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安徽 省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文件 皖统 考 办 2016 4 号 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 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16 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 2016 141 号)要求,现将我省 2016年度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 一、评审条件 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照 2014年省统计局、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统 2014 42 号)执行。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
2、计算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二、申报材料 1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安徽省成绩合格通知复印件 1 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4 份); 3 2016 年度申报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一览表(一式 18 份, A3 纸打印); 4属破格申报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审批表(附件 2),由市或厅(局)人事部门审核后上报;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下同);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证书及聘书(企、事业单位人员)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7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在评审时不作要求; 8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
3、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9企、事业单位人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业务小结、行政机关人员近 5 年内业务小结( 2000 字以内, A3 纸打印); 3 10主要论文、著作原件(论文、著作电子档各 1 份)及其它业绩材料各 1 份; 11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12原岗位基本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要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破格申报人员年度考核至少要有一次优秀等次。 申报材料中的 业绩、论文、著作、获奖等应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情况,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要注明刊物名称、发表时间。 三、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并如实填写公示结果(在任职资格
4、评审表中填写)。各级人社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各种表格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报送材料时应出具市(厅)人社部门的委托评审函,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至 16 日送至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牛继武,联系电话: 0551 62299715, 18919608017。 (三)按皖价费 2005 72 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评审费300 元。 附件: 1 2016 年申报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一览表 2破格申报审批表 4 安徽省统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办公室 2016 年 11 月 10 日 5 附件 1 申报 统计系列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5、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主要工作简历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 单位 联系电话 现任 职务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任职时间 学历情况 毕业时间 学校 专业 学历 学制 学位 外语考试结果 计算机考 试结果 任期考核 结果 继续教育情况 公示情况 是否破格 任现职以来主要业务工作实绩 主要论文著作及业务获奖情况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市(厅)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申报人须填写本表 A3 幅面 ,每人一式 18 份; 2.论文著作须写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 6 附件 2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 资格审批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历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参加工 作时间 毕业时间 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时间 聘任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 破格申报 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破格理由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厅)人社(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