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静海区四好农村路工程 勘察设计 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JHNCLKCSJ201711 招 标 人: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 年 十一 月 1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3 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 7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5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17年静海区四好农村路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静海区四好农村路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工程 已由 天津
2、市 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区行 政审批局 关于 2017年静海区四好农村路工程 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 津静审投 【 2017】 83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四好农村路工程,包括五条区县级道路维修、区县级公路沿线土路口硬化、新建或维修乡村公路、区县级道路的生命安全防护提升工程。 五条区县级道路维修,总里程约为 26.9公里,包括南常路、团泊湖东路、团泊湖南路、独流减河南堤路、普 罗路道路维修,对破损严重的部分路
3、段进行挖补维修,完善交通标志,沿线路口安装监控及卡口设施;区县级公路沿线土路口硬化, 包括静陈路、崔杨路等 17条道路沿线土路口的硬化,共 155个土路口的硬化、改造处理; 新建或维修乡村公路 , 包括满意庄村、中旺镇、崔唐路沿线、普罗路沿线和徐良路沿线交通量大的乡村公路的维修; 区县级道路的生命安全防护提升工程 ,在南常路、徐良路等 11条区县级公路的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路段 、路侧小路口、桥梁等位置安装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其中,南常路 、徐良路 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 , 团泊湖环路 、静陈路、崔杨 路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独流减河南堤路为三级公路,普罗路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 。 2.2 勘
4、察设计周期 自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 30天,提交实施方案;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30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 本工程的 勘察(或测量)、实施方案 、 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 概 算的编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体下列条件之一: 1、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 甲级 ,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测量)甲级 ,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
5、、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甲级 , 2、公路行业设计 甲级 , 3、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 至少 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一项一级公路工程的勘察及一项一级公路工程设计; 2、一项一级公路工程测绘(工程测量)及一项一级公路工程设计 3、一项市政道路工程的勘察及一项一级公路工程设计; 4、一项市政道路工程测绘(工程测量)及一项一级公路工程设计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 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 2) 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
6、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 4) 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 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 2015】 5 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
7、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号君隆广场 B1 座 17 层) 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4 公章)、 勘察【或测绘(工程测量)】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8、单 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9、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 市静海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 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 5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号君隆广场 B1座 17层 联 系 人: 王建林 联 系 人: 郝文杰 电 话: 022-59595206 电 话: 022-23210356 传 真: 022-59595206 传 真: 022-27122218 2017 年 11 月 21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10、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 5号 联系人: 王建林 电话: 022-59595206 传真: 022-5959520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号君隆广场 B1座 17层 联系人: 郝文杰 电话: 022-23210356 传真: 022-27116810 1.1.4 项目名称 2017年静海区四好农村路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财政拨款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1、 1.3 招标范围 初测 定测 初步设计 (或实施方案) 技术设计 施工图设计 其他: 设计 概 算的编制 勘察设计周期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 4.1款的规定 6 续上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 附录 1 业绩要求:见 附录 2 人员要求:见 附录 3 信誉要求:见 附录 4 1.4.2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 2) 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12、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 4) 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 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 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
13、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 时内 ( 以发出时间为准 )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 ( 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1 投标文件形式 单信封 双信封 3.2.2 投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 价 否 是,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发布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3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2月 7日16时之前 ( 1)
14、如采用电汇 招 标代理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代理: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 号: 142001517010003042 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并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 2)如采用转账支票 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号君隆广场B1座
15、 17层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 3)如采用银行保函 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号君隆广场 B1座 17层,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接收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 3.7.5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 份,另加 1 份
16、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 光盘或 U 盘 ) 电子文件内容包含: PDF 格式的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正本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光盘或 U盘需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项目名称。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_ 投标人地址: _ 投标人名称: _ 投标人联系人: _ 投标人联系 电话: _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_( 寄 )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_ 投标人地址: _ 投标人名称: _ 投标人联系人: _ 投标人联系电话: _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_( 寄 ) 投标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17、: _ 招标人名称: _ _(项 目名称) 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在 _年 _月 _日 _时 _分前不得开启 9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 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时间 :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18、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1 开标程序 ( 4) 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推选出的代表检查或投标人代表互相检查 ( 5) 开标顺序: 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 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评标 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 1 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形式: 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支票或银行保函等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