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年泰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勘测、设计服务 二次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泰和县农业局 2018年 4月 1 目录 第 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 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1. 总则 . 8 2. 招标文件 . 10 3. 投标文件 . 10 4. 投标 . 12 5. 开标 . 13 6. 评标 . 14 7. 合同授予 . 14 8. 纪律和监督 . 15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6 10. 电子招标投标 . 16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 17 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 18 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 19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 20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
2、书 . 21 第 三章 评标办法 . 1 第 四章 合同 . 30 附件一:保密协议 . 12 附件二:履约担保 . 14 第 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1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9 三、投标保证金 . 21 四、价格清单 . 22 五、质量保证措施 . 24 六、项目资源配置 . 25 七、资格审查资料 . 27 八、其他资料 . 31 投标人须知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18年 泰和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服务 二 次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2018 年 泰和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服务招标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3、来自 专项建设基金、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泰和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中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 二次 公开招标。 二、项目 概况 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2018年泰和县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项目建设地点:泰和县塘洲镇、碧溪镇、上模乡、沙村镇、苑前镇等乡镇。 3、 招标工程规模:规划建设面积约 3万亩,总 投资约 9000万 元,共一个标段。 4、招标控制费率:本设计招标费率按财政审核的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 1.38%计取。 5、招标内容及范围: 泰和 县 2018 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地质勘察、初步设
4、计文本编制、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包括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写、概算编制及初设图纸设计绘制; 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绘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说明编写、设计 咨询、评审、环评等服务(含设计评审、环评费)、设计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协助业主办理 “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 ” 等相关工作。 施工期间要求设计单位负责现场指导施工放样(提供坐标)、格田划分、渠道纵坡测量。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技术指导,随叫随到,及时发现并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负责项目标段的划分,及时提供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并在图上标绘标段界线,
5、按标段提供清晰可见的设计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水利行业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须知 3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起通过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吉安市招投
6、标监督网 自行下载招标 文件等资料,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 招标资料费:招标文件资料费 600 元(开标现场缴纳,不缴纳者视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5月 11日 上 午 9时 30分(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应当于当日 9时 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根据赣水建管字【 2013】 239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 关申请对本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
7、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档案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否则无效)。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同时 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并在开标会现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 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
8、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和县农业局 联系人及电话:傅先生 0796-86387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8107068880 投标人须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泰和县农业局 联系人:傅先 生 电话: 0796-863873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 西中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8107068880 1.1.4 项目名称 2018 年泰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9、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泰和县塘洲镇、碧溪镇、上模乡、沙村镇、苑前镇等乡镇。 1.2.1 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地质测绘、工程测量及四址坐标、工程勘探、报告编制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期 间的设计服务、编制标段概算报告等 1.3.2 项目计划初步设计送审稿完成期限及其他要求 项目的设计成果需在 6 月 30 日前交相关部门评审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和设计相关规范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能力及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条件内容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天)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天)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 担的工作 无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投标人须知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本次招标的澄清、修正等补遗文件(若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答疑邮箱 投标截止时间 1
11、0 日(天)前发送至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1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有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自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之日起,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查询,并下载有关材料。因关注、查询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有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修改,自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之日起,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查询,并下载有关材料。因关注、查询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详见评标
12、办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 方法 详见招 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以费率【百分比( 1.38%)表示,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报价 。 3.3.1 投标有效期 暂定 60 日历天(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 叁万零 拾壹 元整 (¥: 30011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在 2018 年 5 月 10 日下午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到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 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招标人指定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1、户名: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和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 1509 2146 2900 0033 648 2、户名: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和县支行 账号: 14-378101040005522 3、户名: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和县支行营业部 投标人须知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账号: 3600 1452 5000 5250 0164 注: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 2018 年泰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
14、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 7 日内,予以退回。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及盖章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单位公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数量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15、 11 日 上 午 9:30 时 开标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水利工程)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投标监 督网、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 履约保证金金额: 设计合同价的 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特别说明事项:( 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费率 1.38%计取。 ( 2)本
16、项目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在出席开标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原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 3)本项目原则上招标人不会在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之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但为避免由于在上述时间后招标人临时发 现或投标人临时提出招标文件的重大遗漏,招标人不得不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故郑重提醒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该招标文件,并及时提出澄清或疑投标人须知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问。另外,在开标前三天,应再次查询是否有该项目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以避免造成投标文件编制中的遗漏。在上述时间后
17、发布的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 4)设计费的支付方式详见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 2.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 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 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3.投标截止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的材料: ( 1)投标单位应按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审查部分要求提供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2)投标单位应按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所涉及的所有材
18、料原件,未提供该部分评审原件的不予计分; ( 3)投标保证金进帐单(若为网上转账,则打印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未提供原件或未按要求到账的,经评 标委员会确认后,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注:原件递交要求:上述所有材料投标人均应用档案袋装好,并在封面标注清楚投标单位名称及相关原件清单列表(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原件,影响评审或现场查验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在本工程施工期间设计中标单位必须委派 2 人以上设计代表常驻泰和县,解决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和设计技术交流。 5.详见 :赣高标准农田办字 20184 号。 6.未尽事宜,合同中约定。 10 电子招标投
19、标 否 是 投标人须知 8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20、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及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条件内容。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 为本标段代建人; ( 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4)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5) 与本标
21、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7) 被责令停业的; ( 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3 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知 9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
22、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