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巩义市不动产一体化智能管理档案库房 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 -2017-60 号 招标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 七 年五月2 目 录 第一章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 4 一 、 说明 . 4 二、 招标文件 . 5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 6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0 五、 开标与评标 . 12 六、 授予合同 . 17 第二章 合同条款 . 19 1. 适用性 . 19 2. 定义 . 19 3. 原产地 . 21 4. 标准 . 21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 21 6. 专利权 . 22 7. 履约保
2、证金 . 22 8. 检验和测试 . 22 9. 包装 . 23 10. 装运标记 . 24 11. 装运条件 . 24 12. 装运通知 . 25 13. 交货和单据 . 25 14. 保险 . 25 15. 运输 . 26 16. 伴随服务 . 26 17. 备件 . 26 18. 保证 . 26 19. 索赔 . 27 20. 付款 . 27 21. 价格 . 28 22. 变更指令 . 28 23. 合同修改 . 28 24. 转让 . 28 25. 分包 . 28 26. 供方履约延误 . 28 27. 误期赔偿费 . 29 3 28. 违约 终止合同 . 29 29. 不可抗力 .
3、 30 30.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 30 31. 因需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 31 32. 争端的解决 . 31 33. 合同语言 . 31 34. 适用法律 . 31 35. 通知 . 31 36. 税和关税 . 31 37. 合同生效及其他 . 32 第三章 合同(参考格式 ) . 33 第四章 附件 . 34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5 2. 投标书 . 36 3. 资格证明文件 . 38 4. 投标报价表格 . 43 5. 技术规格偏差表 . 46 6. 售后服务计划 . 47 7.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简介 . 48 8.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49 第 二 卷 . 50 第五章
4、 招标公告 . 51 第六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 54 招标项目资料表 . 54 第七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 58 第八章 项目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 . 60 第一节 采购内容清单列表: . 60 第二节 库房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 61 第三节 智能化三合一电脑密集架 . 66 第四节 智能恒温恒湿控制系统 . 72 第五节 智能库房管理系统 . 78 第六节 项目实施要求 . 82 4 第一章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河南省政府采购公幵招标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 定义 2.1 采购人: “ 招标项目资料表 ” 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
5、机关、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 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 合格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投标文件:指投标单位根据招 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6
6、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7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 /或包括附件、 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 类似服务的供应。 5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 分组成: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附件 第二
7、卷 第五章 招标公告 第六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第七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第八章 项目采购需求 及技术规格 实施 要求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4. 3 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 件将导致废标。 5 招标 文件的澄清 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的,应在自购买招标文件之 日 起七 (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 ( 加盖公章且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
8、字的原件,下同 ) 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6 标文件完全认可。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疑问将视情况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 书面答复函发所有潜在投标人。开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 ( 15)日 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 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进行修改或澄清的招标文件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 前,在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釆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己购买招
9、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3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4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 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7 投标语言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8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8.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 按照第 10、 11和
10、12条要求填写的 : A. 投标文件 B. 开标一览表 C. 投标报价明细表 (2) 按照第 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A.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B.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 投标人资格申明信 E. 投标人资格申明 F. 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G.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期的纳税证明材 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及近期的企业员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 H. 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授权书 I. 证书 (以上 F、 G项要求中,如有投标人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
11、由投 标人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3) 按照本须知第 14 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 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按照第 15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此分 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不予接受。投标人如同时投标多包,可提交一套资质证明文件。 10 投标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规格偏差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2、。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投标 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2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 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总报价分解为:货物 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8 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 ) 报价、运保费、及各类税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11.3 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
13、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11.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 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11.5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11.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 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7采购预算价 : ( 245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 12 投标货币 12. 1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
14、2.2 投标人提供从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 CIF/CIP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币产生影响。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依据 “ 投标项目资料表 ” 中的要求按第四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 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以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标明主办人。 13. 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3.3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 培训等 其他 9 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
15、文件。 13.4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14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在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证明文件。 14.3 招标文件中为简述货物品质、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选 择货物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提供品质相同或优 于同类产品的货物。 14.4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 14.4.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14
16、.4.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14.4.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 15 投标保证金 15. 1 投标人应按 “ 招标项目资料表 ” 中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 证金。 15. 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避免 因投标人的行为带来的损失。采购 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并可采取电汇或转帐
17、的形式在投标截止前单独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 15.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 ( 5)个工作 (=1 内无息退还。 10 15.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 ( 5)个工 作日 内无息退还或转 为履约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 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 2) 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 ;或 ( 3) 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
18、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16 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日起,在 “ 招标项目资料表 ” 规定的时间内 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 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 15 条有关退还和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 “ 招标项目资料表 ” 规定数目的副本, 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 “ 正本 ” 或 “ 副本 ” 。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 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及所有文件必须是打印件,并由投标人或经正 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 17. 4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