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湾地区早期疗育社会工作发展及其在大陆的可行性探究摘 要 早期疗育又称早期介入,指的是为 0 岁发展迟缓婴幼儿及其家庭所提供的种种服务,如治疗、特殊教育和社会福利等,简称早疗。早期疗育社会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通过梳理台湾地区早期疗育社会工作的经验,探讨在社会工作起步较晚的中国大陆推行早期疗育社会工作的可行性。 关键词 早期疗育 个案管理 团队合作 基金项目: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14akxy010。 作者简介:郭晓蓓,陕西省安康学院政治与历史系助教,研究方向:社会学;张琦,陕西省安康学院政治与历史系社会工作专业 2012 级本科生,研究方向:社会学。 中图分
2、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7-173-02 早期疗育又称早期介入,指的是为 0 岁发展迟缓婴幼儿及其家庭所提供的种种服务,如治疗、特殊教育和社会福利等,简称早疗。早疗主要包括养育、治疗和教育,三者环环相扣,其特点就是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早期疗育的服务对象以儿童及其家庭为主,但并不是单纯的儿童,而是因各种原因(生理、心理、家庭或社会环境等因素)所导致在认知发展、生理发展、语言及沟通发展、心理社会发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落后或异常,或可预期会有发展异常的情形而需要接受早期疗育服务的发展迟缓儿童。早期疗育的服务内容包括早期的发现与诊断、医疗、教育及
3、社会福利服务,是用专业整合的方式进行服务的提供。早期疗育的具体的服务目的是利用专业整合性服务,经由早期的医疗、复健或充实方案等措施以开发幼儿潜能,并减少并发症,培育幼儿健全的就学与生活适应能力。早期疗育中涉及到的成员包括父母、医师、复健师、护理师等,以及特殊教育工作者。 早期疗育最先在发达国家提出,在我国,台湾地区的早期疗育发展比起大陆地区较为领先,其有三点特色值得我们学习: 1.三个安置模式,分别为:家庭本位模式,中心本位模式以及混合模式。 (1)家庭本位模式(home-based)主要适合出生到三岁左右的特殊婴幼儿,特教老师或专业团队以父母亲或保姆等特殊婴幼儿的主要照顾者为主。到家中提供训
4、练。 (2)中心本位模式(center-based):适用于三到六岁的幼儿,在学校、医院或社会福利疗育机构提供较完整与连续性的服务。 (3)混合模式(combination services) 则是一部份时间在家接受训练,部分时间在中心接受训练。弹性大、具变通性。 这三个模式是根据工作地点命名,针对不同年龄层的发展迟缓儿童所设立的,并没有最好的一个模式,具体采用哪个模式需要社会工作者根据具体的案例进行选择,灵活性强。 2.台湾地区的早期疗育服务流程,台湾地区的“内政部” 发展迟缓儿童早期疗育服务实施方案中,明定“发现与筛检” 、 “通报与转介” 、“联合评估” 、 “疗育服务”为服务主要内涵,
5、但在三级预防的观点上,发现儿童发展迟缓之前应有更积极的作为,那即是“预防”发展迟缓的发生,以下就其流程分别说明。 第一,预防: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健康促进及特殊保护上,加强全民相关知识的倡导,包含婚前健康检查的执行、优生保健等。对于可能造成儿童发展迟缓的原因,自始便应加强注意防范,在母亲生产前、中、后都应当积极预防。 第二,发现与筛检:早期疗育的契机在于早期发现以利及早疗育,而有机会接触儿童的所有人员都负有责任,包括父母、保母、医疗人员、教保人员以及社工人员等,应该在平时刻意观察儿童是否有身心发展异常的情形。对于发现与筛检的阶段台湾地区常用的发展筛检工具有:学龄前儿童发展量表(CCDI)
6、,婴幼儿发展测验(DDST) ,丹佛婴幼儿筛检表第二版(Denver II) ,婴幼儿综合发展测验(王天苗等) ,简易儿童量表(黄美涓) ,零至六岁儿童发展筛检量表(黄惠玲等) ,台北市发展检核表(郑玲宜、台北市早疗评估中心) ,最常用的筛检工具为 CCDI。 第三,通报转介:通报转介阶段是早期疗育整个服务输送流程的枢纽。台湾发展迟缓儿童的通报采用的是责任制,家长及相关人员(老师、主要照顾者、亲友、医生)发现儿童有疑似发展迟缓问题时,应向通报转介中心进行通报。各类儿童及少年福利、教育及医疗机构,发现有疑似发展迟缓儿童或身心障碍儿童及少年,应通报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直辖市、县 (市)
7、主管机关应将接获数据,建立档案管理,并视其需要提供、转介到适当的服务单位,使个案能够尽快的得到包括医疗、教育训练等协助。具体的通报与转介包括了以下的八点: (1)受理通报个案。 (2)协助转介个案接受评估。 (3)安排疗育服务。(4)个案管理及定期追踪。 (5)就学转衔服务。 (6)个案再安置或结案。(7)个案数据、评估报告、安置及服务情形之登录作业及档案管理。 (8)其它有关安置转介咨询、追踪辅导及相关服务。 第四,联合评估:联合评估中心的设置是台湾推动发展迟缓儿童早期疗育的特色之一,儿童在初步筛检若发现有疑似发展迟缓的现象,便要转介至联合评估中心或评估医院进行完整的症状功能评估。通过联合评
8、估来确定孩子是否有发展迟缓的现象或了解孩子的发展是否已经达到一般孩子的发展水准以及未来疗育的方向和重点。 第五,疗育服务:在发展迟缓儿童完成医疗单位评估鉴定确定发展迟缓的状况后,便由各通报转介中心的社工人员根据医院开立的综合评估报告书找寻儿童及家庭需求转介适当的疗育单位,这一阶段,将由个案管理者邀请专家与家长参与疗育会议共同拟定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 Plans; IFSP) 。 以上五个流程完成后个案管理员还应当追踪与结案:个案管理员定期通过电话及家庭访视、讲座、小组、亲职图书室等方式,增强家庭面对特殊儿童各项问题的解决方法。个案服务至
9、上小学后,运行结果后的追踪工作。 台湾地区的早期疗育流程清晰,内容明确,机构内部社会工作者工作的开展更加体系化、条例化,形成了台湾地区早期疗育社会工作的一大特色。 3.以专业团队合作模式提供服务。早期疗育需仰赖医疗复健、特殊教育与社会工作三大领域来提供儿童及家庭协助。在此领域中,不论是儿童发展的评量、家庭需求的评量与处遇等面向,皆透过专业团队的服务方法来进行。主要分为多专业团队模式,专业间团队模式,以及跨专业团队模式。 多专业团队模式是在各个专业领域内采取独立作业方式对特殊幼儿进行评估、治疗。一般进行评估和服务的地点是医疗院所。该模式的缺点是进行评估治疗的地点不是特殊儿童所熟悉的环境,突发状况
10、出现频率增加,各个专业领域之间没有合作,导致专业服务没有办法连贯或者出现重复试验的问题。 专业间团队模式,相对多专业模式而言在各个专业领域多了一些互动和交流,彼此分享各自所拟定的目标,互相提出建议,并且定期的召开讨论会。从小组成员各自与家长会谈变成了家长与整个小组或小组代表会谈。 跨专业团队模式是台湾目前所采用的模式,这一个模式有一个案管理员来协调各个专业领域间的合作,建立沟通管道。个案管理员把权力下放到各个治疗师,并且家长为整个小组中主动、参与的一份子,小组定期召开小组会议,交换信息及专业技巧,小组成员彼此承诺彼此应跨专业界限,彼此相互教导、学习及共同合作,以实施该统整之服务方案。下面我们再
11、具体分析一下开展早期疗育的社会工作者所承担的任务。对于承担早疗的社会工作者而言,一方面要关注家庭服务,即应当根据家庭的状态,提供家庭支持、咨商等直接服务,并且透过教育与资源提供的方法,协助家庭具有参与服务与获得相关资源的能力,并将家庭视为早期疗育服务的主角,任何的家庭服务都应以家庭为中心为原则,以提升家庭优势与权能为目的;另一方面要关注环境介入,社会工作者协助家庭参与或加入相关团体,以争取自己的权益,并倡导与倡导社会接纳,改善不合理的社会政策或社会态度。具体来说,其工作任务如下:协助发展迟缓儿童及其家庭拥有公平的机会、增强相关的能力去接近或使用资源;在相关服务的提供与表格的设计上,应以发展迟缓
12、儿童与其家庭的个别性与独特性为基础;协助发展迟缓儿童与其家庭建立完整的社会支持网络;以人与环境的双重焦点作为处置的基础,以协助发展迟缓儿童与其家庭得到适当的服务;以评估取代诊断,并注重增强全能方法的运用,以提升发展迟缓儿童家庭在面对问题挑战时的能量。 台湾地区的早期疗育发展的历史虽然曲折,但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自己特色,并且明确了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者的任务,而大陆地区在早期疗育方面仍然面临着以下困境: 首先是国情同所需物资之间的困境。我国大陆人口多达 14 亿,且成逐年增长的现状,所以发展迟缓儿童群体所占比例相对台湾地区是较多的,相对应的开展早期疗育所需要的专业团队,配套资源也更多。 其次是各民族
13、信仰与沟通受限之间的困境。我国大陆由 56 个民族构成,每个民族都有各自的宗教信仰,风俗民情 。有的民族相对封建,落后,对发展迟缓和精神疾病有不同的解读方式,不愿意他人或社会强加干预,只相信传统意义的经验治疗,然而早期疗育需要家庭与专业团队的相互信任和充分的沟通,若彼此之间的沟通出现问题容易产生民族矛盾。 再次是个案管理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现状的困境。在确定为发展迟缓儿童后,个案管理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一个发展迟缓的儿童进行个案管理,熟悉了解一个孩子的问题与个人特征,在转衔过程中尤为重要,个案管理有利于发展迟缓儿童找到合适机构,也有利于日后的追踪调查,形成体系的案主生命历程记录。然而中国大陆的个
14、案管理处于起步阶段,且,需要一个长时间发展的过程。 最后是相关法律不完善的困境。台湾地区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 “特殊教育法” 、 “幼儿教育及照顾法” 、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提出了发展迟缓儿童早期疗育服务实施方案,并且设有专门的机构“内政部儿童局” (2009) 。方案流程详细,各个部门职责明确,而大陆地区仅在中华让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残疾人教育条例中有较少提及。 早期疗育的发展在中国大陆存在困境不容忽视,所以我们应当努力改变现状,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就是重视学前教育。2010 年国家发表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明确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教育部还制定了第一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社会发展中更加重要的位置。而早期疗育涉及到了学前特殊教育,即学前加特殊教育。则有良好的教育基础。 早期疗育是社会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国大陆实行早期疗育社会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我们要学习和借鉴台湾地区的早期疗育的理论与实务,在政府管理层面的许可下,积极建构符合大陆地区实际的早疗机构模式。 参考文献: 1周文丽、邓丽珍、慧芳.台湾早期疗育的发展与未来展望.文教新潮.2000(4). 2林慧芳.发展迟缓儿童早期疗育个案管理服务.社会福利双月刊.1996(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