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S449 太和税镇至肖口段改建工程环评技术咨询项目 竞争性谈判 文件 (二次) 项目编号: THXCG2016315-3 采 购 人: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单位 :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第一章 谈判 文件 2 一、 谈判 公告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委托,就S449 太和段改建工程环评技术咨询项目(二次) 进行 竞争性谈判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 S449 太和段改建工程环评技术咨询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 THXCG2016315-3 1.3 采 购 人: 太和县交通
2、运输局 1.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5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1.6 包段划分 : 本次 谈判 项目共计分 1 包。 标包 内容 资质要求 控制价格(万元) 第 一 包 环境影响评 价 环境影响评价 乙 级资质 8.5 2.供应商资格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上表所述资质 ; 2.4 本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3.谈判 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即日起可在 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 3.2 谈判 文件每包段售价 3
3、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到 太和县 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 报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日 时 00 分 ,地点为 太和县 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 。 4.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4、6.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范工 李工 电 话: 13955856311 13655588009 地址:太和县环城路 代理单位: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电 话: 15856884032 4 地址:阜阳市永恒大厦 9 楼 监督单位: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电话: 0558-8612238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请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下列内 容 1 项目名称: S449 太和段改建工程环评技术咨询 项目 (二次) 项目编号: THXCG2016315-3 2 采 购 人: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3 代理 机构: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阜阳市颍州
5、区永 恒大厦 9 楼 4 采购 预算资金:人民币: 8.5 万元。 供货 服务 地点 : 太和县 5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6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 元: 17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自带银行汇票。 投标人递交银行汇票截止时间: 2016年 12月 日上午 时 00分前 (北京时间);逾期采购人和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将拒收,本次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收款单位:太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太和支行 账 号: 34050171130800000218 本项目保证金 只接受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具的银行汇票。 【 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
6、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开标前到账 ( 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 潜在 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开标当天的前一天即 2016年 12月 1日 下午 17:00分之前,北京时间 )】。 但供应商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如不提供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 持有开具 自带 “银行汇票”的潜在投标人在6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开标截止时间之前, 到 太和 县 集中招投标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采购中心二楼) 换取收据 , 此收据是未中标的投标人换取(领回)已提交给政府采
7、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留存保管的“银行汇票”的重要凭据。 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2、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 2、 3 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 【 如果投标人开具的银行汇票是全国通兑的银行汇票,必须是中国建设银行 *支行的银行汇票,投标人开具的其他银行的银行汇票不予接受 ; 联 系 电 话0558-8625314,0558-8622140 胡主任 13865887989】 仅需第 2 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于出票日起 1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 4、出票人签
8、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 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 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 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 形: 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 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糊不清; 3、银行 汇 票面各要素模糊不清,不齐全; 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 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不连续、不完整; 6、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未加盖专用的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 7、其他不能解付情形; 三、 注
9、明: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或银行汇票出现错行串行的现象,及未加盖划付章的,责任由出票行承担。 以上提示仅作为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如有其他情形,责任由贵公司承担。银行汇票票面7 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 整的。 7 询问 (质疑) 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 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 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网址: ( http:/ 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内容、格式、要求按参照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
10、办法),否则,不予受理。 8 成果提交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 15 日内交付相应评价报告书 9 投标书递交至: 太和 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三 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日 时 00 分 过时递交的拒收。 10 开标时间: 2016 年 12 月 日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太和 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室 11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段号: 供应商名称: 在 2016 年 12 月 日 时 00 分之前不 得开启。 12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3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胶装 1 份;副本 胶装 3 份。 14 (1
11、).供应商参加开标会应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费用收据;未提供这些材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件、业绩、证明、说明等文件原件的,包括供应商自行提交的其他证明等文件资料,供应商应在开标现场一次性提交,并写明清单,由项目责任人提交评委会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应提交而未提交所造成的后果。 15 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金额均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 :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履约保证金专户, 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 约 保证金缴纳和退还:中标额 5%
12、的缴纳履约保证金,待货物、政府购买服务(劳务)安装竣工验收合格 (竣工检测验收发生的费用 。 注意 :如采购人要求8 随机抽取评标 专家对采购的货物或购买的劳务(服务)进行 检测 和 验收 ,继而因检测和验收发生的 一切费用 均 由中标单位负担 )后无息退还,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投标保证 ,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按要求汇入以下 账户 履约保证金专户: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 建行太和支行 账 号: 34001711308053008085 16 供货期: 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17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 18 样品
13、: 19 温馨 提示 一 : ( 1)投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 ( 2)特殊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 或服务(劳务) 、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价格之内。 ( 3)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提供货物 或服务(劳务) ,并保证质量,若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拒绝付款。 ( 4)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须提供 3 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按市场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并实行终身维护。货物如在验收后 3 个月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须在15 天内无偿给予
14、更换。设备出现损坏后,接到保修电话后维修人员 24 小时到达维修现场。 ( 5) 供应商在报价时须考虑运输、安装费用。(安装地点为 太和 县) 20 注意事项一: 根据太检发( 2016) 58 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精神, 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在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在确定中标单位前,由预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函【太和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太和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人民中路剑光城;9 联系电话: 0558-8656156)或预中标单位所辖区域人民检察院出具证明函】。 21 温馨提示二: (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
15、还业务由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办理,联系电话: 0558-8230288; 8231766邮箱 );地址:太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太和县三角元长途汽车站斜对面。 (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业务由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联系电话:0558-8612238; 8610198 邮箱 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徽商银行四楼(剑光城或县朴人商厦对面) 22 温馨提示三: 预 中标单位(或候选人)递交“银行汇票”进账单地址 : 太和县建设银行总部 地址:太和县镜湖中路 (县民政局对面 ) 联系电话: 0558-8625314,0558-8622140 胡主任 13865
16、887989 太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558 8230288, 0558-8231766 请预中标单位(或候选人)请及时把中国建设银行进账单(贷方凭证)第二联用微信或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 23 供应商 须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下费用: ( 1) 向招标代理机构 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服务类,根据中标金额(含暂定金)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 85%收取) ; ( 2)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以上两项 费用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其他支付细目单价中, 采购 人不再单独
17、计量支付 , 供应商 自行考虑 。 24 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 【 含采购人 1 名】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5 满足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为两家时可继续评审,开标顺序以项目编号从小到大依次开 标。 10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含项目前期考察现场费用、管理费、项目后期服务费用、税金等等全部费用。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只有总价而没有单价报价的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服务的
18、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规定的标准。 3、供应商应自行对设计项目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 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报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5、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 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