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青田县公开招聘 卫生计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公 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 2007 184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卫生计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9 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 、 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 职位 、人数及资格 条件 等详见 2017 年青田县 卫生计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表 (附件一) 。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 1: 1.2 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 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
2、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017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2017 年 9 月 30 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 2017 年 6 月 5 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职位 户籍不限 ,详见附件一 户籍、生源地要求 );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在 2017 年 6 月 5 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 6.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 报考 条件 报考
3、人员除具备报考 职位 (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 (详见附件一学历、相应资格要求一栏) ,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 职位 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 18 至 35 周岁( 1981 年 6 月 5 日至 1999 年 6月 5 日期间出生); 5.招聘 职位 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附件一) ; 三 、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 现场 报名的形 式 。 1、报名 时间: 2017 年 6 月 5 日 - 6 月 6 日 ( 8:30-12:00,
4、15: 00-17: 00)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 2、报名地点:青田县卫计局三楼 卫生人才教育交流中心 (鸣山路 8 号) 。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 2017 年青田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 详见附件二, 下载填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017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高校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 3 张。 4、 准考证 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 2017 年 6月 16 日 ( 8:30-17:30) ,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
5、时间、地点及面试 通知书 领取时间另行通告。 (二) 考试 1、笔试 一门,以专业客观题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 。 笔试时间定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 9:00 11:00。 笔试考试考生 必须同时携带 笔试 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 2B 铅笔和橡皮。 应考人员必须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 笔试结束后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 2名及以下的按 1:3, 3 名及以上的按 1:2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 并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
6、站 及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 公示。 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 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 ,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 在面试实施一天前 按照 笔试成 绩从高到低进行 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为 60 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 三 )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总成绩 (按卷面总分折算为 100 分 ) 70% + 面试成绩 3
7、0%计 算总成绩,满分 100 分 。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 1: 1 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 县 卫计局 组织,会同 县人社局、县委派驻第七纪检组 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65 号)执行。 体检 标准 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 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 考察按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 2013 2 号)
8、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 、其他注意事项 截止到 2017 年 6 月 5 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 须在 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 个人 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 或录用 资格。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 浙江
9、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有关规定处理。 经考试录用人员自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即日起,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逾期解除聘用合同。 新录用的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本县卫生计生系统工作服务至少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017 年毕业的青田县农村社区定向培养医生(招录与招聘并轨)须参加本次通告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作为统一分配依据。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向 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解释 。 咨询电话: 0578-6
10、500792 监督电话: 0578-6803895 附件 一 : 2017 年 青田县 卫生计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 二 : 2017 年青田县 卫生计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报名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九 日 附件 一 : 2017 年青田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专业及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相应资格要求 户籍、生源地 要求 用人单位 临床医学( 儿科、妇产科、 病理科) 2 全日制本科 ,2015 年 及以 前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 户籍不限 青田县人民医院 医学检验(病理科) 1 全日制专科 户籍不限
11、 青田县人民 医院 听力学(五官科) 1 全日制本科 ,2015 年 及以 前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 户籍不限 青田县人民 医院 医学影像技术 2 全日制专科 户籍不限 青田县人民 医院 护理 7 全日制 中专 青田县户籍 或青田县生源 青田县人民 医院 助产 2 全日制 中专 青田县户籍 或青田县生源 青田县人民 医院 临床医学(放射科) 1 全日制专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户籍不限 青田县中医 院 临床医学(儿科、急诊 ) 1 全日制本科 ,2015 年 及以 前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 户籍不限 青田县中医 院 医学康复学 1 本科 青田县户籍或 青田县生源 青田县中医 院 麻醉学 1 全日
12、制本科 ,2015 年 及以 前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 户籍不限 青田县中医 院 药学 1 本科 青田县户籍或 青田县生源 青田县中医 院 临床医学 3 全日制专科 , 2015 年 及以 前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 青田县户籍或 青田县生源 青田县乡镇 卫生院 护理 3 全日制中专 青田县户籍或 青田县生源 青田县乡镇 卫生院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1 全日制专科 , 2015 年 及 以 前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 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生源 青田县乡镇卫生院 医学检验 1 全日制专科 , 2015 年 及以 前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 青田县户籍或 青田县生源 青田县乡镇卫生院 药学 1 全日制专科 , 20
13、15 年 及以 前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 青田县户籍或 青田县生源 青田县乡镇 卫生院 合计 29 其中县人民医院 15 名、县中医医院 5 名、乡镇卫生院 9 名 附件 二 : 2017 年青田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贴 一 寸 近 照 民 族 性 别 政治 面貌 学 历 婚姻状况 户籍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职称 毕业院校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报考单位 报考专业 学习工作 简历 本人保证以上所有信息内容真实可靠! 签名: 年 月 日 个人意见 服从组织统一安排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 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表复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