 文件的时间较前的优先。 13. 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3.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3.3 监督人员名单 13.4 开标记录 13.5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13.6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和依据 13.7 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