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新国十条”背景下的寿险产品结构调整摘要:我国寿险产品的结构调整工作影响到我国寿险业的发展和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 “新国十条”的公布为我国保险业制定了新时期发展的顶层设计。意在结合新的社会背景,研究新环境下“新国十条”的意义及其对于保险业正在进行的寿险产品结构调整工作的影响。 关键词:寿险产品结构 保险“新国十条” 结构调整 一、引言 自 1999 平安推出我国第一种投资连结险开始,寿险业进入了新型寿险发展的新纪元。随之而来的,是我国寿险产品的结构调整和优化问题。结合过去的研究,保障性功能理应成为我国商业寿险的主要功能。而我国寿险产品结构失衡,其形成的原因一般认为有以下几点:(1)监管问题
2、:监管注重指标,监管观念和手段的不匹配以及分业监管与金融综合经营的矛盾造成保险行业的监管并没有促成保险业注重保障性功能;(2)寿险公司急功近利,短期行为严重;(3)消费者追求高回报,且还没有形成风险管理意识;(4)寿险产品价格影响和创新不足。 作为社会保障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寿险的发展关系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运行和社会的安定。其产品结构又影响着其发展的质量。本文希望参考过往国内学者对寿险需求及寿险结构优化问题的研究,结合新的社会背景,研究新环境下“新国十条”的意义及其对于保险业正在进行的寿险产品结构调整工作的影响。 二、寿险产品结构发展和现状 1999 年出现第一款投资型寿险产品以前
3、,我国寿险市场主要以普通寿险为主。1999 年,保监会对寿险保单年预定利率规定了 2.5%的上限,传统寿险费率处于严格管控之下,使传统寿险保费水平偏高,加之非保障型产品在分红等方面的吸引力大,使保障型产品的销售一直偏低,产品结构失衡。 现今,宏观上,2013 年,我国普通寿险全年规模保费 1214 亿元,同比增长 26%。分红险保费 8240 亿元,同比增长 3%;万能险保费 2822 亿元,同比增长 82%,是驱动行业增长的产品动力。从绝对数额、占比和增长速度上看,我国普通的保障型寿险业务都不是主导。微观上,以中国人寿和平安为例,根据 2014 年财务报告,保费收入最多的前五种保险中,前者三
4、个为分红保险,两个为两全保险;后者则都为分红型两全保险。由此可见 ,虽然最近几年业内一直努力优化产品结构,也使普通寿险的增长速度开始加快,但是就目前来看,产品结构失衡的问题依然存在,需要解决。 三、 “新国十条”对我国寿险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 (一) “新国十条”对寿险产品结构调整带来的利好 1.新国十条强调保险的保障作用和对风险的管控作用,政府的对保障型保险支持尤其是对养老保险的支持将是普通保障型保险的一大激励。这将有助于形成以保障型寿险为主的产品结构。 2.新国十条要求的提升开放水平等,会促进保险公司数目的增加。根据尚颖(2012)通过研究得出,规模小的保险公司发展初期会比较注重保障型保险的
5、发展,因此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 3.税收政策将会直接刺激养老保险的需求。房晓明(2005)通过经济学分析,认为在税收体制健全的国家,国民在养老保险可以使所得税延期缴纳的情况下,将会用更多的资金购买养老保险,扩大寿险需求,同时改善寿险产品的失衡问题。 4.政府对寿险产品的购买会在一定程度上优化现有的产品结构。此举措还会将使寿险公司的社会效益、经济价值与社会责任更加紧密结合,使商业寿险保障性的业务功能更加突出。 5.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将会有效的联系起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使商业保险更好地发挥其补充整个社会保障需求的功能。目前养老险公司市场运作横跨多个行业,一直受限于分业监管格局。建立跨部门和跨行业的
6、协调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将会提升企业年金业务的一体化运作绩效。同时,在已经意识到寿险结构失衡的前提下,科学监管也意味着能促使寿险公司控制规模、注重业务内含价值,进而促使公司注重长期、期缴、保障性强的产品,提升业务盈利能力。 (二) “新国十条”实施过程中给寿险产品结构调整带来的挑战及展望 1.保险业整体发展速度提快,投资渠道的开放无疑将进一步促进非保障型寿险的发展,如何在现今普通寿险规模不足的背景下做到速度和结构两个方面的提升还需要探讨。 2.保险市场开放带来的保险主体增加在另一方面会加剧保险市场的竞争。为了追逐利益和占领市场,寿险公司有发展非保障型寿险产品的冲动。 3.产品创新是解决寿险产品同
7、质化严重并吸引更多需求的重要措施。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切实保护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才能激励寿险公司的创新热请。另一方面,需要对创新方向进行引导,将创新的重点放在能够改善寿险产品结构和提高保险业发展质量的产品上,避免“创新导致结构失衡” 。 4.保险制度在不断的改变中,且总体寿险发展速度很快。这也使得保险监管很难制定出定量、定性的评估标准。现今我国正处于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过渡时期,监管体系需要在规则制定时为未来的市场变化预留接口。 5.全社会的保险意识还比较淡薄。另外,消费者对商业保险还存在着各种误解。增加全民对保险的认识、提升全民保险意识以及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的途径和方式还需要探索。 总
8、的来说, “新国十条”强调保险业的保障作用,其颁布对调整我国寿险产品结构是机遇大于挑战的。寿险产品的结构优化宏观上需要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准确引导行业定位和实施监管,微观上需要保险公司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开发新的营销渠道发展保障型保险,需要消费者提高对保险的认识和风险管理的意识。 “新国十条”在这些方面都有涉及,其总体框架和具体措施都是有利于优化我国寿险产品结构的。但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只有把握寿险发展大方向,科学认识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并持之以恒地实行结构优化,才能使解决这些问题,最终实现我国寿险产品的结构调整。参考文献: 1陈文辉.对寿险行业结构调整及科学发展几个重大问题的思考.保险研究,2009(12). 2房晓明.税收对寿险需求影响的经济学分析及实证研究.黑龙江对外经贸,2015(10). 3林涌,我国保险业的结构性矛盾和结构性调整.保险研究,2003(3). 4周华林.经济“新常态”下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新变化及其对策.海南金融,2015(3). 5芮楠.我国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中的问题与思考(上) 、 (下).中国保险报,2012(12-13/14). 6尚颖,贾士彬.中国寿险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公司微观层面的实证分析.保险研究,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