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017 年 度 深圳市物业 服务 企业 综合实力 50 强 排名 评选 业主满意度测评 实施办法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扩大和加强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使用范围和力度 的要求,深圳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测评将被首次应用到市物业服务 企业 综合实力50 强 排名 评选 要素 中 ,现就 业主满意度测评 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 测评范围及 对象 (一) 测评 范围 :申报 深圳市物业服务 企业 综合实力 50 强评选 的物业 服务企业 。 (二) 调查对象 : 本次调查只限于 物业 服务企业 在深圳市 范围所 提 供服务的项目中 的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 物业类型包括 住宅
2、 小区 、写字楼 商业 大厦 、 工 业厂房 等 各类物业 。 二 、 测评方法 (一)调查方式 由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抽样项目 中的抽样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进行问卷调查。具体调查方式为第三方测评机构 安排 专业的 调查员对 抽中 的 物业 管理 项目 的 抽样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进行上门访问,现场发放问卷,指导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填写问卷,并当场回收调查问卷。 ( 二 )抽样实施 本次测评将对 抽中的 各物业服务企业测评项目进行单独抽样。首先,由测评组确定各个 抽样 项目的样本 容量 ;其次,各物- 2 - 业服务企业 提供 测评 项目已入住的房号信息(作为调查的抽样框); 再之,测评组按照随机
3、原则抽取 2.5 倍样本的业 主,以此作为本次调查样本。 如所抽 中 样本有特殊 原因 , 其 调查结果不能如实反映其业主满意度,应 作 为不合格 样本剔除 。 三 、 技术标准 及实施机构 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鉴定通过的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标准,由协会统一组织安排,具体 实施则 由 深圳市维度统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测评。测评的技术及模型运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深圳市物业管理 行业 协会构建的“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体系”标准(简称 PMCSI 模型)。 四 、样本数及 测评费用 由测评组对物业服务企业 在深圳市的 物业管理项目进行 随机 抽样,项目 数在 10 个
4、(含 10 个)以下,抽取 3-4 个项目;项目数在 10-20 个(含 20 个),抽取 4-6 个项目;项目数在 20 个以上的,抽取 5-8 个项目。 在抽取的物业管理项目中,按照项目的业主规模,每项目抽取 20-40 个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作为样本,且每个申报参与评选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的有效调查样本量最低不少于 100 个。 按照 物业服务企业 管理的物业项目规模 , 将物业服务企业分成在管项目 10 个(含 10 个)以下、 10-20 个(含 20 个) 、 20个以上三种 不同类别 , 三类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评选的测评服务费标准, 分别 为 人民币 4800 元、 6400 元、 8
5、000 元 。 此外 测评费用如仍有不足,其不足部分由协会协调补贴 。 具体测评 费用构成 如下表所示: - 3 - 深圳 在管项目规模(个) 抽样项目数(个) 费用构成 单价(元) 10个(含 10个)以下 3-4 资料印刷、抽样 500 问卷调查及质量控制 2000 问卷录入、数据处理 1100 数据结果及报告 1200 小计 4800 10-20个(含 20个) 4-6 资料印刷、抽样 700 问卷调查及质量控制 3000 问卷录入、数据处理 1500 数据结果及报告 1200 小计 6400 20个以上 5-8 资料印刷、抽样 1000 问卷调查及质量控制 4000 问卷录入、数据处理
6、 1800 数据结果及报告 1200 小计 8000 参加过 2017 年 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 深圳 指数 测评 及 2018年物业 管理 优 秀 项目 考评业主满意度测评 的公司 , 已测评的项目可以 直接纳入抽样项目 数 中并且 相应减少抽样项目数及费用 。 五 、 测评 执行标准 及要求 1、基本准则: 遵守国家统计法,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研究行业的标准操作,遵守欧洲民意与市场研究协会制订的国际惯例 ESOMAR 规则。 2、技术标准: 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 PMCSI,简称深圳指数) 测评标准。 3、 在测评组启动项目后, 测评组必须遵循廉洁、规范的原则, 确保 测评结果的公正 及 客观 ; 被测评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干扰抽样及测评过程,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贿赂、送礼、赠送工作餐- 4 - 等各种方式影响测评结果。 六、测评成果 1、产生 测评 年度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 50强“ 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 ”要素的得分 。 2、 产生该 物业服务 企业 2017 年度“物业管理 业主满意度深圳指数 ”报告,其结果可与全市“ 深圳指数 ”做比较 。 业主满意度测评 维度公司联系人 : 许裕强 ,手机: 13750051903, 座机: 0755-82341191-810,QQ: 2682053735 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