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度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认定申报指南事项名称: 2013年度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申报指南事项类型: 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单位名称: 前海管理局事项设立依据: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 (深府2012143号)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深前海2012151号)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深前海2013115号)审批数量及方式:数量无上限;方式为网上受理,窗口收材料办理时限: 2014年
2、 1月1日至2014年1 月31日。年检: 无年审年检。法律效力: 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前海境外高端人才或紧缺人才可申请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审批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人士,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归国留学人才。(二)在前海创业或在前海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工作。(三)在前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申请年度在前海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经国家、省级政府、深圳市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在前海注册并按照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深府2012 104 号
3、)认定的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或技术类人才;3.在前海注册的其他企业的中层及以上管理或同等层次技术类人才;4.拥有国际认可执业资格或国内急需的发明专利的人才;5.不符合 1-4条条件但确属前海发展紧缺的境外人才,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应技术资历、专业能力或工作成就的,可通过所在单位申报,由前海管理局会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认定。申请材料: (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审核表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请汇总表各一份。 (注:以上表格请在前海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 。 (
4、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其中: 1.港澳台人士需提交护照及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 2.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及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 )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 3.获得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士另需提供护照及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凭证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个人现实表现证明,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依法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样本可在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 。 (四) 申请人劳动合同(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 (五)地税局出具的记载申请人2013年度扣缴个人
5、所得税报告表(明细) (收原件)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收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六)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 (七)申请单位收款账号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收复印件2份) 。 (八)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经国家、省级政府、深圳市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提交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在前海注册并按照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深府2012 104 号)认定的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或技术类人才需由申请单位提供申请人正式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2013年度任职情况的证明文件(样本可于前海管理局网站
6、 http:/ 。 3.在前海注册的其他企业的中层及以上管理或同类层次技术类人才需由申请单位提供: (1)申请人正式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 (2)2013年度任职情况的证明文件(样本可于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 。 4.拥有国际认可职业资格或国内急需的发明专利人才需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 5.技术类人才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 6.其他符合申请条件有关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九)前海管理局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复核申报。申请人所在单
7、位对申请人的有关条件、任职情况进行复核,登陆前海管理局网站 http:/ (三)预约提交材料。申报单位经办人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0755-3666 8705/8861/8864)的方式向前海管理局进行预约受理,如未在预约时段内前来办理,视为取消预约,需重新预约办理申报事项。 (四)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按材料清单要求报送前海管理局受理窗口。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标准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退回申报单位,对缺漏材料的申请由申报单位补全材料后重新申报。 (五)前海管理局审核。前海管理局对申请材料在15个工
8、作日内予以审核,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六)相关部门审核。前海管理局形成初审意见后提交市公安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地税局、深圳国税局、金融办、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五)公示结果。相关部门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受理单位后,前海管理局将审核通过的人才名单在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 (六)出具认定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前海管理局于官网http:/ (七)补贴拨付。符合条件的申请按照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于3月份统一拨付财政补贴资金至申报单位指定账户,申请单位在收到财政补贴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分拨至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受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A 栋一楼 e 站通服务中心 2号窗口。联系电话: 36668705、36668861、36668864在线咨询百问百答前海生活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