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1 毕节市纳威赫 18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二次) ( 龙场镇打沙垭口至小河边;龙丰社区瓦厂组至树舍坝子 )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WNJY-2018-ZJ009 招标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 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条件 ) . 11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 . 11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 12 1. 总则 . 13 2. 招标文件 . 15 3. 投标文件 . 15 4. 投标 . 17 5. 开标 . 18 6. 评标 . 19 7. 合同授予 . 1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0 9. 纪律和监督 . 2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3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3 1. 评标方法 . 26 2. 评审标准 . 26 3.
3、 评标程序 .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9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29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 29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 48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 49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 5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63 第六章 图 纸(另册) . 64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出版) . 6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5 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4 第一章 招标公
4、告 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龙场镇打沙垭口至小河边;龙丰社区瓦厂组至树舍坝子) 交易编号: WNJY-2018-ZJ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 已由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 组 以 毕发改投 2016 428 号、威扶领复 2016 4 号 文件批准建设, 毕节试验区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作为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筹资
5、 , 招标人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威宁自治县龙场镇 2.2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各标段建设规模与概况划分如下: 标段 标段名称 所在乡镇 建设里程 (公里 ) 1 标段 打沙垭口至小河边 龙场镇 4.729 2 标段 龙丰社区瓦厂组至树舍坝子 龙场镇 2.410 2.3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等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可对 2个标段进行投标,亦可中 2 个 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4.1 请 于 2018 年 3 月 26日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
7、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室 (详细地址:威宁自治县五里岗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复印件及单位介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5 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套资料(加盖公章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 /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
8、递交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书面进行质疑和答疑。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4 月 19日 9 时 00 分 各标段投标人应于上述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相应标段的投标文 件递交至 威宁自治县五里岗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面交招标代理公司(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宁彝
9、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857-6222253 联系人:毛勇 地 址:威宁自治县行政中心 C0116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5685781066 联系人:吴 天潇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建设大厦西栋八楼 2018 年 3 月 26 日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10、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857-6222253 联系人:毛勇 地 址: 威宁自治县行政中心 C0116 办公室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建设大厦西栋八楼 联系人:吴天潇 电话: 15685781066 传真: 0857-8235900 1.1.4 项目名称 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龙场镇打沙垭口至小河边;龙丰社区瓦厂组至树舍坝子) 1.1.5 建设地点 威宁自治县龙场镇 1.2.
11、1 资金来源 政府筹资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括路基、路面、 桥涵、排水及防护等全部工程施工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见附录 1 信誉要求:见附录 2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3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
12、件 8 1.11 分 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布的补遗书及其他书面通知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4 月 19日 9时 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或答疑文件(如有)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
13、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 1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票、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下午 17:00前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专户 账 号: 0705001300000129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 支行号: 313709707055 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注: 1、汇款时,请在备注栏填写某号项目某标段保证金,示例如下 : ZJ009 号第 标段
14、投标保证金 ; 2、请于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汇款,带电子回单(加盖公司公章)到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股换取收据。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2015年 1 月 1日至今 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9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文件中的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2、修改处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加盖投标人印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另提供一份 投标文件
15、副本给招标人) 3.7.5 装订要求 装订要求: 胶装 4.1.2 封套上写明 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龙场镇打沙垭口至小河边;龙丰社区瓦厂组至树舍坝子) 第 标段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威宁自治县五里岗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地址:威宁自治 县经济开发区棒木村下院组)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本前附表 2.
16、2.2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本前附表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1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检查 ( 5)开标顺序: 随机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威宁自治县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及农民工资担保金额: 5 %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威宁自治县发改局、威宁自治县财政局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需要补充的
17、其他内容 毕节市纳威赫 18 个极贫乡镇贫困村出列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威宁县六个极贫乡镇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10 10.1 若投标人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对其进行公示。一旦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进行信用评价。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结束且 无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向本公司缴纳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招标人有权取消原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本合同工程授予按评标办法确定的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10.2 投
18、诉、举报: 投诉举报处理原则: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 号令)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方式和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程序 (黔交建设 2012166号 )执行。 10.3 1、投标人拟投入 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2、其他各技术和管理人员,投标文件中无须填报,具体人员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但其他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人数和要求必须满足本项目施工的实际需求。 3、投标人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以及合同谈判中确定的其他各专业分项负责人,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换。 4、招标人保留按工程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增派人员
19、和设备的权力。 *10.4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或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出席。 *10.5 施 工单位中标后 20 天内必须进场, 40 天内完成拌合场建设 *10.6 履约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及工程款项的支付相关事宜: 1、履约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签约合同金额的 5%,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在项目完工后,如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招标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工程款项的支付: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的实物量,每完成工程进度计量的 10%,拨付相应的工程进
20、度款; 3、质保金:本项目质保金为工程建安费用的 5%,在每次计量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质保期满后如无工程质量问题,招标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 4、投标人应承诺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规定工期内无法完工的,最高按合同金额的 20%予以处罚。 *10.7 本项目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中标价乘以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 30%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且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如中标人不按本条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权利。 10.8 本项目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第 1标段(龙场镇打沙垭口 至小河边):人民币 9456099.00 元 第 2标段(龙丰社区瓦厂组至树舍坝子):人民币 2395021.00 元 10.9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如有与本须知前附表中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