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机及手法分析.doc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877970 上传时间:2019-03-1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机及手法分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机及手法分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机及手法分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机及手法分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机及手法分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机及手法分析摘 要2012 年 9 月 15 日,万福生科因财务造假遭到湖南省证监局立案调查。上市仅一年,万福生科成为创业板财务造假第一股。文章以万福生科为例,对其财务造假手法和原因进行分析。并针对此案例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万福生科;财务舞弊;舞弊动机;舞弊手法; 财务造假 DOI10.13939/ki.zgsc.2016.03.094 1 公司简介及案件回顾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是湖南常德一家以大米产品的精细化生产、销售和研发为主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2011 年万福生科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开发行 1700 万股

2、,发行价格 25 元。本次发行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6700 万元。 2012 年 8 月,湖南证监局在对万福生科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万福生科存在假冒银行流水和对账单,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体外循环,假冒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9 月 14 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发出的立案稽查通知书 ,该通知万福生科管理层应当积极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稽查行动。同年 10 月 26 日万福生科披露 2012 年中期报告的更正公告,承认虚增营业收入 1.88 亿元、营业成本 1.46 亿元及总利润 4023.16 万元。2013 年3 月 2 日万福生科公布自查报告。承认 20082011 年三年间虚增营业收

3、入 7.4 亿元,总经营利润 1.8 亿元人民币以及总净利润 1.6 亿元,其中2011 年度的虚增情况最为严重,该年度虚增总营业收入 2.8 亿元,总经营利润 0.65 亿元及总净利润 0.59 亿元。2013 年 05 月 10 日证监会公布对了对万福生科以及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和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决定。 2 万福生科舞弊动机分析 2.1 获取上市资格 公司管理层眼红于 IPO 的造富效应,期望能通过 IPO 进入资本市场。而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要求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前两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超过 1000 万人民币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

4、不低于 500 万元;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 2000 万元;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为了进入资本市场分一杯羹,公司以上市为目标,虚增收入、利润进行舞弊。 2.2 上市时募集更多资金 公司 IPO 募集资金数额由发行股数和发行价格决定。而发行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市盈率,当公司市盈率越高,财务状况越好时,发行价格也越高。为了提高公司市盈率,募集更多资金,万福生科不惜铤而走险,粉饰 20082011 年的财务报表,虚增收入及利润。 2.3 上市后维持股票价格,同时掩饰前期舞弊行为 如果说 20082011 年万福生科舞弊行为是为上市做准备,那么其在2011 年以后的舞弊则是为了维

5、持股票价格,同时掩饰以前年度的舞弊行为。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波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的预期。而投资者的预期往往受到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为了维持投资者良好预期,万福生科管理层虚增了 20122013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时,由于以前年度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募集更多资金进行大量舞弊。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存在大额虚增,财务状况“表现良好” ,为了防范由于上市后盈利能力等“骤降”引起监管部门怀疑,在公司业务状况表现不佳时,只能继续舞弊,以粉饰财务报表。 3 万福生科舞弊手法分析 3.1 利用自有资金体外循环,虚构交易 万福生科利用农户身份证开立大量实际由万福生科控制的银行账号。公司将自有资金打入农

6、户账号,冒充“预付款项” ,随后,再将该自有资金打回公司账号,做为“应收账款”的收回。通过自由资金流动,虚构营业成本和销售收入。公司还通过从不同柜台存取资金,割裂资金流向。同时,万福生科还私刻某些银行业务章,违造银行资金流水和对账单。 3.2 工程建设项目造假 通过对比 2012 年和 2011 年公司财务报告数据发现,其在建工程项目账面余额由 8675 万元增高到 1.8 亿元,净增高额接近 0.9 亿元人民币。通过查阅其 2012 年中报相关科目发现,公司由于采购固定资产等项目导致的资金流出达 5833 万元人民币。基于以上财务数据我们分析其应付科目金额应当增高或是预付科目金额应当降低。而

7、实际情况是预付科目金额由 1.19 亿元增高到了 1.46 亿元,增高额度达 0.27 亿元,而应付科目金额只增高了不到 38 万元。其次,我们还发现淀粉糖生产线扩建项目2012 年的投资额是 2011 年投资额的 12.5 倍,但是该项目的完成度由 90%减少到 30%,而其却并未在中报中给出合理解释。再者,通过其公开披露信息深入发掘,我们发现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中声称,该公司在 2011 年和 2012 年分别向大米精深加工生产线设备技术改进工程投入 0.7 亿元和 1.16 亿元。但是,通过查阅万福生科披露的 2012 年的年报信息发现其投入额分别为 151 万

8、元、6973 万元。 3.3 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 万福生科对 2012 年半年报中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了巨大更正,应收账款缩减了 876 万元,降幅高达 68%。其中包括湖南双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排名前五大客户开始从应收账款客户名单中消除,这意味着企业通过虚假交易对经营业绩等行为进行了造假。而预付账款在前三年变化幅度较小,而 2011 年和 2012 年预付账款变化幅度之大到令人质疑,据 2012 年半年报资料显示,2011 年和 2012 上半年预付账款均同比增长了 4 倍多,而前五位预付账款中的三位自然人也随之消失。另外,作为农产品加工企业,万福生科的原材料大多是从农户手中直接现钱交

9、易取得,存在如此大额应付账款令人怀疑。可见,万福生科造假不仅通过应收账款账户,还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舞弊手段更加隐蔽。 3.4 虚构收入 通过查阅万福生科 2012 年中报及相关信息,我们发现其通过虚构大客户信息和虚构大客户销售数据来虚构收入。通过对万福生科所处行业销售情况分析,我们发现该类公司下游客户一般为中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极少出现交易规模巨大客户群体。而万福生科的营业收入集中来源于其前五大客户。如其第三大客户湖南省傻牛食品厂为其收入贡献了 1380 万元,但实际上傻牛食品厂在 2008 年已经处于停产状态,与停产的企业有大额的销售收入往来,足以看出万福生科存在着大量的虚假交易,财务数据

10、严重偏离客观事实。然而,为了掩饰这些虚假信息,万福生科制造了公司产品在超市销售兴旺的假象,并且不惜为其虚假收入纳税。 4 思考与建议 4.1 改革保荐机构与事务所的聘用机制 虽然万福生科是精心策划的系统化的真金白银式的造假,审查起来有一定难度。但是同时,作为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及作为审计师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谨慎履行其应尽职责,甚至在 IPO 调查时纵容其造假行为,甚至联合造假。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保荐机构和事务所应该是基于广大投资者立场核查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然而,其聘用、续聘及解聘及审计费用的高低取决于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这种情况下,保荐机构和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的客观性难以得到保证。我

11、们建议可以改变现有的聘用及收费机制。由证监会牵头,联合上交所、深交所等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拟上市或已上市公司像该机构交纳一定的上市费用,由该机构组织遴选保荐机构和事务所。并由该机构独立与保荐机构和事务所结算。 4.2 加大处罚力度,增加造假成本 目前美国出现财务造假行为相对较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对于造假处罚力度之大,使得造假风险和成本加大。而我国对于财务造假行为的制裁过于轻微。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采取不正当方式满足上市条件,但尚未发行证券的,将对其开出 30 万60 万元不等的罚单以示警告;已经发行证券的企业,将对其开出所得收益的 1%5%的罚单以示警告。在本案中对于万福生科,罚

12、款仅 30 万元,仍保留其上市资格。处罚情况相对于其虚假上市后带来的财富效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我们建议加强对财务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 参考文献: 1孙旭东.万福生科预付账款造假J.证券市场周刊,2012(43):48-49. 2林中乔.从绿大地案看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与防范J.金融经济,2013(2). 3经济信息联播.创业板造假第一股调查Z.2013-03-25. 4证监会通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EB/OL.(2013-05-10) ,. 5刘永.上市公司绿大地造假案例分析J.中国市场,2013(45). 6董中超.从“新大地”事件看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J.中国市场,2013(33). 7李梅.如何防范企业财务造假J.中国市场,2012(1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