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与创业摘 要:社会保险由于提高了个体创业失败后的风险承担能力,对创业活动具有重要影响。使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微观数据,本文评估了社会保险对于个人创业活动的影响。研究发现,社会保险参与显著提高了个人的创业概率,平均而言,参与社会保险将促使个人的创业概率提高 2.1-2.5 个百分点左右。社会保险参与对生存型创业与自我实现型创业的影响存在差异,对生存型创业的促进效应比较有限,而对自我实现型创业的促进效应十分明显,且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对于生存型创业的影响存在抑制效应,对于自我实现型创业的影响存在促进效应;但养老保险对于两种类型创业的影响均有促进作用;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失业保险对
2、创业总的影响同时存在抑制效应与促进效应,而养老保险在过去双轨制下,对于居民创业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效应。另外,提高参保率对个人创业概率的影响存在异质性,总的来说,受过更多教育和拥有更多社会网络以及体制内的个人,从提高参保率中获得了更多有助于创业的收益。 关键词:社会保险;创业;人才配置;个体职业选择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5)06-0073-11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5.06.008 一、 引言 创业不仅给经济增长提供动力,还是解决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就业问题的重要渠道1。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
3、国家,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着创造就业、结构转型等巨大挑战2。2015 年 3 月 11 号,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了政府今后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中国经济的“新引擎” ,并且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表明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大众创新创业重视程度之高、措施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可以看出,创新、创业已成为国 (中)图题图 1 1995-2013 年中国创业规模与创业率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 家战略层面关注的重要问题。然而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了中高速增长、结构优化的新常态,创业的人数却没有显著的增加。据全球创业调查观察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人的创业精
4、神有所消退;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的创业人数在过去 20 年里有大幅度的增长,但创业率本研究以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城镇个体就业人数来度量创业人数,以城镇个体就业人数与全体就业人数比值度量创业率。却在 2008 年后呈持续下降趋势(见图 1) 。同时我国目前每年大约有超过 700 万大学生毕业,这一数据是美国的 1.5 倍,但是大学毕业生创业的人数却只有 0.3%,而美国是18%。在面临大学生就业难、劳动密集型产业亟待转型等问题的今天,创业对保持经济增长显得尤为重要。 与此同时,中国目前的情况是进入公务员体系或者国有垄断企业成为很多大学生的首选,公务员体系和国有垄断企业优厚的待遇吸引了大量优秀年轻
5、人,使他们远离创造性岗位。而鲍莫乐(Baumol)指出英国由于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专利保护制度,创新和企业家能够获得高收益和回报,社会精英都被吸引到工商业领域3。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低创业率与个体职业选择偏好以及这种“人才误配置”陷阱有关系。同时世界各国面临即将步入老龄化、高失业率以及社会经济环境巨变的危机中,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对于居民各方面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最关心的话题之一。那么,中国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对创业活动有什么样的影响?是否像西方国家一样促进了创业,还是成为阻碍创业的原因之一? 创业涉及经济个体的职业选择,同时创业比选择受雇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在社会保障制度不
6、健全的情况下,社会保险机制的建立对于规避风险的员工决定进行一项高风险的创业活动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按照通常的经济学理论,居民提高参加社会保险的额度有助于提升个人“安全感” ,减少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的忧患,从而放松预算约束,促进创业。事实上,大部分基于西方国家的实证研究都发现社会保险参与率与创业率呈正相关关系。例如梅特(Mette)和斯特凡(Stefan) 、贝利(Bailey) 、方睿智(Velamuri)发现保险对于未来的创业者来说其概率因果关系是正向的,同时发现参保的企业家所在的企业生存时间更长,但不太可能雇佣更多员工或赚取暴利或亏损4-6。 前期文献认为社会保险对于创业的实现机理主要来自两
7、方面:当面临职业选择时,对于一般居民而言,参与社保能减少失业、生病、养老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压力,为了谋求生存、提供家庭生活保障,当自雇的效用高于工资雇佣或失业的效用时,他们将会转入自雇7。由于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增强了全民“安全感” ,一部分个体为获得商业成功的满足感,体验商业给个人带来的巨大财富与成就感进而提高了个体自雇的创新意愿8。现有研究社会保险的文献大多集中在研究社会保险缴费率领域。近年来也有不少文献关注了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参与激励等问题9-10。关于社会保险对于个体行为的影响,现有文献多集中在社会保险影响家庭消费方面11-12,尚未涉及对居民创业的研究。与此同
8、时,研究创业的文献少有关注社会保险这一因素。例如,吴晓瑜等研究中国高房价对于创业的影响,利用 2005 年人口抽样数据发现高房价对于创业产生了负向的替代效应1,综上所述,考虑到创业活动是一个经济能否长期可持续增长的核心源泉,而各种社会保险的参保率高低会通过多种途径平滑风险从而对居民的创业活动产生深远影响。因此,研究社会保险对于创业的影响,无论从政策还是学术的角度出发,都具有重要意义。 鉴于此,本文将使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实证评估社会保障参与情况对个人创业概率的影响。与既有相关文献相比,本文可能在如下三个方面作出贡献:首先,本文通过对创业的关注,指出了中国的社会保险是影响长期经济
9、增长促进创业的一个重要渠道。已有研究表明,与政府管制、税收等政策相比,通过提高社保参与提升居民创业行为可能会对经济增长有更大作用13,本研究提供了进一步的经验证据。其次,过去学者们主要关注制约创业的影响因素7-8,14,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另一个角度社会保障如何对创业产生影响,因此,本研究通过强调社会保险在创业中的重要作用而扩展了以往的研究。最后,本文发现社会保险对不同类型创业来说有所区别,表现在社保对生存型创业的促进效应比较有限,而对于自我实现型创业的促进效应十分明显,可以为社保制度完善、政策改进提供一定决策参考。 二、 数据说明与实证 本文使用 2006 年、 2008 年、2010 年和
10、 2011 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评估社会保险对个人创业概率的影响。CGSS 是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发起的一项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抽样调查项目,调查对象是根据随机抽取的方法,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家庭户 CGSS 2006 调查抽取了 2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0151 个家庭户。CGSS 2008 调查抽取了 28 各省的 6000 个家庭户,CGSS 2010 调查抽取了 31 个省的 11823 个家庭户,CGSS 2011 调查抽取了 25 个省的 7036 个家庭户。 ,然后在每个被选中的家庭户中按照一定规则随机选取 1 人作为被访者。同时,本文将观测
11、样本范围界定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女性年龄介于 16-55 岁之间,男性年龄介于 16-60 岁之间) ,删除了不属于劳动年龄范围内的样本。 在创业变量的衡量上,本文利用该调查城市卷数据中 C_1a 部分的问题,关于询问被访者目前工作(或最后那份工作)的状况城市卷中 C_1a中的工作状况包括:受雇于他人(有固定雇主的受雇者) ;零工、散工(无固定雇主的受雇者) ;在自己家的企业中工作/帮忙,不领工资;在自己家的企业中工作/帮忙,领取工资;自己一个人工作,没有雇佣其他人;买卖或企业工作,没有雇佣其他人;自己是老板,雇有 1 到 7 名雇员;自己是老板,雇有 8 名以上的雇员。我们将、两种情况定义为创
12、业者。 ,从中筛选出“自己是老板,雇有 1 到 7 名雇员” 、“自己是老板,雇有 8 名以上的雇员”这两个变量,将上述两种情况定义为创业者。主要变量的定义与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 1。 利用 2011 年 CGSS 调查数据,图 2 描绘了各省创业人口比例与参保率此处参保指数的计算是将问卷中关于参加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变量取 1,加总再除以受访者人数。并且指的是全部参加上述 6 类险种的参保指数。其原因主要是根据 CGSS 数据城市卷中 C27 部分的问题,该问题覆盖了上述 6 类险种是否参保的情况,为了与问卷中设置的选项一致以及全面考察各
13、种险种参保率对于创业率的影响,本文作了上述指标选取。的散点图,可以清楚地看出两者是负相关,图 3 是关于各城市创业人口比例与参保指数的散点图由于 2011 年 CGSS 数据中部分省份缺失对省会城市的调查,因此对于该部分省会城市的创业情况,以样本数据中该省份的其他城市替代,如江西以九江代替,河南以平顶山与洛阳代替,吉林以辽源代替等。 ,发现两者同样呈负相关。这或许可以说明社会保险参与会受到个人职业选择的影响,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二者是由某些因素同时决定的结果,对于社会保险水平是否真的抑制还是促进了创业还需计量检验做出判断。 研究同时发现部分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存在系统性的差异,这可能与直辖
14、市的政策环境有一定关系。例如,黄亚盛、迁仪的研究发现,上海市的企业家精神远远落后于其他省会和地级城市,主要原因可能是,上海市由政府主导和强力推行的产业政策抑制了私人部门的创业机会15。其实,本文发现,不单单是上海,像天津、北京等直辖市的企业家精神也是远远落后于其他省会、地级市的若以省级行政单位来观测,CGSS 2006 调查显示,天津(3.86%) 、北京(6.01%)和上海(8.13%)三个省级行政区的创业率最低。 。 对于前期文献中社会保险对创业的实现机制,为进一步验证我国参保情况可能影响创业的渠道,在模型(1)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各种险种对于不同规模创业的影响理论上,社会保险影响创业的机制
15、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为了谋求生存等需求,在个体职业选择上选择自雇的这样一部分创业者,本文将这部分创业者称为生存型创业者。另一方面是由于个人自我实现、获得商业成功满足感等需求而进行创业,将这部分创业者称为自我实现型创业者。分别以 2006 年 CGSS 城市卷数据中“自己是老板,雇有 1 到 7 名雇员” 、 “自己是老板,雇有 8 名以上的雇员”两个虚拟变量来代理。 ,以期考察社会保险参与情况对生存型创业与自我实现型创业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 三、 计量分析 1.基本结果估计 首先采用 Probit 模型对回归方程(1)进行了拟合,表 2 中报告了各解释变量的边际效应,其中,连续变量报告的是
16、其在均值处的边际效应。模型 1 只纳入了社保变量,此时社保变量的边际效应系数是在 0.025 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当逐步控制住其他变量对创业率的影响后,社会保险对创业的影响弹性为正且进一步提升,容易看出,社会保险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平滑了个体创业失败的风险从而与创业呈正相关。模型 1 到模型 3 的 Probit 估计结果显示,社会保险参与率对创业有正的显著影响。然而,简单接受表 2 中的估计结果显得有些草率。因为在估计方程中,社会保险是一个较明显的内生变量6。一方面,回归方程中被遗漏的因素可能使得社会保险变量与随机扰动项相关;另一方面,社会保险与创业之间还可能存在反向的因果关系。因为,社会保险参
17、与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个人职业选择的影响。若社会保险变量是回归方程中的内生性变量,这将会使 Probit 估计结果有偏且非一致。因此,我们需要找到一个与社会保险高度相关同时独立于创业的外生变量作为工具变量。 本文将各地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人数占当地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作为当地居民是否参加相应保险的工具变量,并采用工具变量方法重新估计了社会保险对创业的决定方程(1) 。从表 2 模型4-6 的 IV Probit 估计结果由于篇幅限制,此处省略了一阶段回归估计结果。来看,社会保险变量的边际效应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这说明参与社会保险显著地促进了个人的创业概率,这意味着通过提高居民的各种社
18、会保险金水平的确可能是一项有效促进中国创业的政策。同时,回归结果说明,在平均意义上,参与社会保险将会促使个人的创业概率提高2.1-2.5 个百分点,这远低于法国亨伯特(Hombert)等16和丹麦梅特和斯特凡4等研究的西方国家的水准。可能的原因解释有两个:一是中国的社保制度要落后于西方国家,而在高福利、高保障的欧美国家可能会具有更好的促进创业的作用17;二是与中国目前青年群体普遍的就业倾向有关,公务员体系或者国有垄断部门等这样一些正式、体面的工作是很多大学生的首选,吸引了大量优秀年轻人,使其远离了工商业等创造性岗位, “人才误配置”现象较为严重18。 另外,表 2 中的其他控制变量估计结果显示
19、,失业率的边际效应系数显著为正,这同我们的预期一致,高的失业率可能导致失业个体从事创业活动(“难民”效应) ;户口和婚姻、教育程度的边际效应系数并不显著,说明至少在样本区间内,它们可能并没有对创业产生显著的影响;同时收入的边际效应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收入水平越高、家庭财产越多的居民从事创业的概率越大,这种“财富效应”对创业具有促进作用,同时社会网络的边际效应系数也显著为正,这是由于强社会关系网络有助于创业机会的识别与提升创业意愿14,从而间接地对创业有促进作用。这二者对中国创业率的提升同样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同时工作年限对于创业的影响始终显著为正。说明创业者先前丰富的工作经验对于创业有重要的作用,
20、特别是之前的工作经验对于创业资源整合有重要的影响,呼应了买忆媛、徐承志的观点19。同时配偶工作状态对于创业的影响也始终为正,这主要是由于一方创业失败后,配偶处于在职状态,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减家庭的经济压力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2.创业类型分布分析 若按照个体的创业目的来分类,创业活动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寻求商业机会的创业活动;第二类是为实现就业的创业活动20。同时,个人的创业目的可能主要与其在劳动力市场上享有的就业机会有关。其中,对于那些在劳动力市场上享有足够就业机会的个人来说,他们从事高风险的创业活动,主要目的可能是寻求商业机会;但对那些在劳动力市场上缺少就业机会并难以找到满意工作的个人来
21、说,他们进行创业活动的主要目的可能是为了实现就业。 CGSS 调查中并未包括个人创业目的的信息,但却包括了创业活动所雇用的雇员规模的相关信息。本文根据创业活动所雇用的雇员规模数,把创业活动分为了两类:第一类,是雇员人数等于或少于 7 人的创业活动;第二类,是雇员人数等于或大于 8 人的创业活动。与之前以创业目的的分类相对照,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可以认为,对于那些在劳动力市场上缺少就业机会和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进而被迫通过创业来实现就业的个人而言,他们可能主要从事的是上述第一类创业活动,即“生存型”创业。因为,一般来说,那些在劳动力市场上缺少就业机会的个人,也相应地缺少资源和信息从事上述第二类有着更
22、大规模的创业活动。 同时为考察社会保险参与情况对“生存型”创业与“自我实现型”创业的影响情况,进一步将创业拆分为“生存型”创业(Entrepreneur_small)和“自我实现型”创业(Entrepreneur_nosmall)两个指标,并使用 IV Probit 方法对方程(3)和(4)进行拟合。结果显示(见表 3 中模型 1 和模型 5) ,就整个参保情况来看,在控制住其他可能影响个人创业概率的变量之后,参与社会保险对于“生存型”创业的影响在 0.1 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社会保险对“生存型”创业有促进效应,在平均意义上,参与社会保险将促使个人从事“生存型”创业的概率提高 1.1 个百分点左右。同时,社会保险也显著地提高了个人从事“自我实现型”创业活动的概率,平均而言,参与社会保险促使个人从事“自我实现型”创业活动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