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商业健康保险中的信息不对称摘 要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认为针对存在的逆向选择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强制披露,从而遏制逆向选择;对于道德风险,可以通过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和医疗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通过多种监督,从而防止道德风险的出现。 关键词 商业健康保险 逆向选择 道德风险 作者简介:黄若琳,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0-094-02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其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健康保险本身的复杂性、信息
2、不对称、资金运作方式、供需脱节等因素。其中,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发生频率最高,分布最广,造成的损失最大,又最难以有效地规避,是导致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风险巨大的主要原因。如何从制度安排上建立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的约束机制,成为当前我国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信息化平台,加强信息披露,防止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利用其自身的优势签订对另一方不利契约。逆向选择主要发生在行为发生前,为了防止逆向选择,最重要的是要加强信息披露。 在保险市场加强信息披露,不仅要加强投保人的信息披露也要加强保险机构的信息披露。在电子化如此普及的今天,不论年龄、地域
3、大部分人都会使用网络,因此,在保险机构信息披露方面也要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笔者认为应对这种逆向选择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是建立信息化平台。 (一)建立个人信息平台,将个人信息平台与投保前体检相结合 在商业健康保险领域投保人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没有主动披露所有个人信息的动机,甚至投保人会刻意隐瞒一些重要的个人信息。这时就需要一种方法强制披露这些重要的信息,从而使得保险机构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其中一个可行的方法是建立个人信息平台。该个人信息平台与各家医院联网,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现在各家医院也都实行电子化,实行网上开药、网上下单,这些都为个人信息平台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个人信息平台可以首先
4、在一个地方试点,主要是将各家医院的系统联网,将每个患者的病历输入到这个平台中,在这个平台中,可以查到几乎每个人的病史以及如何治疗,甚至也可以查到最近看病的情况等,如此而来,保险机构就对投保人以前的身体状况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通过个人信息平台了解到投保人以前的身体状况,同时要对投保人进行投保前的简单体检以了解投保人现在的身体状况,再将投保人以前的身体状况与现在的身体状况相结合,从而做出相应的决定。如果投保人以前有过严重的病史并且对身体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或者投保人现在身体有严重问题,那么保险机构就可以对其提高保费或者拒绝其投保,而对于几乎没有什么病史的人并且通过体检也没有发现重大疾病的,保险机构可以
5、降低其保费,或者其他的优惠措施使其投保。 (二)建立保险机构的信息平台 由于卖方同样存在逆向选择的问题,因此,保险机构的信息也需要相应的披露。保险机构的信息平台不仅是一个保险机构披露信息的平台,更是一个相互对比、相互竞争的平台,在众多的保险机构参与者的条件下,串谋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竞争是其最终的归属。 保险机构的信息平台要披露保险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信用等级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等对投保人重要的信息,任何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可以先在该平台查找相关的保险机构的信息,经过对比找出最合适其自己的保险品种,同时经过对比也可以找到性价比最高的保险机构。在这样的情况下,并不是保险机构单独的逆向选择,而是在
6、信息充分披露的情况下双方的互相选择,这样更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平稳、健康地发展。对于保险机构单方面制定格式条款,使得投保人只能拒绝或者接受而没有其他的途径;或者是保险机构制定的合同晦涩难懂,这些也都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来解决。因为信息平台不仅是一个披露信息的平台也是一个相互竞争的平台,保险机构也可以将其保险合同在该平台上公布,投保人经过对比肯定会选择那些更简单、更容易理解的合同,如此,可能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简单易懂的合同,那么最终会导致保险机构努力改善其保险合同,从而使其更加符合投保人的需求。从而,消除了保险机构通过格式条款或者晦涩难懂的合同进行逆向选择。 保险机构的信息平台的建立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和重
7、大的工程,可能最初保险机构并不想在此披露其过多的信息,但,首先这是强制信息披露的一种表现,其次,这个平台也是保险机构展示自己,宣传自己的有效途径,投保人在投保之前要在该信息平台上查找保险机构,这也是保险机构开展业务的重要渠道。 (三)建立保险机构信用评级制度 在投保人进行投保时最关注的是保险机构的信用程度,不仅包括了保险机构监管者对保险机构的评级,同时也包括了以前的投保人对该保险机构的评级。因此,建立保险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对投保人很重要。 保险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保险机构的监管者对该保险机构的评级,另一部分是以前的投保者对保险机构的评级。保险机构的监管者对该保险机构的财务状况
8、、信用等级、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以及其偿付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后给出一个评级,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可以查看保险机构监督者对其的评价。同时,另外一个重要的部分是以前的投保者对其的评价,这也是其评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前的投保者就是其消费者,只有消费者在消费之后才真正了解该保险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治疗。 二、建立信用评级制度,防止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买卖双方在达成契约之后,在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加大不利于另一方的结果出现的概率 。为了防止道德风险要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和医疗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约束当事方,同时也为后来的选择者提供了更为可靠翔实的资
9、料,更有利于其进行选择。 (一)要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 通过前文的分析,投保人有较大进行骗保、虚报保费以及过度医疗的道德风险。为了防止这些道德风险,就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特别是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在现代交易中尤其重要。 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是充分发挥信用的力量,是一种有力防止道德风险的手段。个人信用评级制度是保险机构对个人的信用进行综合评价,并且个人信用也是可以通过互联网查到。如果个人认真遵守相应的保险规定,没有骗保、虚报等不良的行为,则该投保人可以得到较高的信用评分,如果该投保人出现了骗保、虚报或者过度医疗等不良行为,一旦保险机构发现则保险机构就可以给其较低的信用评分,并且要
10、将给其较低信用评分的原因列明。个人信用评级也是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查到其需要的信息,并且个人信用的评分会根据个人的交易进行变化。在制定个人信用评级制度时,在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的同时要注意我国的国情,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信用评级制度,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建立的事实也是不容忽视的。 (二)完善法律规范,建立医疗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 由于医疗机构既是医疗产品需求的决定方又是医疗产品的提供方,在利益的驱使下,医疗机构可能会让患者进行一些不必要的检查或者医疗,这造成了很大的医疗资源的浪费。 为了解决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首先要完善关于医疗机构的法律规范,细化相应的规定,并且详细规定相应的
11、处罚措施,并且使其更容易执行与实现。 医疗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也尤为重要。由于我国人多医疗少,市场并不能有效地调节医疗市场的发展,但是可以通过监管机构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监管。监管机构根据该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设施设备、工作人员的素质进行相应的评级。如果保险机构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一样,患者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评价,并对医疗机构有没有进行过度医疗在互联网上进行反映,监管机构也根据患者的反映对该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的评分、评级。在一定的评分和评级之下的医疗机构要进行整顿,而更低的评分会直接使该医疗机构面临倒闭的风险。 医疗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给医疗机构相应的激励,并且使其面临一定的风
12、险,如此,医疗机构就必须加强对自身的约束,严防出现过度医疗等危害患者的行为。 三、结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人们的健康意识也越来越重,原来的社会健康保险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特别是由于社会健康保险保障的范围有限,并不能使所有的人都从中受益,所以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性也就越来越凸显。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及发展潜力。 在保险领域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商业健康保险也不例外。首先,投保人存在逆向选择,投保人为了获得较大的利益会故意隐瞒一些重要的信息,较高风险、较高生病率的投保人留在了保险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同时,投保人
13、在契约签订后,有时会出现骗保,或者是对自己身体的注意减低,甚至是直接做对自己身体有害的行为,这些都是投保人道德风险的表现。买方存在逆向选择,同样,卖方也存在逆向选择,保险机构是最了解自身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等级以及其理财产品的收益等情况,但是这些信息保险机构并不会主动披露,甚至会故意地隐瞒甚至虚报,同样保险机构通过格式条款和合同中的专业术语,让投保人不甚明了,最终保险机构占据优势地位,这些是保险机构的逆向选择的表现。商业健康保险与其他保险的最大的区别在于商业健康保险离不开医疗机构这个主体。医疗机构也存在道德风险,由于医疗机构既是医疗的提供方也是医疗需求的决定方,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医疗机
14、构会故意让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或者其他不必要的药品等。为了解决商业健康保险领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要建立个人信息平台,将个人信息平台与医院系统联结,形成一个整体的系统,每个人的病史都可以在此查到,这样就可以节省保险机构很大一部分的调查费用,在投保前,投保人只需要进行一般的体检就可以了。保险机构也要建立信息平台和信用评级制度,将保险机构的信息公之于众,让投保人在投保前可以进行多方对比,同时信用评级制度也让保险机构处于多方的监督之下,从而保险机构能够更为认真、负责地对待顾客。对于医疗机构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也可以通过建立医疗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进行监督,将医疗机构不仅置于其监督机构的监督之下,同时患者也可以对其进行评价,因为只有亲身经历的患者更有话语权,再将监督机构和患者的评价结合起来,形成对医疗机构的评级,在一定级别之下的医疗机构要面临一定的惩罚甚至是倒闭的风险。 注释: 黄海骥.关于保险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探讨.海南金融.2003(12).44-46. 参考文献: 1许成钢.法律、执法与金融监管:介绍法律的不完备性理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5). 2郑秉文.信息不对称与医疗保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2002. 3李玮、黄丞,等.存在道德风险的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各市场主体行为分析.预测.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