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信海外代购的法律问题探析摘 要 随着电子购物在近年的迅猛发展,加之民众生活水平提高后带来的品牌理念的加强,微信社交平台的海外代购作为一种新的潮流消费方式应运而生。低成本的运营、国内外商品的巨大价格优势使微商群体的规模迅速扩大,与此同时,质量监管的缺乏、个别商家的诚信缺失、售后服务意识的淡薄导致消费纠纷层出不穷,这些问题都亟待通过法律来对其加以规范和完善。 关键词 微商 海外代购 法律问题 作者简介:张佟鑫,西安政治学院 2015 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军事行政法与军事经济法;刘矜希,西安政治学院 2015 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与武装冲突法。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
2、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101-02 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给普通民众加入电子经济市场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他们通过借助微信平台作为媒介载体,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网络线上的商业活动。经过近年的发展和努力,微信海外代购的形式已经渐渐从“熟人经济”模式和单纯借助地缘优势的瓶颈中走了出来,但是海外代购的蓬勃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消费纠纷和问题又带给了我们对其走向的深深隐忧和法律思考。 一、微信海外代购的概述 (一)微信海外代购的发展及现状 海外代购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一个专业性词汇,而是一种市场形成的交易模式。即国内消费者将自己对海外市场商品的需求及相关信息,告知海外代购方
3、,由代购方根据达成的交易约定在国外购买产品后,通过邮寄或者携带入境的方式,履行约定交付商品的一种行为。起初的微信海外代购商家大多是海外留学生,他们通过在海外读书的课余时间接触和了解海外商品的品牌样式、价格信息等,通过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国外商品的折扣变化来进行推广,最早的一批买方自然大多是基于信任购买其商品的熟识他们的家人和朋友,而这种朋友圈式的推广方式也成为了“熟人经济”的一种象征。之后由于国内外商品的巨大价格差,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微商的这种海外代购的模式存在着巨大商机,因此开始出现了职业的私人代购群体,他们或通过频繁的出入境或通过建立海外的货源渠道来保证满足购买者的需求,这种群体的创业初期因
4、为没有庞大的潜在消费群体支持是艰难的,但通过大量笔数的成功交易,口口相传的信誉推广一旦构建起稳定的消费群其收益将迅速积累,与此同时真实的朋友圈逐渐变为陌生的朋友圈,一些问题也就会慢慢暴露。 (二)微商海外代购的特点分析 1.入门门槛低、投入少:与淘宝等电商平台相比,微商这一群体创业经营的门槛明显较低,只要满足最基本的条件即通过手机号或 QQ 号注册一个微信号就可以马上进入角色开始经营。而反观正式电商平台如京东商城、淘宝天猫都需要预先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而且与淘宝需要有力的实体店或工厂保障不同,微商只需要在其朋友圈定期定时更新信息即可。这种通过电脑、手机,足不出户就可摆脱地域限制快速达成的交易无疑
5、带给了缺乏启动资金的创业人群一个极大福音,他们只要保持微信在线及时,和消费意向人群进行愉快有效的沟通,那么其他的有关下单、统计、发货等事项只需要按部就班进行就可以了,显而易见,针对实体店铺而言,这种低成本的门槛低的经营方式优势更为明显。 2.面向消费群体特殊、定位准确:通常意义上讲,微商海外代购的针对消费群体主要分为两类即真实朋友亲人和陌生人。前者即所谓的“熟人经济” ,亲朋通过朋友圈发布信息基于信任购买代购产品,这种方式的发展是十分有限的,后劲不足,而且容易遭致某些亲朋的反感,影响正常的人际关系。后者是一种相对的陌生人经济,微商通过早期的探索后开始明晰培养潜在消费意向人群的重要性。他们通过微
6、信随时查找附近的人,在各种社交媒体如 QQ、新浪微博、天涯论坛、百度贴吧上不断发广告推介帖,搜索加入各种微信群如兴趣群、美、食群、电影群,刷新朋友数量,更有甚者开始出现售卖成百上千微信朋友的渠道。 3.经营链条隐秘、安全性较低:由于上文提到的门槛较低所以只要有微信号就可以成为微商,而消费者往往只关注其朋友圈宣传的商品本身而没有思索其是否有海外代购的真实货源保证。在实际中,就有很多微商本身并没有进货渠道,而是隶属于另一微商的下级代理,甚至是三级、四级代理,他们也许懂得的只是转发上一级的信息而却不知道真正的货品来源,这也就造成了大众对商品质量的合理怀疑且无法保证。央视新闻曾爆出许多毒面膜事件,爆出
7、代理商层层吃价的惊人一幕,手里买的 198 元面膜,可能只需几元钱。商家满屏的 PS 效果图,打钱收钱截图都是通过一个软件虚拟出来的。其次,微商的交易模式一般是消费者通过沟通确定购买商品后,通过支付宝或者银行卡直接转账到微商指定的账户且并没有如淘宝的支付宝平台形式的保障,消费者发出货款后,不良或冒牌微商不发货甚至删除好友导致资金流失的情况理论上是可能存在的。 二、微信海外代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微信代购商对消费者可能存在的交易违约问题 消费者对海外商品的相关了解,主要是微信代购者提供的朋友圈中的商品图文信息,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可能给不良的代购人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行为可趁之机,同时微信代购
8、商提供的产品系高仿品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作为占据海外代购的物品很大部分的奢侈品为众多国内消费者崇拜,但是国内门店柜台少之又少,只能通过广告、网络对其进行侧面了解,少有机会亲身感受。不良代购商就通过售卖高仿品谋取巨额利润。还可能存在一种情况就是代购商在收到货款后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对此,按照交易惯例,代购商应保证物品完整地送达到消费者手中,如果途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的情况,属于代购商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构成对消费者的违约。 (二)海外代购实际操作中的可能发生偷漏税问题 如果自然人或者单位在入境的时候,采用随身携带的方式将为他人购买的境外商品带入境,或者采用快递公司邮递方式将为他人购买的境外商品邮寄
9、入境,故意不缴纳海关关税,就违反了我国的对外贸易监管制度。此类行为因为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因而属于走私行为。如 2014 年 3 月 31 日,为海内外所广泛关注的“空姐代购案”迎来了终审判决。在现实生活中每隔一段时间热点新闻中也不乏出现在机场关口被检查出腰缠数十部手机的逃税行为。这种行为一般是代购的具体操作人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为了降低代购产品的总费用,获取利益最大化,选择以客带货、将商品多次拆分的方式过关,通过这种做法使代购商每次携带或邮寄的物品价值就可以控制在免税的限额内,不必全额向海关申报关税,从而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这是微商海外代购群体的一种不健康的经营观念。 (三)消费者
10、遭受欺诈后维权困难,保障无力 一旦消费者受到经营者的欺诈,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维权十分困难,目前针对海外代购的专门性法律规范还未出台。2008 年和2010 年商务部商业分别发布了网络购物服务规范 、 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但这两部规范的效力比较低,而且规范内容多是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它们对海外代购事项基本未涉及。 2014 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网络购物的立法方面有了重大突破,明确了网络购物的责任承担主体,并赋予消费者协会有进行公益诉讼的权利。但是若一旦消费者受到欺诈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朋友圈交易的这种不比淘宝、京东等正规电商的交易行为能否对消费者
11、维权进行保障适用由于法律未对其进行明文规定所以很难明确,微信交易仍然处于一个灰色地带。同时由于消费者对经营者的具体信息,比如经营者的名字、地点、商品情况等并不掌握。往往使自身陷入了一个欲诉无门的境地。 三、微信海外代购完善的法律思考 (一)建立微商微信实名登记制度,加强经营信息公开 面对微信号这种虚拟的身份,消费者无论是有购买意向还是售后维权多少都有时手足无措。因此笔者认为探索建立微商群体的实名制认证是必要的,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原则上,逐步探索微信实名申请、实名管理模式,完善微信电子商务商家身份认证、工商注册等等,从源头上进一步解决微商违法行为调查困难、维权举步维艰的问题,规范微信代购交易行为。
12、另外,为了更好解决上文提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要加强微商相关经营信息的公开,这里对公开的范围建议明确。首先,微商要公开海外代购产品的基本信息,这里包括产品品牌、款式、价格、费率和代购佣金,其次,要适当公开微商选择代购者的注册信息及代购经营范围、海关禁止或限制代购的商品、所购物品的具体来源等,比如某些海外代购网站的职业代购人都有实名认证的标识代表身份。 (二)加强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为了抵御不良微信商家的“交易陷阱” ,消费者在交易中应做到对涉及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的消息有警惕意识。要确定与自己达成要约的微商代购是否明确了双方针对要约的有效日期、支付方式、物流方式和双方权利义务,以及明确出
13、现代购纠纷后纠纷解决途径。在实际进行微信购物的时候要保存掌握其微信号、支付宝账号、银行卡号等关键信息。以防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根据这些关键信息如支付宝账号与手机关联,银行卡号又可以定位到开卡的个人,即使不是微商本人,通过此交易渠道也可以分析出其与微商一定存有关联。除此之外还要保存聊天记录和银行转账的凭证(可通过截图方式) 。微信购物消费者要有积极参与微信广告和销售产品质量监督的意识,遇到不合理的违约行为向有关工商部门投诉。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需要制度机制加以保障,从电商目前的纠纷解决机制来看,一般采取网上在线解决的机制。这点对于微信商家来说也有其适用价值,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机制不仅降低了司法成本,还
14、减少了当事人的奔波劳碌且效率较高。笔者认为一旦微商海外代购的发展日渐完善和成熟,在微信板块可以添加如淘宝的海外淘平台的类似设置,并在平台的明显位置明确发生线上海外代购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渠道。 (三)建立健全微信购物的信用机制 在实际的与微商的交易过程中,信用安全是一个不得不被提及的话题,这里不仅是指购买支付方式是否安全还包括个人私人信息的保护是否安全。笔者建议为加强交易安全,减轻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可以完善信用评价和担保机制。选取除微商、微信平台以外的独立的中间方以确保交易的公平和公正。笔者认为应将微商海外代购的服务中引入我国移动互联网交易中普遍适用的信任机制:安全认证机制和第三方支付服务机制提
15、高微商经营的可信度,通过信用图章可以表明是否有信用组织担保该微商收集、存储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程已经符合规定,它无疑成为了消费者判断消费风险的重要信号。 四、结语 我们应积极对待微商海外代购这一新兴行业,虽然不少关于微商的负面消息频频出现,但在这个万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信息网络时代,微商在其成长的道路难免会有困难和弯路,我们应用培养的眼光来看待,用法治的要求来完善。 参考文献: 1张晓霞.关于“微商”购物维权难引发的思考以微信平台为例.现代商业.2015. 2翁矗哲.基于微商的发展现状管窥微商未来的发展.商场现代化.2015(3). 3李想.“微商”应纳入电子商务立法范畴.法制日报.2014-12-0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