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信委窗口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工信委窗口。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1-5595694 监督电话 0771-5595845 12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1995 年 12
2、 月 27 日国务院令第 190 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第十三条:需要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同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13 实施对象 申请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 可 的 自治区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级管理。 15 权限划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需要使
3、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同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16 行使内容 需要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同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4、法定办结 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 结 时限 12 工作日 19 实施 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健全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监控化学品的安 全和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化学工业部和国务院经贸办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第三十六条 需要使用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须填写“第一、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并按条例规定,持国家或省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同指定的生产单位签定合同。使用单位和个
5、人应严格按照申请目的和用途使用,不得转售或挪作他用。 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 3、 4。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无 办结时限 无 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 3 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或 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
6、、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 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 型纸的规格装订; 2.“合同”、“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 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26 结果名称 同意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的批复 27 结果样本 暂无 28 办件 类型 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
7、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 32 物流快递 自取 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34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是指那些 ? 答: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是指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如 胺吸膦 、 PFIB、 BZ, 含有一个磷原子并有一个甲基、乙基或 ( 正或异 ) 丙基原子团与该磷原子结合的化学品,不包括含更多碳原子的情形,但第一类名录所列者除外 。 35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8、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主要包括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申请书、营业执照、生产产品说明书、改变使用目的要有具体的情况说明等),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并报领导审批(重大事项报委主任办公室审定)。 4.送达责任:原材料处制作决定文件,服务 窗口首问负责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材料。 5.监管责任:建立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和改变使用目的准审批档案;加强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
9、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的审批不予受理、许可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的审批予以受理的; 3.未按要求认真审查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的; 4.限期内未按照 要求对申报企业作出答复的(需专家现场审查的其时间不在承若时间内); 5.审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的; 6.不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的; 7.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5 廉政风险点 附件: 1.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申请书 空表 4.申请书示
10、范文本 风险点 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5 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高 1.严格按照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等有关要求执行;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 设; 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 4.重大事项须经处务会研究报委办公会审定 。 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 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低 原材料处负责人或授权审批人 现场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低 经办人及评审专家 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中 原材料处负责
11、人或授权审批人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受他人请托,打招呼或产生影响审批公正性的行为 高 各环节有关人员 附件 1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2 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 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 对申请 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申请人 提出申请 当场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原材料工业处制作决定文件 (限 2 个工作日)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原材料工业处审查(限 10 个 工作日) 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验 (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承办处室领导审核
12、 (限 2 个工作日) 承办人提出审理意见 (限 8 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于本委职权范围内 7 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申请书 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本人签 名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纸 必要 当地政府核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3 供货单位生产特别许可证书或经营资质批准文件 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原件 是 1
13、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4 企业和工业简介(使用数量核算) 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 申请企业用章 5 企业接待国际禁化武组织核查预案 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用章 6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年度预计宣布数据 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用章 7 所生产产品说明书 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用章
14、8 附件 3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申请书(暂行)空表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申请书 申请单位(全称) (盖章) 企 业 代 码 详 细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化 学 品 名 称 化 学 品 类 别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9 地理位置 东经 度 分 秒 北纬 度 分 秒 法人代表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经济类型 单位成立时间 批准营业执照单位 批准时间 营业执照编号 注册商标 开户银行 帐 号 使用车间名称 (试验室) 车间属性 *(试验室) 车间负责人 (试验室) 最终产品 年使用监控化学品总量 监控化学品单耗 装置规模 工艺简介 使用监控化学品的目的、用途及申请年使用量 *车间属性可选项国有、外资、合资、私营、其他。 (二)各部门审查意见 10 市工信委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使用文号 附件: 1企业地理位置图及交通图 2厂区平面位置图 3使用监控化学品车间(实验室)工艺流程图 4车间(实验室)设备平面布置图 5所生产产品说明书 (三)使用说明及不转让的承诺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